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延履約. (一)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 1. 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 (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但以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之數額為上限)計算逾期違約金。 2. 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 (1) 履約期限之次日起,至機關決定限期改正前歸屬於機關之作業日數。 (2) 契約或主驗人指定之限期改正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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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延履約. (一)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3,000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2,000 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
1. 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 (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但以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之數額為上限)計算逾期違約金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2,000 元依比例)按日計算逾期違約金。
2. 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 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
(1) 履約期限之次日起,至機關決定限期改正前歸屬於機關之作業日數。
(2) 契約或主驗人指定之限期改正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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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採購契約
遲延履約. (一)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
1. 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 (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但以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之數額為上限)計算逾期違約金。
2. 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
(1) 廠商未依契約第七條第三款所訂期限提送資訊業務服務團隊成員名冊及同意書,每次計罰新臺幣1仟元,且應依機關所定期限完成補正,未依前段所定期限完成補正者,每次計罰新臺幣1仟元。 除契約條款明定者外,其餘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廠商如未依照契約規定期限完成,應按逾期日數,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 1 ‰計算逾期違約金。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得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其3 ‰計算逾期違約金。其逾前段每日金額者,以前段之金額為準。 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 履約期限之次日起,至機關決定限期改正前歸屬於機關之作業日數。
(2) 。 契約或主驗人指定之限期改正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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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Global Information Network Website System Maintenance Outsourcing Service Contract
遲延履約. (一)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元按 日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
1. 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 (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但以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之數額為上限)計算逾期違約金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2,000 元計算逾期違約金。
2. 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
(1) 履約期限之次日起,至機關決定限期改正前歸屬於機關之作業日數。
(2) 契約或主驗人指定之限期改正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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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採購契約
遲延履約. (一)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3,000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2,000 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
1. 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 (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但以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之數額為上限)計算逾期違約金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2,000 元依比例)按日計算逾期違約金。
2. 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
(1) 履約期限之次日起,至機關決定限期改正前歸屬於機關之作業日數。
(2) 契約或主驗人指定之限期改正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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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採購契約
遲延履約. (一)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3,000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2,000 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
1. 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 (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3,000 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2,000 元,但以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之數額為上限)計算逾期違約金。
2. 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
(1) 履約期限之次日起,至機關決定限期改正前歸屬於機關之作業日數。
(2) 契約或主驗人指定之限期改正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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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採購契約
遲延履約. (一)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 新台幣$3,000 元按日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
1. 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 (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但以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之數額為上限)計算逾期違約金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其 新台幣$3,000 元按日計算逾期違約金。
2. 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 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
(1) 履約期限之次日起,至機關決定限期改正前歸屬於機關之作業日數。
(2) 契約或主驗人指定之限期改正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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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採購契約
遲延履約. (一)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3,000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2,000 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
1. 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 (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但以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之數額為上限)計算逾期違約金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2,000元依比例)按日計算逾期違約金。
2. 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
(1) 履約期限之次日起,至機關決定限期改正前歸屬於機關之作業日數。
(2) 契約或主驗人指定之限期改正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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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標及契約文件
遲延履約. (一)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 新台幣$2,000元按日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
1. 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 (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但以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之數額為上限)計算逾期違約金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其 新台幣$1,000 元按日計算逾期違約金。
2. 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
(1) 履約期限之次日起,至機關決定限期改正前歸屬於機關之作業日數。
(2) 契約或主驗人指定之限期改正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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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採購契約
遲延履約. (一)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逾期違約金,除依「大陸圖書規格(範)書」計罰外,另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 新台幣$2,000 元按日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
1. 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 (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但以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之數額為上限)計算逾期違約金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其 新台幣$1,000 元按日計算逾期違約金。
2. 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
(1) 履約期限之次日起,至機關決定限期改正前歸屬於機關之作業日數。
(2) 契約或主驗人指定之限期改正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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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採購契約
遲延履約. (一) 逾期違約金,以日為單位,按逾期日曆天數,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元按日計算逾期違約金(不足一日以一日計)。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逾期違約金應計算至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日止。
1. 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使用者 (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3,000 元,但以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計算之數額為上限)計算逾期違約金廠商如未依照契約所定履約期限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自該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未完成履約之部分不影響其他已完成部分之 使用者(不以機關已有使用事實為限),按未完成履約部分之契約價金,每日依新台幣$2,000 元計算逾期違約金。
2. 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初驗或驗收有瑕疵,經機關通知廠商限期改正,自契約所定履約期 限之次日起算逾期日數,但扣除以下日數:
(1) 履約期限之次日起,至機關決定限期改正前歸屬於機關之作業日數。
(2) 契約或主驗人指定之限期改正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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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採購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