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合作. 在对等情况下,双方可以选择性提供渠道推广资源,分别适用于文字、动漫、影视、音乐、游戏等业务。在对等情况下,双方可以在资源上开展其他形式的合 作。
资源合作. 甲乙双方拟打通会员体系,共享目标客户资源。 甲方拟为乙方员工、客户、合作方等提供高端旅游、会奖差旅、公务旅游、体育旅游(如为乙方设计奥运营销方案、组织员工观看奥运等)、凯撒旅游卡、免税商品采购、定制餐饮、境内外金融支付(如乙方的门店收单、网络支付、跨境支付、预付费卡等)等优质的产品及相关咨询服务。乙方为甲方员工、客户、合作方等提供优质专属的保险产品。 基于甲乙双方分别在旅游、保险领域的服务经验,以及国家对旅游保险工作的大力支持,双方拟协同双方资源,大力探索旅游与保险的创新合作模式,打造相关优质产品及服务。
资源合作. ①甲方拟为乙方员工与客户、乙方所投公司及相关合作方等提供高端旅游、会奖差旅、公务旅游、体育旅游、免税商品采购、定制餐饮、境内外金融支付等优质的产品及相关咨询服务。
资源合作. 乙方在东南亚布局了贸易及相关产业,带动了当地的发展和就业,并初步探索在当地旅游相关产业的布局。乙方可以藉助自身在该区域的影响力从中协调相 关文旅资源,并借助甲方专业运营团队,打造出创新的旅游路线和产品,同时对甲方的入境游做一定程度的市场开拓工作。 甲方拟为乙方员工、客户、合作方等提供高端旅游、会奖差旅、公务旅游、体育旅游(如为乙方设计奥运营销方案、组织员工观看奥运等)、凯撒旅游卡、免税商品采购、定制餐饮、境内外金融支付(如乙方的门店收单、网络支付、跨境支付、预付费卡等)等优质的产品及相关咨询服务。
资源合作. 双方同意向对方提供并开放优势资源,开展深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版权、演艺、渠道、信息等),实现资源共享。 甲方长城影视作为拥有“影视+广告+实景娱乐”三大强势主营业务,涵盖影视剧+电影+纪录片+广告+影视基地+文化旅游等业务板块的“全内容、全产业链”影视文化传媒供应商,乙方拉风传媒作为专业从事电视剧、电影、艺人经纪等影视、文化、传媒领域业务的国际化传媒企业,双方均在 IP 资源上有丰富的积累,同时拥有丰富的运营经验、技术优势、渠道资源等核心资源优势,并在影视、文化、传媒等领域广泛布局。双方拟共同储备、分享合作资源,充分融合各自资源优势与专业能力,共同打造 IP 泛影视文化生态,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