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就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与投资者、中介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与制度;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建立了估值小组,由总经理、督察长及运作保障部、投资部、研究部、中央交易室和监察稽核部业务骨干组成,负责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信息披露制度. 为建立健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发行人依法规范运行,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明确约定了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职责、信息披露对象及标准、信息披露的流程、董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子公司信息披露、档案管理、责任与处罚的具体事宜。
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标准、信息披露流程、高管人员的披露职责等。 总体看,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较为完善,目前已建立了较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能够保证公司各项运作更趋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信息披露制度. 章程应对本公司型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频度等内容作出规定。
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对于在经营运作中遇到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都会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为此,发行人特别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制度. 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发行人制订了专门的重大信息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制度,财务部和金融事务部为信息披露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准备证监会、交易商协会等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指定的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公布相关信息,保证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信息披露制度. 合伙协议应对本合伙型基金信息披 露的内容、方式、频度等内容作出约定。
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司信息披露职责、信息披露内容及时间、披露信息更正及变更、信息披露的流程、责任划分以及保密措施等均作出严格规定,规范公司发行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