资产基础法与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最终结果的选取 样本条款

资产基础法与收益现值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最终结果的选取.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净资产价值为 11,917.36 万元,比收益现值法测 算得出的净资产价值 8,444.57 万元高 3,472.79 万元。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 主要是: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而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全球金融危机、IT 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产品、业务更新换代加快、公司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储备明显不足、没有核心的发明专利权等诸多方面影响,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故本次资产置换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重组价值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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