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之人 样本条款

適用之人. 本協定適用於具有一方或雙方領域居住者身分之人。
適用之人. 以具我國、締約他方或雙方居住者身分之人為限。但適用之租稅協定規定不 以具前述居住者身分之人為限者,從其規定。
適用之人. 本協定適用於具有第二條第三項所稱一方或雙方領域居住者身分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