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基金合同》终止;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财产;
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其他事项 如发生有权司法机关依法冻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予以配合,承担司法协助义务。 除本协议有明确定义外,本协议的用语定义适用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当事人依据基金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协商办理。
托管协议的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应当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0000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00-0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00-00 层 邮政编码:000000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成立时间:1999 年 4 月 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1999】11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2 亿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托管协议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后,由该双方当事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上盖章,并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注明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地点和签订日期。
業務の概要 (1) 業務名 ○○○○業務委託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禁止行为 托管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