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模式 样本条款
项目合作模式. 1. 在本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在涞水县投资设立“涞水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平台公司”)。
2. 甲方负责自签约后两个月对投资公司的原有债权、债务在甲乙双方认可后进行有效剥离或调配,并且将景区其他资源整合进入投资公司和发展公司。甲方需将发展公司 9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平台公司,剩余 10%国有股权由野三坡管委会(旅游局)持有。 上述两个月期间,除完成甲方必要的审计程序外,甲乙双方共同聘请双方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景区”和投资公司、发展公司、拟整合纳入体系的相关各公司的全部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评估和认定。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投资公司、发展公司和相关公 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并共同制定平台公司《投资开发使用计划》。双方对评估报告认定一致后,平台公司同时投资入股投资公司(以下简称 “新投资公司”)和已变更股东的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新发展公司”)。此后双方以新投资公司和新发展公司为主体对“景区”旅游资源合作投资开发。
3. 平台公司投资入股后,新投资公司拥有甲方授权的“景区核心业务”的资产运营管理、门票收入处分权和承接相关债务权利,其余 “开发经营项目”相关的所有资产、负债和经营权全部划转给新发展公司。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加快“景区”开发建设,推进各公司运营和发展,力争实现新发展公司尽快实现上市。具体如下:
(1) 合作主体 甲方就“景区”行政管理事宜,以及资产调配及划分、成立或调整各公司架构、各种项目合作经营管理等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具体工作,授权野三坡管委会及旅游局代表甲方与平台公司合作并完成相关义务,协议中的甲方及其授权代表统称甲方。 乙方授权平台公司代表其与甲方合作并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具体工作,协议中的乙方及其授权代表统称乙方。 除上述以外,甲乙双方合作设立“涞水野三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下简称土地公司),双方商定注册资本金为甲方现金出资人民币 100 万元、乙方现金出资人民币 900 万元,并以此出资比例确定土地公司股东权利。
项目合作模式. 1、 甲方拟将炼化一体化项目产品氢气通过乙方有偿销售,提供给丙方处理。
2、 丙方自筹资金投资建设30万吨/年双氧水项目,氢气需求量约6000吨/年。
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按项目内容划分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
项目合作模式. 甲方授权乙方或项目公司对项目车位进行停车收费管理,停车费由乙方或项目公司向使用者收取,乙方或项目公司向甲方支付停车泊位资源占用费。
项目合作模式. 苏州斯莱克宜宾厂房定购项目采取工业厂房定制、分期付款购买模式,即甲方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移交,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项目资产(包括厂房及其占有土地、附属设施设备等),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项目资产购买价款及资金占用费。丁方为甲方按本协议之约定过户工业厂房至乙方的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拟采取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即由投资方和运营方组建联合体并按照“投建营一体化”原则共同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该项目产权办理在招标人名下,实物资产交付签约运营方并由签约运营方负责该项目的运营。招标人在项目合作期内履行业主监管职责;项目合作期满后,招标人合法取得本项目所有权。
项目合作模式. 1、 甲方拟将炼化一体化项目石油焦制氢装置产生的二氧化碳气通过乙方有 偿销售,提供给丙方处理。
2、 丙方自筹资金投资建设二氧化碳回收装置。针对甲方提供的二氧化碳气自行消化处理。总量 54 万吨/年(满负荷的 80%,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丙方投资二氧化碳气回收装置将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规模为 30 万吨/年,一期投产后三年内二期(30 万吨/年)建成投产,将剩余气体全部回收。
项目合作模式. 项目公司负责“宋城·三峡千古情”项目的投融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等工作,丙方负责为项目有偿提供一揽子服务并受托对项目进行经营管理。
项目合作模式. 1.1 本项目采用招选合作伙伴模式 1.2
项目合作模式. 项目先行开工建设高铁站广场及公交枢纽、兴华公园、新一中公园和东城街南延绿化工程项目,双方以此为切入点,陆续展开洽谈园区内其他工程合作的可能性,具体建设内容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