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等重要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乙方人员代为保管,以甲方结算账户密码及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凭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乙方工作人员无权代甲方保管。 2. 理财产品不同于存款,有损失本金的风险;甲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详见《风险揭示书》。乙方作为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非理财产品的管理机构,对理财产品的业绩不承担任何保证和其他经济责任,不承担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对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约定应以该产品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介绍的产品投资建议、产品收益表现和业绩比较基准等市场分析和预测信息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投资者自身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不构成乙方的本金及收益承诺。 3. 根据产品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点、流动性等不同因素,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分为 PR1(低风险产品)、PR2(中低风险产品)、PR3(中等风险产品)、PR4(中高风险产品)、PR5(高风险产品)五个风险等级,以产品说明书中披露的乙方对代销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为准。甲方在乙方进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五个等级。甲方根据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高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4. 甲方购买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前,需通过乙方的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甲方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若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超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甲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且甲方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请甲方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5.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所勾选的业务申请类型对甲方相关资金账户进行资金扣划等相关操作。 6. 对于甲方通过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 (不受限于本产品),甲方确认通过乙方上述渠道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明甲方已自主阅读并清楚知悉本协议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7. 甲方有权通过乙方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行使对个人信息查阅、修改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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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等重要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乙方人员代为保管,以甲方结算账户密码及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凭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乙方工作人员无权代甲方保管。
2. 理财产品不同于存款,有损失本金的风险;甲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详见《风险揭示书》。乙方作为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非理财产品的管理机构,对理财产品的业绩不承担任何保证和其他经济责任,不承担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对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约定应以该产品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介绍的产品投资建议、产品收益表现和业绩比较基准等市场分析和预测信息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投资者自身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不构成乙方的本金及收益承诺。
3. 根据产品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点、流动性等不同因素,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分为 PR1(低风险产品)、PR2(中低风险产品)、PR3(中等风险产品)、PR4(中高风险产品)、PR5(高风险产品)五个风险等级,以产品说明书中披露的乙方对代销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为准。甲方在乙方进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五个等级。甲方根据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高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PR1(低风险产品)、PR2(中低风险产品)、PR3(中等风险产品)、PR4(中高风险产品)、PR5(高风险产品)五个风险等级,以产品说明书中披露的乙方对代销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为准。甲方在乙方进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五个等级。甲方根据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 评估结果选择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高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4. 甲方购买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前,需通过乙方的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甲方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若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超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甲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且甲方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请甲方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5.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所勾选的业务申请类型对甲方相关资金账户进行资金扣划等相关操作。
6. 对于甲方通过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 (不受限于本产品),甲方确认通过乙方上述渠道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明甲方已自主阅读并清楚知悉本协议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7. 甲方有权通过乙方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行使对个人信息查阅、修改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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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等重要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乙方人员代为保管,以甲方结算账户密码及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凭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乙方工作人员无权代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等重要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乙方人员代为保管,以甲方结算账户密码及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所进行的一 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凭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乙方工作人员无权代甲方保管。
2. 理财产品不同于存款,有损失本金的风险;甲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详见《风险揭示书》。乙方作为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非理财产品的管理机构,对理财产品的业绩不承担任何保证和其他经济责任,不承担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对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约定应以该产品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介绍的产品投资建议、产品收益表现和业绩比较基准等市场分析和预测信息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投资者自身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不构成乙方的本金及收益承诺。
3. 根据产品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点、流动性等不同因素,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分为 PR1(低风险产品)、PR2(中低风险产品)、PR3(中等风险产品)、PR4(中高风险产品)、PR5(高风险产品)五个风险等级,以产品说明书中披露的乙方对代销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为准。甲方在乙方进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五个等级。甲方根据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高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PR1(低风险产品)、PR2(中低风险产品)、PR3(中等风险产品)、 PR4(中高风险产品)、PR5(高风险产品)五个风险等级,以产品说明书中披露的乙方对代销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为准。甲方在乙方进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五个等级。甲方根据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高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4. 甲方购买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前,需通过乙方的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甲方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若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超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甲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且甲方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请甲方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5.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所勾选的业务申请类型对甲方相关资金账户进行资金扣划等相关操作。
6. 对于甲方通过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 (不受限于本产品),甲方确认通过乙方上述渠道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明甲方已自主阅读并清楚知悉本协议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对于甲方通过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受限于本产品),甲方确认通过乙方上述渠道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明甲方已自主阅读并清楚知悉本协议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7. 甲方有权通过乙方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行使对个人信息查阅、修改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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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vestment Agreement, Investment Agreement
重要提示. 1.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等重要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乙方人员代为保管,以甲方结算账户密码及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凭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乙方工作人员无权代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等重要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乙方人员代为保管,以甲方结算账户密码及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所进行的一 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凭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乙方工作人员无权代甲方保管。
2. 理财产品不同于存款,有损失本金的风险;甲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详见《风险揭示书》。乙方作为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非理财产品的管理机构,对理财产品的业绩不承担任何保证和其他经济责任,不承担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对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约定应以该产品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介绍的产品投资建议、产品收益表现和业绩比较基准等市场分析和预测信息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投资者自身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不构成乙方的本金及收益承诺。
3. 根据产品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点、流动性等不同因素,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分为 PR1(低风险产品)、PR2(中低风险产品)、PR3(中等风险产品)、PR4(中高风险产品)、PR5(高风险产品)五个风险等级,以产品说明书中披露的乙方对代销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为准。甲方在乙方进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五个等级。甲方根据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高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PR1(低风险产品)、PR2(中低风险产品)、PR3(中等风险产品)、 PR4(中高风险产品)、PR5(高风险产品)五个风险等级,以产品说明书中披露的乙方对代销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为准。甲方在乙方进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五个等级。甲方根据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高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4. 甲方购买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前,需通过乙方的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甲方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若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超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甲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且甲方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请甲方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5.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所勾选的业务申请类型对甲方相关资金账户进行资金扣划等相关操作。
6. 对于甲方通过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 (不受限于本产品),甲方确认通过乙方上述渠道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明甲方已自主阅读并清楚知悉本协议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7. 甲方有权通过乙方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行使对个人信息查阅、修改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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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等重要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乙方人员代为保管,以甲方结算账户密码及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凭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乙方工作人员无权代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等重要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 乙方人员代为保管,以甲方结算账户密码及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凭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乙方工作人员无权代甲方保管。
2. 理财产品不同于存款,有损失本金的风险;甲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详见《风险揭示书》。乙方作为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非理财产品的管理机构,对理财产品的业绩不承担任何保证和其他经济责任,不承担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对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约定应以该产品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介绍的产品投资建议、产品收益表现和业绩比较基准等市场分析和预测信息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投资者自身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不构成乙方的本金及收益承诺理财产品不同于存款,有损失本金的风险;甲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详见《风险揭示书》。乙 方作为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非理财产品的管理机构,对理财产品的业绩 不承担任何保证和其他经济责任,不承担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 任。对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约定应以该产品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双 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介绍的产品 投资建议、产品收益表现和业绩比较基准等市场分析和预测信息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投资者自身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 担,不构成乙方的本金及收益承诺。
3. 根据产品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点、流动性等不同因素,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分为 PR1(低风险产品)、PR2(中低风险产品)、PR3(中等风险产品)、PR4(中高风险产品)、PR5(高风险产品)五个风险等级,以产品说明书中披露的乙方对代销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为准。甲方在乙方进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五个等级。甲方根据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高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PR1(低风险产品)、PR2(中低风险产品)、PR3(中等风险产品)、PR4(中高风险产品)、PR5(高风险产品)五个风险等级,以产品说明书中披露的乙方对代销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为准。甲方在乙方进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五个等级。甲方根据甲方的风 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高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4. 甲方购买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前,需通过乙方的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甲方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若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超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甲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且甲方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请甲方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甲方购买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前,需通过乙方的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甲方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有效 期为一年,若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超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 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甲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且甲方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请甲方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5.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所勾选的业务申请类型对甲方相关资金账户进行资金扣划等相关操作。
6. 对于甲方通过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 (不受限于本产品),甲方确认通过乙方上述渠道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明甲方已自主阅读并清楚知悉本协议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对于甲方通过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受限于本产品),甲方确认通过乙方上述渠道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明甲方已自主阅读并清楚知悉本协议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7. 甲方有权通过乙方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行使对个人信息查阅、修改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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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等重要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乙方人员代为保管,以甲方结算账户密码及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凭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乙方工作人员无权代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等重要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 乙方人员代为保管,以甲方结算账户密码及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凭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乙方工作人员无权代甲方保管。
2. 理财产品不同于存款,有损失本金的风险;甲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详见《风险揭示书》。乙方作为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非理财产品的管理机构,对理财产品的业绩不承担任何保证和其他经济责任,不承担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对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约定应以该产品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介绍的产品投资建议、产品收益表现和业绩比较基准等市场分析和预测信息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投资者自身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不构成乙方的本金及收益承诺理财产品不同于存款,有损失本金的风险;甲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详见《风险揭示书》。乙方作为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非理财产品的管理机构,对理财产品的业绩不承担任何保证和其他经济责任,不承担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对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约定应以该产品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双 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介绍的产品 投资建议、产品收益表现和业绩比较基准等市场分析和预测信息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投资者自身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 担,不构成乙方的本金及收益承诺。
3. 根据产品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点、流动性等不同因素,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分为 PR1(低风险产品)、PR2(中低风险产品)、PR3(中等风险产品)、PR4(中高风险产品)、PR5(高风险产品)五个风险等级,以产品说明书中披露的乙方对代销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为准。甲方在乙方进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五个等级。甲方根据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高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4. 甲方购买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前,需通过乙方的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甲方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若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超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甲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且甲方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请甲方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甲方购买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前,需通过乙方的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甲方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有效 期为一年,若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超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 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甲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且甲方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请甲方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5.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所勾选的业务申请类型对甲方相关资金账户进行资金扣划等相关操作。
6. 对于甲方通过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 (不受限于本产品),甲方确认通过乙方上述渠道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明甲方已自主阅读并清楚知悉本协议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对于甲方通过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受限于本产品),甲方确认通过乙方上述渠道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明甲方已自主阅读并清楚知悉本协议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7. 甲方有权通过乙方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行使对个人信息查阅、修改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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