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情况 样本条款

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临海市江南助剂厂成立于 1995 年 5 月 25 日,并于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25521647-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江南助剂厂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1 高献国 3.50 25%
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为宁波甬刚有限公司。1994 年 6 月 24 日鄞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作出 《关于同意建立宁波甬刚有限公司的批复》(鄞体改〔1994〕16 号),同意组建宁波甬刚有限公司,由宁波甬港服装总厂和永刚实业公司(后更名为鄞县鸿发实业公司)共同出资。 1994 年 6 月 24 日,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宁波市计划委员会、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组建宁波杉杉集团和宁波杉杉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甬经体 〔1994〕150 号),同意由宁波甬刚有限公司改组成立宁波杉杉集团有限公司。1994 年 6 月 24 日,鄞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验证意见为“宁波杉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注册资金伍仟肆佰万元经验证属实”,资金来源为“宁波甬刚有限公司改组投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1994 年 6 月 28 日作出核准,同意宁波甬刚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号为 1445203-8,注册资金为 5,400 万元人民币。 1996 年 8 月 18 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和鄞县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对原有公司进行规范和重新登记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发行人进行自查和自我规范工作,对宁波杉杉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界定。鉴于公司由宁波甬刚有限公司改组设立,宁波甬刚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为宁波甬港服装总厂和鄞县鸿发实业公司,因此明确了宁波杉杉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宁波甬港服装总厂和鄞县鸿发实业公司,宁波甬港服装总厂出资 3,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2.96%,鄞县鸿发实业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04%;并要求在公司规范过程中由宁波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将宁波甬刚有限公司合并,同时上交宁波甬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宁波杉杉集团有限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明确了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1996 年 12 月 12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作出《企业名称核准通知函》 (〔1996〕企名函字 169 号),核准发行人名称由“宁波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杉杉集团有限公司”;1997 年 3 月 5 日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设立情况. 公司系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9]58号”批准证书及山东省经济体 制改革委员会“鲁体改函字[1999]第82号”文批准,由原山东活塞厂(现已注销)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河南省中原内燃机配件总厂、济南汽车配件厂、信阳内燃机配件总厂、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及自然人杨本贞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时,主发起人山东活塞厂以其经评估确认后的生产经营性净资产 10,246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后山东活塞厂办理了注销手续,山东活塞厂投入的净资产由滨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即现滨州市国资委)持有。杨本贞以现金出资100万元,河南省中原内燃机配件总厂、济南汽车配件厂、信阳内燃机配件总厂、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分别以现金出资50万元。发起人总计投入股份公司净资产10,546万元,根据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鲁国资企字 [1999]第62号文批复,将6家发起人投入公司的净资产10,546万元,按65%的比例折为股本6,854.9万元,差额部分3,691.1万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1999年12月30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99)汇所验字第3-020号” 《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事项进行了验证。1999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山东省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70000180492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1 滨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山东活塞厂) 6,659.9 97.16%
设立情况. 2015 年 6 月 29 日,香港公司注册处向 HCH (HK)核发编号为 2256910 的《公司注册证明书》,HCH (HK)成立。根据 HCH (HK)的公司章程,公司成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1 海尔卓耘投资有限公司 100 普通股 2 Haier Electronic (HK) Co., Limited 海尔电器(香港)有限公司 6,700 优先股 3 Haichuangzhi Investment Limited Partnership 2,000 优先股
设立情况. 公司系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2002]712 号”文批准,由原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五研究所(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作为主发起人,北京精华德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开创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刘爱民、马泉林、刘雪明、刘淮松、柴永茂、张素伟、刘晓薇作为其他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 原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五研究所(SLS) 4,578.92 62.05%
设立情况. 1991 年 6 月 19 日,经天津市水利局申请,天津市编制委员会出具《关于市水利局建立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的批复》(津编字[1991]211 号),同意建立天津 市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为天津市水利局下属自收自支的处级事业单位。
设立情况. 2000 年 7 月 31 日,天津市水利局出具《关于成立“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津水发[2000]15 号),为加强水利局系统的经济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经济关系,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成立“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其为具有行政职能的自收自支事业法人单位。
设立情况. 2011 年 5 月 24 日,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同意设立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批复》(津国资企改[2010]228 号),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 亿元,实收资本 5 亿元,均为货币出资。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 200、 202、204 号 7 层 B 区 707 室,法定代表人为刘宏。 2011 年 7 月 7 日,渤海发展基金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 000-000 号 X 区 000 室 X。
设立情况. 1987 年 4 月,中信集团投资 150 万元成立北京国安宾馆。1989 年 9 月,以北京国安宾馆为基础组建成立了北京国安实业发展总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唯一股东为中信集团。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士林。
设立情况. 项目公司北京燕保宜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4 月 7 日,注册资本金为 100 万元,由北京保障房中心发起设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林楠,项目公司设立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2 年 4 月 11 日,项目公司股东北京保障房中心作出股东决定,变更项目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根据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项目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