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客戶的電子交易服務 样本条款

面向客戶的電子交易服務. 36.1 中信建投對有關系統不作任何明示或隱含的保證。客戶知悉該系統並非為客戶個別需求開發而是為客戶選擇及客戶應就其意願及按其可承擔的風險按以「現狀」使用,中信建投不應為客戶的選擇或使用有關系統而產生的任何後果負責。 36.2 客戶應承擔所有從或透過有關系統使用或接觸任何數據、檔案、資訊、內容或其他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軟件)所帶來的責任及有關損失的風險。中信建投沒有或授權代表中信建投就通過有關系統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市場資料)的質量、準確性、完整性或時效性作出任何條件、保證或陳述。 36.3 客戶同意在發出電子指示通過有關系統傳輸之前檢查電子指示的詳細信息。客戶對通過有關系統發出的所有電子指示和執行的所有有關交易負責。 36.4 除非中信建投與客戶另有書面協議,客戶須獨自負責安裝及維持任何相關硬件及軟件、與任何供應商達成所有就登入及使用有關系統所需的一切安排、並符合所有相關系統要求(包括安裝及更新任何適用的保安程序,以及任何由客戶訂立並涉及供應任何有關系統部件的適用協議) 。 36.5 客戶需就經有關系統傳遞予中信建投的電子指示及資訊之準確性和完備性 及透過給予登入權限而對有關系統的使用承擔責任。中信建投有權依據及 遵照該電子指示(毋須就電子指示的真實性或其授權作出盡職調查)行動,並視該等資料為準確、完整及經客戶恰當授權及對客戶有約束力。任何中 信建投按任何有關電子指示及資料執行的任何交易,不論是否事實上已經 由客戶授權執行,均對客戶具有約束力。電子指示只能經有關系統或其他 中信建投與客戶不時共同協議的方式才能撤銷或更改。 36.6 中信建投在任何情況下對其沒有被恰當及妥善收取的任何電子指示並無責任。電子指示只會於相關的巿場或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時間執行。 36.7 除非及直至客戶收到訂單確認收到回執及/或電子指示已執行的回執(以中信建投在相關交易確認回執及結單中列出的詳情為準),客戶才可以視為通過有關系統發出的電子指示為已收到及/或已執行。 36.8 客戶確認並同意,作為中信建投向客戶提供有關服務和有關系統的條件,客戶應在下列情況下立即通知中信建投: (a) 於發出一項電子指示後,客戶並未收到任何指示確認書或確認書列載之詳情不正確;或 (b) 客戶知悉任何對客戶登入名稱或密碼的任何未獲授權使用或披露或存取的情況或任何未獲授權的交易已被執行。 36.9 客戶進一步確認中信建投對於市場數據或其他資訊服務的及時性、準確性或完整性並無作出任何聲明及保證,亦不保證有關系統服務的可用性。客戶同意中信建投毋須對數據及其他資訊的任何偏差、錯誤或遺漏負上任何責任,或對有關系統服務及系統傳送的任何干擾或延誤、或中止或失靈、或因非中信建投所能控制的情況下產生或導致的其他損失負上任何責任。 36.10 於: (a) 工業糾紛、任何政府或官方機構或由多個國家組成的團體或機構 或機關或香港或以外的交易所或規管機構的行動或規例; (b) 服務失誤、延 誤、中斷、干擾或不論何處的第三方電子通訊及電訊設備服務供應商遇到 之操作困難; (c) 任何通訊、電訊或電腦服務或電子器材暫停、故障、延誤、干擾或失常(按每單一事件 計,不論屬全部或部分、暫時或永久); (d) 第 三方未有履行完成交易的所需責任; (e) 暫停或限制在任何交易所或市場進 行交易或任何有關交易所、結算所及╱或經紀人以任何理由未能完成其各自 的責任;及 (f) 法院命令、火災、軍事行動、戰爭、天然災害、恐怖襲擊、 暴動或內亂,而導致中信建投未能履行、中斷或延遲履行其在本條款項下 的責任,則中信建投或任何附屬成員或其各自的任何代理人均毋須為客戶 (或任何第三者)因此遭受或招致任何形式的任何有關損失承擔責任。 36.11 在不影響此第 36 條前述規定的情況下,中信建投及中信建投任何附屬成員、及其各自的任何代理人均不需就下列情況導致客戶或任何第三者遭受的任 何直接或間接有關損失負責: (a) 客戶的選擇及╱或使用(不論是獲授權人士 或其他人士)有關系統或任何其他與中信建投通訊的部件; (b) 客戶以任何 原因無法登入或使用有關系統服務或系統或任何其他部件; (c) 有關系統無 法傳遞(或延誤傳遞)任何電子指示(包括已收到電子指示的通知,如有)或執行或拒絕該電子指示的通知;或 (d) 因有關系統或可影響系統的器材或 軟件錯誤或失常、或任何系統性能限制或任何有關系統部件供應商或操作 商出現的錯誤,而造成任何由客戶向中信建投發出的錯誤或遺漏的電子指 示。 36.12 客戶進一步承諾,如有要求,客戶應十足彌償中信建投因客戶使用電子交易服務而遭受的任何有關損失,除非該等損失或損害在客戶的控制範圍之外。 36.13 中信建投所保存的任何通過有關系統傳送的電子指示及資料的記錄,除出現明顯錯誤外,均以該等電子指示及資料的最終證據。 36.14 客戶承認通過電子交易服務提供給客戶的信息或市場數據之所有權可能為第三方所有,客戶同意在未事先獲得所有權當事人許可的前提下,不會上 傳、張貼、復製或分發任何受版權或其他知識產權保護的信息、軟件或其他材料。 36.15 在使用電子交易服務時,客戶保證客戶是自己訪問代碼的唯一獲授權用戶,並對所有使用訪問代碼發出的指示和執行的所有交易負責。客戶須對中信 建投發放給客戶的訪問代碼的保密、保安及使用負責。 36.16 客戶承認客戶已完全了解風險披露聲明中所載明的關於電子交易服務的相關風險的含義,並同意使用電子交易服務的好處大於這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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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償以外> 成果2:輸出貨物ハンドリングに係るビーマン航空の能力が向上される。 成果3:ランプサービスに係るビーマン航空の能力が向上される。

  •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纪律与保密事项 8.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 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 培训方案 提供培训方案,方案包括培训计划、配备的专职培训人员或讲师、培训时效性、培训内容及培训效果总结方案等内容。全部满足得满分,缺项和未 提供不得分; 故障应急方案

  • 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阶段性的投资组合整体风险水平和资产分配比例做出讨论和决议;

  •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高股息主题相关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其它费用 除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之外的产品费用,包括不限于产品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银 行划款费用、交易相关费用、托管服务费用、产品相关的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和诉讼费用等。由产品管理人或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 或摊入当期产品费用。

  • 投资组合报告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电子招投标 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0000000000按5转1号键。 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 : 1. 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3. 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请自行留存。 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 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 CA 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