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版權許可協議 样本条款

軟件版權許可協議. 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北京鴻坤(為其本身及作為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的受託人)與鴻坤集團公司訂立軟件版權許可協議(「軟件版權許可協議」)。根據軟件版權許可協議,鴻坤集團公司同意以免特許權費方式授予本集團不可轉讓許可,以使用若干受版權保護的軟件(包括彼等各自日後的升級及更新版本)。軟件版權許可協議的期限為三年,至二零二二年五月十四日止。使用許可軟件產生的數據及客戶資料的專有權益屬於本集團。 鴻坤集團公司(作為許可軟件版權的註冊所有人)為我們的控股股東的聯繫人,因而就上市規則而言,其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於[編纂]後,軟件版權許可協議項下的交易將構成本公司於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該等交易乃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釐定。 由於許可軟件的使用權乃按免特許權費方式授予我們,軟件版權許可協議項下的交易將在上市規則第14A.76條規定的最低豁免限度內,並將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我們與北京合潤訂立服務總協議(「服務總協議」),內容有關我們向母集團持續提供下文所述的若干服務(「母集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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