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遺失、被竊 Clause in Contracts

遺失、被竊. 一、 立約人之簽帳金融卡及其他約定之往來憑證應自行妥慎保管及保密,如有遺失、滅失、被竊、遭搶奪或其他情事致喪失占有者,立約人應立即依 貴行相關規定通知 貴行並申請辦理掛失(止付)手續或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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