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通知 样本条款

转让通知. 自交割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以甲方认可的内容(即按照《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公告》之内容及格式),双方采取【单击或点击此处输入文字。】
转让通知. 4.2.1 在权利移转日起 180 天内,买方负责联合卖方公告或公证送达债权转让及债务催收通知,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和/或其他义务人,相关一应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确认,无论本条所列债权转让通知是否发送,也无论债务人、担保人、其他义务人对债权转让的通知是否签收和确认,不影响双方之间就债权进行转让的效力。 若买方委托卖方继续清收管理标的资产,则本条所列的通知时间以双方签订的《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为准。
转让通知. 标的债权完成交割后,甲方4应自交割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适宜方式通知债务人标的债权转让之事宜,相关费用由甲方分别承担。
转让通知. 在权利移转日起 30 日内,转让方负责联合受让方以法律认可的送达方式将债权转让及债务催收通知送达债务人、担保人和/或其他义务人,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双方确认,无论债务人、担保人、 其他义务人对债权转让的通知是否签收和确认,不影响双方之间就债权进行转让的效力。
转让通知. 6.1 就转让方享有的债权资产,甲方和乙方将在交割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共同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有关债权转让的公告,公告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提出要求,经转让方同意,双方亦可在交割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配合乙方采用公证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义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相关债权转让通知的格式文本由乙方准备,在转让方认可转让通知格式文本后,转让方可向乙方出具一式三份转让通知,由乙方自行办理公证手续,公证及送达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为避免引起歧义,自交割日起,无论上述书面通知是否全部被签收或送达,一经进行公告通知,转让方的通知义务即被视为已经履行。 6.2 自完成转让通知之日起,转让方有权拒绝义务人任何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主动给付、交付,并且不对前述拒绝行为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对标的资产权利实现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 6.3 尽管有第5条和第6条相关约定,转让方不承担实现上述各类变更、登记及通知使得乙方获取或完善相关权利的义务,相关任何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转让通知. (一) 甲乙双方应在不良资产交割后,采取通知方式将 不良资产转让给乙方的事实通知债务关联人。采取发布转让公告方式通知债务关联人,甲乙双方约定在(全国性报刊)上发布不良资产转让公告;发布公告费用由乙方承担,承担比例为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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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 法令の変更 不可抗力による解除の効力等

  • 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 身故保险金 任何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旅行期间遭遇意外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若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本条款第二项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其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扣除 该项内任何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一 受注者について破産手続開始の決定があった場合において,破産法(平成 16 年法律第 75 号)の規定により選任された破産管財人 二 受注者について更生手続開始の決定があった場合において、会社更生法(平成 14 年法律第 154 号)の規定により選任された管財人 三 受注者について再生手続開始の決定があった場合において、民事再生法(平成 11 年法律第 225 号)の規定により選任された再生債務者等

  • 適用条件 動力を使用する需要で、次のいずれにも該当する場合に適用いたします。

  • 一般项目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前目訂有損害賠償金額上限者,於法令另有規定(例如民法第 227 條 第 2 項之加害給付損害賠償),或一方故意隱瞞工作之瑕疵、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或對第三人發生侵權行為,對他方所造成之損害賠償,不受賠償金額上限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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