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預借現金 Clause in Contracts

預借現金. 一、 持卡人以信用卡辦理預借現金時,須依本行及辦理預借現金之機構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並應繳付本行依每筆預借現金金額百分之三點五加上新臺幣100元計算之手續費,其公式為(預借現金金額×3.5%)+新臺幣100元,持卡人並得隨時清償。預借現金金額於當期繳款期限截止日如未全部清償,本行應就未清償部分依第十五條約定計收循環信用利息。

Appears in 2 contracts

Samples: 信用卡約定條款, 信用卡約定條款

預借現金. 一、 持卡人以信用卡辦理預借現金時,須依本行及辦理預借現金之機構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並應繳付本行依每筆預借現金金額百分之三點五加上新臺幣100元計算之手續費,其公式為(預借現金金額×3.5%)+新臺幣100元,持卡人並得隨時清償。預借現金金額於當期繳款期限截止日如未全部清償,本行應就未清償部分依第十五條約定計收循環信用利息持卡人以信用卡辦理預借現金時,須依本行及辦理預借現金之機構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並應繳付本行依每筆預借 現金金額百分之三點五加上新臺幣100元計算之手續費,其公式為(預借現金金額×3.5%)+新臺幣100元,持卡人並得隨時清償。預借現金金額於當期繳款期限截止日如未全部清償,本行應就未清償部分依第十五條約定計收循環信用利息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信用卡約定條款

預借現金. 一、 持卡人以信用卡辦理預借現金時,須依本行及辦理預借現金之機構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並應繳付本行依每筆預借現金金額百分之三點五加上新臺幣100元計算之手續費,其公式為(預借現金金額×3.5%)+新臺幣100元,持卡人並得隨時清償。預借現金金額於當期繳款期限截止日如未全部清償,本行應就未清償部分依第十五條約定計收循環信用利息持卡人以信用卡辦理預借現金時,須依貴行及辦理預借現金之機構有關規定及程序辦理,並應繳付貴行依『每筆預借現金金額×3.5%+100 元』計算之手續費,並得隨時清償。預借現金金額於當期繳款期限截止日前如未全部清償,貴行應就未清償部分依第十 五條約定計收循環信用利息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信用卡約定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