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投资 样本条款

追加投资. 4.1 乙方及本次投资完成前下设的分公司或子公司能够在甲方完成投资后(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12 月内完成升级为医疗机构的(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准),则甲方单方对乙方按照协议约定追加投资。
追加投资. 4.1 各方同意:若乙方在2019-2021年度分别达到下表中所列的年度经营目标【净利润额】,则甲方单方向乙方追加投资(金额不累计),否则甲方不追加投资。 乙方2019-2021年度经营目标【净利润额】及甲方追加投资金额,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 净利润额 (万元) 追加投资额 (万元) 2019 年度 156 33 180 99 2020 年度 187 33 216 99 2021 年度 223 33
追加投资. 甲方申购产品组合成功后,如需要对已申购的产品组合追加投资额,可点击“追加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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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 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理财产品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隐含期权价值评估、流动性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理财产品重点关注的对象: 利率预期策略下符合久期设定范围的债券;具有较高信用等级、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较大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 甲方签字/盖章 (一)自然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損害額の決定 当会社が保険金を支払うべき損害の額は、次のとおりとします。

  • 収集の制限 個人情報等を収集するときは、業務を処理するために必要な範囲内で、適正かつ公正な手段により収集している。

  • 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 估值差错处理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的,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托管人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相关各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重新计算核对,如果最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应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对外公布,由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不负赔偿责任。

  • 履約標的須於一定期間內送達機關之場所者,履約期間之末日,以機關當日下班時間為期間末日之終止 當日為機關之辦公日,但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