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情况 样本条款

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陈先勇、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宁波君润科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签署了《关于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对交易价格、股份转让款支付条件等协议条款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相应修订。 2019 年 10 月 25 日,上述相关股东履行了重交再生股份转让的相关程序, 并于 10 月 28 日正式取得《证券登记过户确认书》。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重交再生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1 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 44,400,000 67.58% 2 陈先勇 8,398,400 12.78% 3 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20,000 11.60% 4 宁波君润科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80,000 8.04% 5 李建平 1,600 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重交再生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1 重庆咸通乘风实业有限公司 31,118,000 47.36% 2 陈先勇 6,300,400 9.59% 3 嘉兴臻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3.05% 4 李建平 1,600 0.00% 5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6,280,000 40.00%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咸通乘风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咸通乘风不可撤销地在该协议有效期内排他授权公司代表咸通乘风行使其持有的重交再生 11%的股份的表决权。公司应在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谨慎勤勉地行使履行委托权利;对公司行使上述委托权利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咸通乘风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公司持有重交再生 51%的股权。 根据本次收购的总体安排,公司尚待履行认购重交再生定向增发股票的流 程。
进展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9,281.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累计投入 5,149.23万元,主要为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金、设计费、地质勘察费等,正在进行施工单位的招投标流程,待施工单位确定后,公司将尽早安排施工单位开始施工建设,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计划。
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根据意向书相关约定,积极开展各项尽职调查和协商等工作,但受新冠疫情等的影响,无法按照预期时间完成相关工作。鉴于意向书中约定的排他期即将届满,经各方协商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签署了《关于苏州阿诺精密切削技术有限公司收购意向书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同意延展排他期,继续就相关事项做进一步磋商。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各方同意,意向书中约定的排他期应延展 90 天,经延展的排他期应于 2022 年 10 月 22 日届满。 2、 本协议应被视为意向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应在所有方面受意向书条
进展情况. 1、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德丰投资股权转让款 1800 万元;已收到天立能源 还款 14000 万元(其中 6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2、 双方目前正在办理天立能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根据《收购意向书》相关约定,积极开展各项尽职调查和协商等工作,但因本次交易部分具体内容及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磋商和论证,无法按照预期时间完成相关工作。鉴于《收购意向书》中约定的排他期即将届满,经各方协商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签署了《关于宁波威克斯液压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同意延展排他期,继续就相关事项做进一步磋商。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各方一致同意将《收购意向书》第 6.1 条修改为:“目标公司及乙方同意 给与甲方 9 个月的排他期,该排他期自本《收购意向书》签署之日起算。在排他期内,标的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对目标公司任何形式的投资 进行讨论、谈判或者达成投资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并应在签订《收购意向书》后立即终止与任何第三方就对标的公司任何形式的投资进行讨论或谈判(如有)。” 2、 本补充协议为《收购意向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收购意向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收购意向书》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宜,依照《收购意向书》的约定履行;除另有说明,本补充协议中所使用的词语或定义与《收购意向书》具有相同的含义。
进展情况. 接到通知后,公司积极与潍坊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落实关于本次关停搬迁的相关补偿以及其他可能的奖补意向,并采取各项措施加快推进新厂区建设,确保顺利搬迁和平稳过渡。经与潍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沟通协调,公司拟与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进展情况. 上述案件于 2019 年 7 月 9 日、2019 年 8 月 15 日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 院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2019 年 9 月 27 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判决被告中铝建设连云港分公司给付原告通月工程工程款 6,843,412.88 元及相应利息,被告中铝建设及斯尔邦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一审判决后,中铝建设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该案尚不具备结算条件,且工程款余额数额计算错误,请求法院中止审理,待中铝建设连云港分公司诉斯尔邦案审判结束后继续审理。2019 年 10 月 9 日,斯尔邦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斯尔邦应仅在其尚未支付给中铝建设连云港分公司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义务,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斯尔邦在尚未支付给中铝建设连云港分公司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义务。
进展情况. 近日,经公司与无锡汉和股东代表孙向东(姓名:孙向东,身份证号: 32072319711******
进展情况. 交易对方向国民投资提供其实际控制的无锡德思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思普”)持有的华夏芯 11.1034%(对应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公司查阅了德思普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股东会决议,与德思普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
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泰克建筑和物联科技已按协议支付了增资款 45,000 万元, 根据原协议约定应于 2021 年 11 月末支付最后一笔增资款合计 8,500 万元,尚余 5,000 万元未支付。综合考虑泰克建筑和物联科技已履行 90%的支付义务情况及煜光照明的经营情况,为减轻新股东的资金压力,经各方协商一致,煜光照明于 2021 年 7 月召开股东会作出变更《公司章程》的决议,新《公司章程》约定将《增 资协议》最后一期的出资期限由 2021 年 11 月变更为 2026 年 11 月。经公司自查及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勤上光电就前述变更出资期限事项与泰克建筑、物联科技共同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本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