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产品保证 样本条款

通用产品保证. 供应商在此承诺、声明和保证,除了任何由中国或其他司法领域现行法律默认或规定的保证之外,每一产品应当(1)具有可销售性,满足其预期目的,并适合最终用途;(2)无任何设计、材料、工艺上的瑕疵,具有良好和可销售的性质;(3)满足买方的规格;(4)无法律或其他所规定的掺假、错误标识、虚假标记情形;(5)产品重量、度量、尺寸准确地在其包装上被显示;(6)无侵犯、不当或帮助侵犯任何国内或国外的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商业外观或其他专有权利或知识产权,或被认定为第三方产品的仿制品;及(7)免于任何留置、担保权益、权利负担或所有权瑕疵,或以其他方式受制于第三方索赔。

Related to 通用产品保证

  • 催繳股款 25. 在公司細則及配發條款規限下,董事會可不時向股東催繳有關彼等所持股份的任何尚未繳付的款項(不論為股份面值或溢價),且各股東應(在獲發不少於十四(14)個整日通知,其中指明繳付時間及地點)向本公司支付該通知所要求繳交的催繳股款。董事會可決定全部或部分延後、延遲或撤回催繳,惟股東概無權作出任何的延後、延遲或撤回,除非獲得寬限及優待則另當別論。

  •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 技术偏离及详细配置明细表 项目名称:学生公寓一站式服务平台及1号、3号公寓控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30001]TJJJ[CS]20220009 (第 包) 供应商全称: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全称:

  • 交易对方声明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3

  • 其他条款的适用 本附加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本附加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除、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 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 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 附件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