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行权安排 样本条款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行权安排.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础设施基金)组成。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计划管理人应召开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 (1) 提前终止或延长专项计划,但《标准条款》约定的专项计划终止情形除外; (2) 专项计划文件的终止或重大修改,但该等修改属于微小的技术性改动或是根据适用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要求而做出的除外; (3) 拟对全部或部分标的资产进行处置,需要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决定出售、转让全部或部分标的资产以及相关的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处置的具体资产内容、处置价格等); (4) 决定SPV 公司、项目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5) 决定 SPV 公司、项目公司的对外融资及投资(《标准条款》约定的 SPV 公司股东借款、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监管协议》约定的合格投资除外); (6) 决定中国法律规定的和 SPV 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的由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作为 SPV 公司的股东享有的所有权利、职权的行使(《标准条款》约定的 SPV 公司股权转让、SPV公司增资除外); (7) 决定中国法律规定的和项目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的由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享有的所有权利、职权的行使(《标准条款》约定的项目公司股权转让除外); (8) 决定需由标的债权的债权人审议的全部事项(《标准条款》约定的 SPV 公司股东借款除外); (9) 增加计划管理人的管理费或专项计划托管银行的托管费; (10) 发生计划管理人解任事件、专项计划托管银行解任事件、外部管理机构解任事件、监管银行解任事件、运营账户开户行解任事件或计划管理人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提出辞任,需要更换前述机构的; (11) 专项计划终止,需要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对本专项计划的清算方案进行审核; (12) 解除或免除计划管理人根据任何专项计划文件本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选任代表 (无论其是否为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授权该代表执行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所形成的决议; (13) 授权计划管理人签署并做出全部必要文件、行动或事项,以便执行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所形成的决议; (14) 决定专项计划扩募事宜,以新增募集认购资金用于购买新的基础资产; (15) 计划管理人或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认为需提议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为免疑义,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自行提议审议的事项不应包括对计划管理人根据任何专项计划文件原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的增加或加重。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行权安排.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由全体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组成。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计划管理人应召开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 (1) 决定专项计划扩募; (2) 更换计划管理人或计划托管人; (3) 调整计划管理人或计划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4) 提前终止或延长专项计划; (5) 修改专项计划法律文件重要内容; (6) 变更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程序; (7) 专项计划以首次募集资金收购基础设施项目后,对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的购入; (8) 对处分方案进行决议; (9) 对清算方案进行决议; (10) 解聘、更换运营管理机构; (11) 变更专项计划投资范围; (12) 对实施专项计划临时分配进行审议; (13) 行使对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 (14) 计划管理人要求召开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 (15) 单独或合计代表资产支持证券份额 1/2 以上(含)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 (16)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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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資本関係 次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二者の場合。

  • 审慎性原则 审慎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时,不高估公允价值收益,不低估公允价值损失。

  •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客户有权根据其投资份额享有本理财产品的理财收益。 3.2 客户应保证交易账户状态正常,因任何原因造成该银行账户销户或状态不正常,客户有义务对银行做出合理说明,并书面申请变更。如因客户原因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3.3 在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期内,客户有权申请撤销购买本理财产品,但是认购期结束日当日不允许客户撤销约定购买,银行允许此项申请后,双方解除理财合同。 3.4 客户特别在此声明:本理财产品认购期结束后,银行有权直接将其交易账户内的理财本金划入理财账户,无须再次征求其同意,客户放弃最后确认的权利。 3.5 银行有权根据理财合同的约定,独立运作理财产品的资产,收取管理费等费用,行使理财产品资产投资形成的投资人权利,当理财产品资产受到损害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6 银行应对理财产品资产单独设置账户,对理财产品资产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理财产品资产与其自有资产相互独立。 3.7 客户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并授权银行:在理财合同允许的范围内,管理、运用和处分客户资金并自行确定及调整所投资的产品及其具体数量和比例等相关交易条件。 3.8 双方应对其在订立及执行理财合同的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隐私依照法令规定保守秘密。但是任一方依照法令的规定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要求或向外部专业顾问进行披露的,不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不因理财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 料金は、次の日割計算後基本料金と従量料金の合計といたします 日割計算後基本料金 (定額基本料金+流量基本料金×契約最大流量)×(30-供給中止期間の日数)/30 (備 考)

  • 費用負担) 本契約書に定めるものを除き、乙が本契約を履行する上で要する一切の費用は、乙の負担とする。 (監督)

  •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 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具有对本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并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若激励对象未达到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归属条件,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完全适当的资格与能力订立并履行理财产品合同,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禁止或限制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甲方确认签署和履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甲方已经取得签订和履行理财产品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适用于机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