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计划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集合计划业务的需要 样本条款

集合计划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集合计划业务的需要. 托管人和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集合计划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集合计划的任何账户进行本集合计划业务以外的活动。

Related to 集合计划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集合计划业务的需要

  •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工程及材料機具設備之檢(試)驗 5.廠商請款之審核簽證。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东方钪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钪业”)与禄丰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氯化钛白废液/废渣综合回收钪、钒、锰等有价金属生产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为进一步完善钛产业链条,做深做精钛产品,做细做透钛衍生品,本着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禄丰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双方充分协商,对氯化钛白废液/废渣综合回收钪、钒、锰等有价金属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合同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

  • 协议签署情况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称“公司” 或 “本公司”)与上海亮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亮昕科技”)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个人小额消费信贷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 修改章程 第一百八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 不动产所得 一、缔约国一方居民从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所得(包括农业或林业所得),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 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