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程序 样本条款

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交易事项在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在国际医药领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意公司本次的交易决定;该事项待审计、评估结果出来后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9 日、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和合永兴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2,700 万元收购和合永兴科技 100%股权。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审批程序. 1、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将本事项提交七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进行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事前审阅了关于本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七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在会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自 2010 年取得第 112191 号“山城牌”啤酒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来,均以协议方式许可重庆啤酒集团资产管理公司的下属企业使用第 112191 号“山城牌”啤酒注册商标,在历年的使用过程中,重庆啤酒集团资产管理公司的下属企业均严格按照《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该商标,且重庆啤酒集团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使用该商标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会给本公司造成的利益造成损害。 因此同意公司与重庆啤酒集团资产管理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3、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七届二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本议案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嘉士伯及其关联方,因此即关联股东嘉士伯方委派的董事已予以回避,未参加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审批程序. (一) 对外捐赠应由公司党委会进行前置研究,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 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供水(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同意公司签署该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的项目公司。 该协议涉及的估算投资金额为10.65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审批程序. 高交会、国家级人才交流大会参展活动资助的审批程序如下:
审批程序. 1、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事前审阅了关于本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 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在会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签订补充协议有利于包销协议的顺利履行,有利于公司稳固和提升在重庆区域的业绩,维护公司核心市场的培育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审批程序符合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与重庆嘉威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产品包销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3、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董事吕彦东先生、陈松先生已予以回避,未参加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