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样本条款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7.1.1 签约和履约资格保证: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相应授权或批准。 7.1.2 诚信管理的保证:自本协议生效日至交割日期间,甲方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内部相关规定管理与处置标的资产,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情形外,甲方不采取任何可能妨碍或限制乙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权利行使的单方行动。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9.1 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甲方及其经营实体(如有)承诺其信用记录符合乙方要求,无犯罪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借款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9.2 甲方承诺已按乙方要求如实披露其婚姻状况。 9.3 甲方完全出自真实意愿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并承诺将以最大的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合同,甲方已经向甲方配偶及其他财产共有人披露甲方签订本合同的事实,且甲方签订及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甲方所适用的任何法律规范规定、判决、裁定、授权及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不会对任意第三人构成违约或侵权。 9.4 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并同意为办理相关业务必须时乙方与乙方合作方共享甲方因办理合同项下贷款所提供的信息。除已向乙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9.5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署后,如经乙方核实,甲方不符合贷款发放条件而未予放款时,甲方无异议。 9.6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未向乙方隐瞒任何已经或将要对第三人负担的债务,亦未向乙方隐瞒任何对外担保事实。 9.7 甲方同意乙方将其信贷信息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授权并同意乙方为本合同之目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下载、复制、打印、使用其征信信息,并用于与本合同相关的授信申请与审批、用信、授信后管理、信贷服务或其他监管机构允许的用途;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由此产生的不良信用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照有关授权文件的授权向其他合法机构查询甲方的相关必要信息。 9.8 甲方授权乙方有权查询、下载、复制、打印、使用甲方账户信息及资信、经济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流水、对账单,用于乙方审查审批、贷后管理或办理必要的公证手续使用,及作为资料/证据材料向监管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提交。 9.9 甲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参与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主动配合乙方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客户资料,遵守乙方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相关管理规定。对具备合理理由怀疑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的客户,乙方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规定采取必要管控措施。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5.1 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存续的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有全部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完成本协议项下交易的主体资格。 5.2 甲方已将所知悉的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瑕疵与风险向乙方进行披露(详见附件二)。 5.3 自不动产产权过户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对不动产享有的全部权利即行消除。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9.1.1 签约和履约资格保证: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并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甲方声明、保证并承诺 (a) 应遵守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活动有关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 (b) 在使用服务时应遵守与乙方服务相关的使用政策; (c) 对服务的使用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任何其他权利。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 经焉耆县人民政府授权批准,甲方(焉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政府主体,可以全权代表政府签订本合同。如未来本项目项下的政府主体发生调整,应由政府明确指定的具有承担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能力和授权的其他行政部门作为本项目的政府主体,继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应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在此声明,在本合同生效日前日: 3.1.1 本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焉耆县人民政府审批(焉政函【2020】 263 号)。 3.1.2 甲方已经获得焉耆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以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甲方完全有权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1.3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甲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甲方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法律、法规和合同性文件的规定,或者与之有利益冲突。 3.1.4 不存在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甲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本项目或乙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和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 3.1.5 甲方将在其权限内,最大限度地向相关职能部门争取各种优惠待遇,并将其授予乙方,并尽其努力协助乙方获得上级政府有关本项目运营的优惠待遇。 3.1.6 为确保本合同和其它合同的实施,而应由甲方取得的审批文件和授权,甲方应积极申请取得。 3.1.7 由甲方牵头成立焉耆县集中供热 PPP 项目运营领导小组,并负责全面协调本项目实施相关工作。根据焉耆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本项目实施的各项文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及便捷措施。 3.1.8 本合同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对本合同项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监督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甲方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土地储备机构,甲方保证其已取得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所需一切的授权,且没有超越授权权限。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6.2.1 确保甲方委托投资资金、委托运营资产的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且甲方委托投资资产为乙方依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可合法投资的资产,甲方委托运营资产为甲方合法持有的资产。确保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下达的投资指引、指令符合法律、法规及原银保监会、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 6.2.2 承担任何因交易对手由于经营风险所引起的(包括但不 限于相关银行被清算)对甲方委托投资资产、委托运营资产或甲方的资金造成的损失,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2.3 甲方认可并同意,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并在尽到善良合理的管理人义务的情况下,不对本协议项下甲方委托投资资产的投资收益做出承诺或保证,也不对委托投资资产及委托运营资产不受损失做出承诺或保证。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3.1.1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生效之时: ( 1) 甲方已经获得大悟县人民政府所授予的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 甲方完全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 2) 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将不违反其授权文件及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法律、法规和合同性文件的规定; ( 3) 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甲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本项目或项目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和/或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就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特此声明和保证: 9.1 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授权。 9.2 甲方签署本协议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违反对其适用的任何现行法律规定,不违反其章程或章程性文件,也不违反由其签署的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文件。 9.3 甲方保证已将其持有的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且与乙方行使权利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纳入资产文件,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对资产文件中包括的由前手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给甲方的文件或其它文档及其所引用的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有效性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9.4 本交易为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现状转让,鉴于乙方已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并已独立评估基准日后标的资产变化的相关风险,且标的资产为不良资产,甲方已在第3条中披露瑕疵及风险。乙方确认,甲方对所转让的标的资产的事实状况、法律状况、瑕疵及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