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维护基本要求 样本条款

运营维护基本要求. 9.3.1 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管理、运营和养护项目设施,使项目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乙方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安全生产相关职能部门检查。 9.3.2 乙方应建立健全流程制度管理体系,从制度体系上保障本项目的运营和维护质量。 9.3.3 乙方应确保在整个运营期内,始终根据下列规定和要求运营并养护项目设 施: (a) 适用法律; (b) 运营养护手册以及与项目设施有关的设备制造商提供的一切有关手册、指导 和建议; (c) 本合同的约定; (d) 谨慎运营惯例。 9.3.4 乙方应按照下述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资料: (a) 乙方应于每月十(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维护记录。 (b) 提交全面反映其经营情况各个方面的下列财务报表和其他报表: (1) 每年 5 月 31 日之前,提交上一年度按适用法律和普遍认可的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惯例编制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成本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外汇资金表(若有); (2) 每季度结束后的十(10)日内,提交上季度本项目的运营成本表;以及 (3) 甲方为监督乙方遵守适用法律和本合同而合理要求的有关乙方财务状况的其它资料。 9.3.5 乙方应于每年 12 月 31 日之前提交下一运营年维护计划,将其下一年度的重大运营维护计划书面通知甲方。 9.3.6 乙方应当在下列事项出现后七(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备案报告,报告该等事项的具体内容。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上述报告或备案材料后七(7)个工作日内应提出反馈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没有异议: (a) 乙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确定或变 更; (b) 乙方签署的可能对特许经营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c) 其他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或有重大或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9.3.7 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代表检查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情况,但甲方应尽量 减少该等检查对项目设施运营和维护可能产生的干扰。甲方指定的代表有权检查乙方的维护记录和项目设施检测记录。乙方应对甲方指定的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出合理解 答。 9.3.8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为切实保障项目设施的正常使用和为社会提供持续稳定的服务,乙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提供运营维护服务。乙方将运营维护工作委托给其 他单位不减轻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若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运营维护,双方于项目完工前签订委托服务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关于运营维护的责任、绩效考核、付费等相关事项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运营维护基本要求. ‌ 12.6.1 自运营开始日起至合作期届满,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和谨慎运营惯例运营如下内容: (1) 物业维护。乙方在运营维护过程中,应当结合服务和管理工作需要,及时进行教育综合体的整体环境进行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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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 件。 4.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 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 侧袋账户中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 特定资产以可出售、可转让、恢复交易等方式恢复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对应变现款项。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无论侧袋账户资产是否全部完成变现,基金管理人都应当及时向侧袋账户全部份额持有人支付已变现部分对应的款项。若侧袋账户资产无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现,基金管理人在每次处置变现后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并终止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 基金或本基金 指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或本合同: 指《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 认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分包管理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