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整合风险 样本条款

重大资产重组整合风险. 2017 年发行人协议受让了国泰租赁有限公司,2018 年发行人协议受让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连续两年受让两家国有企业股权,造成近三年来发行人主营业务变化较大。同时,收购后可能会增加发行人与被收购企业的沟通与管理成本,若无法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未来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虽然发行人不论在业务经营,还是在人员方面、资产方面、机构、财务方面等均具有独立性,但山东省国资委作为发行人的唯一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 公司人员的任免和业务定位均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发行人存在一定的独立性风险。 公司董事会作为决策执行机构,负责决定公司具体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同时,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每届任期 三年,任期届满,获得连续委派或连续当选可以连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 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9 名,超过公司章程约定人数,发行人正在积极推进公 司章程变更的事项。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鲁发〔2018〕42 号)规定山东省国资委省属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山东省审计厅,不再设立省属企业监事会,因此发行人不再设立监事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中总经理暂时缺位,但发行人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同时,发行人重大事项均由发行人集体决策后报经出资人山东省国资委批准同意后实施,上述总经理缺位的情况尚未对发行人正常经营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向上级反映尽快任命总经理,以使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重大资产重组整合风险. 发行人原有主营业务为零售商业等相关业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业务,尽管零售商业与房地产业务存在一定的联系和协同效应,但在法律法规、会计税收制度、商业惯例、公司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差异。发行人与标的公司未来业务整合到位尚需一定时间,发行人仍面临组织结构、人员、业务的调整磨合,存在一定的整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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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购整合风险 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已建立了高效的管理体系和经营管理团队。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资产、业务规模和范围都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企业增长对企业有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首次进入美国再生金属上游行业,对上游行业企业运营、管理、生产销售等流程在经验上存在一定欠缺,公司能否进行一定程度的优化整合提高收购绩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整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可能会对标的公司乃至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收购整 合风险。

  • 安全生产风险 虽然公司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累积了丰富的油田资产运营经验,但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公司石油勘探、开采、销售的业务得到了较大规模的扩展,该类业务操作过程的安全生产风险也随之增加。对此,在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加大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严格履行相关的监督程序。但在未来生产过程中仍不能完全排除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基傲投资下属子公司 NCP 公司拥有的五个区块、班克斯公司拥有的一个区块目前均处于勘探阶段。其中 NCP 公司拥有哈萨克斯坦滨里海盆地及周边的五个石油勘探区块矿权,面积合计 9,849 平方公里,部分区块的勘探已通过钻井有了可观的发现,进一步投入将提高勘探成功概率;另外仍有大片未勘探但潜力巨大的区域,未来增储潜力巨大。根据哈萨克斯坦 OPTIMUM研究院于 2016 年 3 月最新出具的报告,该五个区块的石油地质资源评估总量合 计达 17.41 亿吨,可采石油资源量为 6.09 亿吨。 虽然通过前期的勘探成果公司对区块内的地质构造和油田资源量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但目前对勘探区块投入的勘探成本尚未能形成明确资产,而且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对区块内的石油资源量进行进一步的勘探落实,若未来区块的石油资源量勘探结果显示商业价值较小,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前期投资无法收 回,因此标的资产中的勘探区块存在投资风险。

  • 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会计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可能确认一定金额的商誉,若标的资产未来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则相关商誉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 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 延期风险 理财产品到期或您决定赎回本产品时,若出现所投资产无法顺利变现、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其他宁银理财认为需要延期支付的情形时,本产品将面临无法按时支付相关款项的风险。

  • 债券投资风险 国家政策、经济周期、利率、汇率等因素可能发生的变化导致的市场风险;债券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信用质量降低等可能发生的变化导致的信用风险;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可能的流通和转让限制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 税务风险 本产品投资各国或地区市场时,因各国或地区税务法律法规的不同,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该国或该地区税务机构缴纳税金,包括预扣税,该行为可能会使得资产回报受到一定影响;该国或该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变化,或者加以具有追溯力的修订,所以可能须向该国或该地区缴纳本产品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 其他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在代理本理财产品买卖投资标的物时,交易对手可能为理财产品管理人。理财产品管理人将秉承公允市价交易的原则进行交易,并且保留交易记录以备相关部门查询。 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本着“恪守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财产,但并不对本理财产品提供保证本金和收益的承诺。

  •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在投资者大规模赎回或市场出现极端情况时,理财产品的现金不足或变现能力不足,无法满足投资者赎回要求而对理财产品整体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对持仓证券的流动性进行研究和监控,使未来现金流尽可能地均匀分布,保留适当的现金和高流动性资产比例,同时增加剩余期限短、流动性好的资产比例。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宣传、分析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关注资金市场变化,提前判断流动性变化并且采取应对措施,力争理财产品的参与和退出较为平稳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