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义务 样本条款

需方义务. 日内,需方在 10 个工作

Related to 需方义务

  • 质疑与投诉 8.5.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甲方义务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礼物,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其本人或其亲属支付的各种费用。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方便。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包括亲友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本合同约定有关的业务活动。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反廉政规定的任何其他活动。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若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谋取自身的不正当利益,从事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的,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以终止其行为;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违纪或违规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及时向乙方监察部门举报。乙方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 保密义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应按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拟公开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保密。除按《基金法》、《基金合同》、 《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予保密。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密义务:

  • 法律意见书 致: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 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单位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 合作背景 POLYMED系公司自2009年起开始合作的美国企业,该企业设立于1999年,与公司开展合作前,其业务主要为可注射肿瘤原料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不涉及生物检测试剂业务;双方建立合作关系时,POLYMED年营业收入在2,000-3,000万美元左右。 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世生于1996年从浙江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毕业,取得遗传学硕士学位,其后一直从事生命科学相关工作。2007年8月,凌世生辞任艾康生物研发总监,加入美康生物并担任其常务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美康生物的日常业务营运,主要包括研发、生产、销售等。因在美康生物的工作需要,凌世生时常往返于包括美国、欧洲在内的境外市场,POLYMED实际控制人Xxxxxxx Xxx Xxx作为在美国医药行业拥有丰富经验的美籍华人,双方经由友人介绍而结识,就各自业务领域进行了充分的介绍和沟通交流,凌世生应邀参观考察了POLYMED及其在重庆的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基地——重庆泰濠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系较早进入我国进行抗癌原料药研发生产的外资企业),进一步增进了双方的互信和认可。 2009年5月,凌世生自美康生物离职后自主创业,有意从美国率先取得市场突破,基于认可Xxxxxxx Xxx Xxx在美国医药行业的资源经验积累而提出合作,同时 Xxxxxxx Xxx Xxx亦看好生物检测试剂市场以及凌世生在该领域的专业背景及经验,双方经多次洽谈协商后,于2009年11月正式确立了在美国市场的合作关系。

  •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 基金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确定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定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 競争参加資格 (1) 予算決算及び会計令(以下「予決令」という。)第70条の規定に該当しない者であること。 なお、未成年者、被保佐人又は被補助人であって、契約締結のために必要な同意を得ている者は、同条中、特別の理由がある場合に該当する。

  •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