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事業之內容 样本条款

附屬事業之內容. 乙方得依促參法、國家公園法、墾丁公園保護利用管制原則、區域計畫法及其相關法規,且經甲方同意後,於本案用地上開發經營公教會館及其附屬設施以外之事業。如須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營業許可者,乙方應於取得許可後,始得為之。 附屬事業開始營運前,乙方如擬利用本案用地從事其他活動時,應於活動開始使用 30 日前提出臨時使用計畫,報請甲方核准後始得為之。前開臨時使用計畫之內容至少應包含活動行銷計畫、營運計畫及財務計畫。 附屬事業之經營期間不得逾越本契約之許可年限。乙方就本契約之興建營運權終止時,其經營附屬事業之權限亦併同終止。本契約之許可年限如依本契約規定展延時,附屬事業經營權亦一併展延。 甲方依相關法令及本契約規定辦理附屬事業之監督與管理。乙方經營附屬事業違反本條或相關法規之規定者,甲方得 依本契約第 17 章之規定進行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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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生效 甲方通过乙方线下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且乙方盖柜面业务章后生效(为避免歧义,乙方相关业务人员在本协议的签字仅为乙方内部风险控制要求,并不作为协议成立的条件,下同)。 甲方通过乙方线上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可视柜台等)购买理财产品的,甲方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后生效。

  • 保险费 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在保险计划明细或其他承保文件中载明。保险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投保人需增加被保险人时,可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经审核同意,将按约定的保险责任开始日零时起对该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应按约定方式交纳相应的保险费。 投保人需减少被保险人时,可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可以与本公司约定减少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日;对申请减少被保险人但没有约定对应的保险责任终止日的,本公司以收到减少被保险人书面申请日为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日。本公司自保险责任终止日二十四时起终止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按下列方式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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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益人 機關(不包含責任保險)。

  •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 协议当事人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当事人签署:

  • 响应邀请) 联系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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