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支付. 若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的,每迟付一天,乙方向甲方按所欠金额的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未按期支付各项能源费的,每迟付一天,乙方向甲方按所欠金额的日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乙方拖欠租金、履约保证金、各项能源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停止该场地水、电等的供应和其他任何措施。若拖欠租金、履约保证金达 15 个工作日,或拖欠电费等能源费超过 30 个工作日,则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停止经营区域内的经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双方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处理租赁终止后的事宜。如因此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按租金标准收取相当于 3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以甲方发出终止或解除协议通知当日的租金标准计算)。
逾期支付. 如甲方投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而引起逾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逾期支付. 59.2.1. 政府对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付费用逾期的,应同时支付相应产生的利息。利率按应当支付日期的央行公布的最高贷款基准利率。
59.2.2. 本合同 55.1 条约定可延后支付的,不受前款(59.2.1)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