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价值的确定 样本条款

重置价值的确定. 根据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种类,在进行评定估算,针对设备不同的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重置全价,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购进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38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的有关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于设备类资产在计算其重置全价时扣减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电子办公设备由于价值量小,一般为日常办公使用的设备,运杂、安装费用均包含在购置价中,以市场价值确定重置全价。
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B、成新率的确定 采用年限法和打分法相结合综合确定成新率,即对两种方法确定的成新率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以加权平均值确定综合成新率。
重置价值的确定. 根据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种类,在进行评定估算,针对设备不同的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重置全价,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电子办公设备价值量小,一般为日常办公使用的设备,运杂、安装费用均包含在购置价中,以市场价值确定重置全价。
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一般由建安工程费用、前期及其它费用、建筑规费、资金成本和开发利润组成,结合评估对象具体情况的不同略有取舍。
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建设期管理费和资本化利息以及其他费用中的若干项组成。

Related to 重置价值的确定

  •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 质疑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62791628 邮箱:xxxxxxxxx@xx.xxx.xx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9室邮编:510030

  •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 足趾缺失 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1 级 三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 1 级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1 级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1 级 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2 级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且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2 级 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2 级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另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3 级 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3 级 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完全丧失功能 4 级 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 5 级 一肢完全丧失功能 5 级 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6 级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 级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 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 取消料 ① 旅行契約の成立後、お客様のご都合で旅行をお取り消しになる場合にはパンフレット、ホームページ、契約書面等記載の取消料を、ご参加のお客様からは 1 室ごとの利用人数の変更に対する差額代金をそれぞれいただきます。

  • 定期报告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披露理财产品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理财产品成立不足90个工作日或者剩余存续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的,产品管理人可以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

  •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