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及可分性. 订立本保险合同,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须声明,凡投保单(包括之前提交给保险人的任何投保单)中包含的任何陈述 和内容均属真实、准确和完整;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意本保险合同的签发依赖该声明的真实性, 而有关陈述和内容对本保险合同所承保的风险关系重大,将构成本保险合同的基础,并构成本保 险合同的一部分;但任何被保险个人所获得的情况或信息不得推定为任何其他被保险个人所获知。 就根据第一条保险责任第3款所提出的索赔而言,凡被保险企业的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或法律顾问之外的任何被保险人获知的情况或信息不得被推定为被保险企业所获知的情况或信息。如果投保单中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陈述和内容,则本保险合同对该知晓或推定 知晓不真实陈述和内容的被保险人不提供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