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法律与司法管辖权. 本协议受下表所列的适用法律的管辖,且不适用任何法律冲突规则。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本协议。 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将按下表中的规定进行解决: 北美或南美的国家,巴西除外, 美国特拉华州法律。 接受美国特拉华州法庭的司法管辖。每一方特此不可撤销地接受美国特拉华州相关法院对任何此类争议的属人管辖权。
适用法律与司法管辖权. 本协议应受下表中列出的适用法律的管辖,且不适用任何法律冲突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本协议。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按照下表中的规定进行解决。 北美或南美的国家,巴 西除外。 美国特拉华州法律。 接受美国特拉华州法庭的司法管辖。每一方特此不可撤销地接受美 国特拉华州相关法院对任何此类争议的属人管辖权。
适用法律与司法管辖权. 本协议受学术机构所在州或省的法律管辖。 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争议均应接受学术机构所在州或省的法院的专属管辖且作为审判地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本协议。
适用法律与司法管辖权. 总则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账户持有人不可撤回地接受本行所在地中国法院的非排他性管辖。以上规定并不妨碍本行在任何其它司法管辖区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即使该诉讼已经或正在一个或多个其它司法管辖区提起。 ⃞甲方申请开通传真服务,且甲方已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完全同意和接受协议全部条款和内容,愿意履行和承担本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不申请开通传真服务 为了维护甲方的权益,请于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关注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如对本协议、本协议任何条款、任何表述或用词有任何疑问,请即向乙方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生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为方便甲方对乙方管理的账户办理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采用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交业务申请(以下简称“传真件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适用法律与司法管辖权. 本协议将受到以下实体法(排除法律选择规则)的管辖:
(i) 对于由位于北美或南美的 SISW 关联公司签订的所有订单,适用美国特拉华州实体法,但对于由位于巴西的SISW 关联公司与巴西实体之间签订的所有订单,适用巴西实体法;
(ii) 对于由位于亚洲或澳大利亚的 SISW 关联公司签订的所有订单,适用香港实体法,但对于由位于日本的 SISW 关联公司与日本实体之间签订的所有订单,适用日本实体法;以及
(iii) 对于所有其他订单,适用瑞士实体法。 由本协议引起或与之有关的所有争议:
(a) 对于受特拉华州法律管辖的所有订单,将接受特拉华州联邦法院为专属管辖和审判地点,但对于受巴西法律管辖的所有订单,将接受 São Caetano do Sul-SP 法院为专属管辖和审判地点;
(b) 对于受香港和日本法律管辖的所有订单,将以香港作为仲裁地并根据国际商会 (ICC)仲裁规则予以最终裁决;或
(c) 对于受瑞士法律管辖的所有订单,将以瑞士作为仲裁地并根据国际商会 (ICC) 仲裁规则予以最终裁决。在任何仲裁中,仲裁员将根据国际商会仲裁规则进行任命,所使用的语言将是英文,并且要求出示文件的命令将仅限于各方在其提交时意欲依赖的文件。尽管有前述规定,SISW 可以在使用产品的司法管辖区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或保留其知识产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