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租赁情况. 目前雷迪奥主要房产均为租赁使用,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雷迪奥租赁房产信息如下: 2015 年 4 月,雷迪奥与深圳市中运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中运泰工业园厂 房租赁合同》。雷迪奥在原租赁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到期后,继续租赁该公 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中运泰科技工业园七号厂房 1 楼用于工业厂 房,面积为 2505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 2015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0 日, 合同约定 2015 年 6 月 11 日至 2016 年 6 月 10 日的月租金为 73,021 元,2016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0 日的月租金为 78,908 元。 2015 年 4 月,雷迪奥与深圳市中运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中运泰工业园厂 房租赁合同》。雷迪奥在原租赁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到期后,继续承租该公 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中运泰科技工业园七号厂房2-3 楼层用于工业 厂房,面积为 5010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 2015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0 日,合同约定2015 年6 月11 日至2016 年6 月10 日的月租金为146,042 元,2016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0 日的月租金为 157,815 元。 2015 年 6 月,雷迪奥与深圳市中运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中运泰工业园厂房租赁合同》。雷迪奥承租该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中运泰科技工业园八号厂房 2 楼层用于工业厂房,建筑面积为 2505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自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8 年 6 月 10 日,合同约定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 2017 年 6 月
资产租赁情况. 同方微电子目前的办公场所均为租赁。2008 年 9 月 16 日,同方微电子与北京集成电路设计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设计园”)签署《写字楼租赁合同》,双方约定集成电路设计园将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00 号量子芯座第 00 层 1101-1112 室、第 18 层 1801-1812 室,建筑面积为 2,376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 同方微电子使用,租赁期限为 200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9 月 17 日,同方微电子与集成电路设计园续签了《写字楼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为 2010 年 10 月 1 日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2011 年 9 月 28 日,同方微 电子与集成电路设计园续签了《写字楼续租协议》,租赁期限为 2011 年 10 月 1 日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 房屋租赁期结束后,同方微电子将积极寻求与集成电路设计园续签租赁合同。同方微电子从 2002 年开始一直是集成电路设计园的租户,与集成电路设计园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另外,集成电路设计园的租户主要都是集成电路行业内企业,同方微电子作为国内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知名企业,集成电路设计园也希望同方微电子一直入驻。同方微电子在租赁期结束后,和集成电路设计园续签租赁合同不存在障碍。 另外,同方微电子是一家芯片设计与销售公司,没有任何生产线,芯片的生产、封装、测试全部外包给其它企业。同方微电子办公场所即使搬迁,搬迁时间至多需要三天,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资产租赁情况.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国都互联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经营场所均为租赁取得, 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