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續及重訂 样本条款

重續及重訂. 在合約安排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擁有直接股權的附屬公司與綜合聯屬實體之間的關係提供可接受框架的前提下,可於(i)現有安排到期後;(ii)就綜合聯屬實體股東或董事或彼等於綜合聯屬實體股權的任何變動; 或(iii)就所從事業務與本集團業務相似或有關的任何現有、新成立或收購的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司(包括分公司),重續及╱或重訂該框架,而無須刊發公告、通函或取得股東批准。 所從事業務與本集團業務相似或有關的任何現有、新成立或收購的外商獨資企業或營運公司(包括分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將於重續及╱或重訂合約安排時被視為本集團關連人士,而該等關連人士與本集團之間的交易(根據類似合約安排進行者除外)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 此項條件須遵守相關中國法律、法規及批准。重續或重訂的協議將與現有合約安排的條款與條件大致相同。 我們將持續披露與合約安排有關的詳情: ‧ 根據上市規則的有關條文,在本公司年報及賬目中披露各財政期間的現行合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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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 中实物证券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或保管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 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重要提示 ㈠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作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书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书为准。 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代理客户进行理财投资,并严格遵照本说明书所载的内容进行操作。 ㈢宁波银行对本说明书具有解释权。

  •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存款资金来源合法,存款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1 天内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市北京路支行

  • 保单周年日 指本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日,不含本合同生效日当日。若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 乙方权利 (一)有权参与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期债券的承销投标。

  •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