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标的的预估值 样本条款

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标的的预估值.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为广东宜华 100%股权、汕头荣信 100%股权、梅州宜华 1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7 月 31 日。目前,评估机构对购买的标的资产广东宜华、汕头荣信、梅州宜华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预估。 经初步预估,广东宜华 100%股权的预估值不超过 214,442.34 万元,较 2015年 7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 46,649.75 万元的评估增值率约为 359.69%;汕头荣信 100%股权的预估值不超过 11,696.33 万元,较 2015 年 7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 6,014.22 万元的评估增值率约为 94.48%。梅州宜华 100%股权的预估值不超过 11,549.32 万元,较 2015 年 7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 8,522.73 万元的评估增值率约为 35.51%。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中有关数据未经审计,与审计结果可能有一定的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将在上述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编制和公告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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