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4.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错误的修正. 3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3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34.2.1 若投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以投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为准;
34.2.2 若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
34.2.3 若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2.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2.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4.2.6 若投标一览表中交货期与项目实施方案中的交货期不一致,以投标一览表交货期为准。
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给评审带来不便,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
34.4 根据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错误的修正. 14.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4.1.1 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则以大写金额为准;
14.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乘以数量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错误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错误的修正. 3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3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错误的修正. 2.19.1 确定中标候选人前(评标过程中)的修正方法: 评标委员会应对确定为实质上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此类错误的原则如下:
2.19.1.1 同一产品出现两种以上不同价格时,取其低的报价核算;
2.19.1.2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19.1.3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总和同总额之间不一致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2.19.2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的修正方法:
2.19.2.1 同一产品出现两种以上不同价格时,取其低的报价核算;
2.19.2.2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19.2.3 合价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按总报价占调整前的合价之和的比例调整合价,并修改单价;
2.19.2.4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9.3 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报价及单价、合价的调整。
2.19.4 投标文件报价,正本与副本不符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开标时,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的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19.5 按以上原则进行错误修正,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错误的修正. 28.1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9.
错误的修正.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书写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投标函中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 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3)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错误的修正. 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则以大写金额为准;
16.1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乘以数量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6.2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