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公告 样本条款

重大事项公告. 管理人在发生可能对理财产品投资者或者理财产品收益产生重大事项的事件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重大事项公告。
重大事项公告. 在发生可能对理财产品投资者或者理财产品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重大事项公告。
重大事项公告.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广州银行认为可能对产品正常运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资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理财产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或其他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等,广州银行可视情况在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后2个工作日内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投资者:广州银行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电子渠道、广州银行营业网点、电话、手机短信等。
重大事项公告.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产品管理人认为可能对产品正常运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资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理财产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或其他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等,产品管理人可视情况在发生重大影响事件后2个工作日内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投资者:广州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gzcb.com.cn)、电子渠道、广州银行营业网点、电话、手机短信等。
重大事项公告. 本产品存续期间如发生可能对投资者、本产品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产品管理人认为可能影响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资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因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理财产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且可能对理财产品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或其它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产品管理人将视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投资者:销售机构官方网站、销售机构相关营业网点或行业统一信息披露渠道、电子邮件、电话、以信函形式邮寄、手机短信等,并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重大事项公告。
重大事项公告. 对于银行认为已经、即将或可能对本期理财产品所有投资者的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银行将通过上述信息披露渠道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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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 利用停止 当社は、契約者が次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ときには、6ヵ月以内で当社が定める期間(本サービスに係る料金その他の債務(本規約の規定により、支払いを要することとなった本サービスの料金、工事に関する費用又は割増金等その他の債務をいいます。以下本条において同様とします。)を支払わないときは、その料金その他の債務が支払われるまでの間)、本サービスの利用を停止す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 立契約書人 機 關:客家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主任委員 李永得 地 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北棟 17 樓電 話:(02)89956988 廠 商:代 表 人:統 一 編號:地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 ○ 年 ○ ○ 月 ○ ○ 日

  • 理财产品费用 理财产品固定管理费;【0.10%】(年化)。 在通常情况下,产品固定管理费按前一估值日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 伤残的评定原则 4.1 确定伤残类别:评定伤残时,应根据人体的身体结构与功能损伤情况确定所涉及的伤残类别。 4.2 确定伤残等级:应根据伤残情况,在同类别伤残下,确定伤残等级。 4.3 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应根据伤残等级对应的百分比,确定保险金给付比例。

  • 军事冲突 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 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责任,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 禁止事项 12.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有价证券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2.2 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或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2.3 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及给排水系统、油气管道等。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避免不必要的无线电干扰。 12.4 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或任何危险品。

  •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甲方):玛纳斯县玛河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注册地: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法定代表人:张书迪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设施农业建设与投资;农业园区的建设与投资;土地的收储、开发、改造、整治;园林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及经营;农资经营(农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玛纳斯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玛纳斯县玛河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