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投标的语言. 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投标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投标的语言. (7) 9.投标文件的构成(7) 10.投标文件的编写(7) 11.投标报价(8)
投标的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所有与采购人及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方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
投标的语言. 5.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 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投标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或征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投标的语言. 8.投标文件构成 9.投标书的编写 10.投标报价 11.投标货币 12.证明投标方合格资格的文件 13.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5.投标有效期 16.投标文件的编制与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