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晟硕瑞的收益分配 样本条款

金晟硕瑞的收益分配. 根据《深圳金晟硕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对于来自基金投资的可分配资金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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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应付款 5,300,486.19 9,974,798.64

  •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 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その他特記事項 (1) 環境への配慮

  • 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包括公司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全体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 信息披露情况 (9)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契約文字 1.契約文字以中文為準。但下列情形得以外文為準: (1)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

  • 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上市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组完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