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價金. 除另有規定外,含乙方及其人員依甲方之本國法令應繳納之稅捐、及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
契約價金. 除另有規定外,含廠商及其人員依中華民國法令應繳納之稅捐、規費及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
契約價金. 除另有規定外,含廠商及其人員依中華民國法令應繳納之稅捐、規費及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依法令應以機關名義申請之許可或執照,由廠商備具文件代為申請者,其需繳納之規費不含於契約價金,由廠商代為繳納後機關覈實支付,但已明列項目而含於契約價金者,不在此限。
契約價金. 除另有規定外,含乙方及其人員依中華民國法令應繳納之稅捐、規費及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依法令應以甲方名義申請之許可或執照,由乙方備具文件代為申請者,其需繳納之規費不含於契約價金,由乙方代為繳納後甲方覈實支付,但已明列項目而含於契約價金者,不在此限。
契約價金. 契約價金結算方式:總包價法,計新臺幣玖萬陸仟元整。
契約價金. 新臺幣(下同) 萬 仟 佰 拾 元正。
契約價金. 全年度總價新臺幣○○○○元整,惟應配合甲方需求,按實際交貨數量及本契約所附之單價明細表按月結算做為實付價金。
契約價金. 契約價金之給付及結算依下列方式辦理(由機關衡酌個案情形於招標時 勾選): □總包價法。 ■單價計算法。
契約價金. 除另有規定外,含乙方及其人員依中華民國法令應繳納之稅捐、規費及強制性保險之保險費。 中華民國以外其他國家或地區之稅捐、規費或關稅,由乙方負擔。 雙方同意,不得因下列政府行為之一,致履約費用增加或減少,需以雙方議定之總額給付。
契約價金. 新臺幣伍拾伍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正(含稅,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