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的资本金 万元(动态总投资的 20%,按中标价确定 样本条款

项目公司的资本金 万元(动态总投资的 20%,按中标价确定. 9.1.1 资本金比例为动态总投资的 20%。 9.1.2 新区开发公司股权比例为 5%,乙方股权比例为 95%。 9.1.3 新区开发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 9.1.4 乙方以货币形式出资。 9.1.5 资本金及债务资金到位情况应满足开工条件要求、实际投资需求及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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