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和土地使用权 样本条款

项目和土地使用权. 成都航逸科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成都航空科技文化博览中心”(以下简称 “成都航空大世界”)。成都航空大世界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于 2016 年 1 月起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尚在建设中。 根据成都航逸科技提供的资料,2016 年 1 月 12 日,成都航逸科技与成都航逸置业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约定联合竞买位于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罗家店村五、六、七组,万安街道高饭店村二、三组,华阳街道香山村五组的宗地 462.2594亩。根据《联合竞买协议书》的约定,成都航逸科技与成都航逸置业按以下比例出资缴纳持证准用价款:成都航逸置业 52.57327%,成都航逸科技 47.42673%。同时,按以下比例出资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成都航逸置业 98.03471%,成都航逸科技 1.96529%。 2016 年 3 月 8 日,四川省成都市国土资源局与成都航逸科技、成都航逸置业签订编号为“510100-2016-B-005(天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出让宗地位于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罗家店村五、六、七组,万安街道高饭店村二、三组,华阳街道香山村五组。宗地面积为 231,654.6 平方米。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金为 42,045.3099 万元,分 三期支付,第一期价款 21,022.65495 万元,付款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8 日前;第
项目和土地使用权. 江苏中航地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九方城 A7 项目”。九方城 A7 项目分为住宅一期、住宅二期和公建二期三部分。住宅一期于 2010 年正式开始动工,2013年完成交付;公建二期、住宅三期分别于 2014 年、2015 年开工,目前均处于建设施工阶段。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中航地产共持有三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情况如下: 1 昆国用(2011)第 2011100131号 昆山市玉山镇萧林路北侧、北门路 东侧 商业服务业 出让 7428.0 2049.11.03 2 昆国用(2011)第 2011100130号 昆山市玉山镇萧林路北侧、紫竹路 东侧 商住、办公 出让 123376.8 商业、办公: 2049.11.03 住宅:2079.11.03 3 昆国(2015)第 DW99 号 高新区萧林路北侧 商业、住宅、办公 出让 1834.20 商业、办公: 2049.11.03 住宅:2079.11.03 根据江苏中航地产提供的资料,昆国用(2011)第 2011100131 号土地上设 定有抵押,抵押期为自 2011 年 7 月 2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但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苏中航地产尚未办理他项权注销手续。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土地的解除抵押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江苏中航地产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昆国用(2011)第 2011100130 号土地上设定有抵押,抵押权人为富邦华一 银行深圳分行,抵押期限为自 2015 年 4 月 7 日起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止,被担 保人为江苏中航地产,担保的贷款金额为 20,000 万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笔借款已全部清偿,上述土地的解除抵押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江苏中航地产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关于变更 3205832009CR0107 号合同的补充协议》,江苏中航地产受让的出让土地面积为 132,639 平方米,但是因昆山市玉山镇市人民政府尚未完成 A5-2,A5-2 和 A7-2地块的拆迁安置,因此江苏中航地产尚未取得 A5-2,A5-2 和 A7-2 地块的使用权。
项目和土地使用权. 九江中航地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九江中航城项目。九江中航城项目共分四期。目前第一、二期已全面竣工,开始销售。
项目和土地使用权. 新疆中航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新疆中航翡翠城项目,分六期进行开发,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疆中航翡翠城项目一至四期已竣工,五期、六期为尚未开发的土地。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疆中航投资共持有五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情况如下: 1 乌国用(2004)第 000856 号 新市区安宁渠路 13 号 住宅用 地 出让 210690.6 2054.7.26 2 乌国用(2004)第 0008855 号 新市区安宁渠路 13 号 住宅用 地 出让 44501.3 2054.7.26 3 乌国用(2004)第 0008858 号 新市区安宁渠路 13 号 住宅用 地 出让 122097.09 2054.7.26 4 乌国用(2004)第 0008854 号 新市区安宁渠路 13 号 住宅用 地 出让 210159.89 2054.7.26 5 乌国用(2006)第 0020341 号 新市区安宁渠路 住宅用 地 出让 129711.97 2054.7.26 根据新疆中航投资提供的资料,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土地资产不存在对外抵押的情形。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新疆中航翡翠城项目已取得的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2004000383 747981 安宁渠路 高科技工业园及商品住 宅开发 2004.6.2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2006000463-1 号 1812.47 安宁渠路 C1、C2x、C3 住宅(组 团一) 2016.8.8 2. 2006000463-2 号 15459.11 安宁渠路 C-1A、C-2A、B;C-3.1A、 B;C-3.2A、B;C-4.1A; C-4.1A;C-5.2A 住宅(组 团二) 2016.8.8 3. 2006000463-3 号 35855.79 安宁渠路 C-1A、C-2A、B;C-3.1A、 B;C-3.2A、B;V-1A、 B;V-2A、B 住宅(组团 三) 2006.8.8 4. 建字第 650104201000495 号 41440.86 安宁渠路 中航翡翠城(住宅 0000#-6103#、 6105#-6113#、 6115#-6123#、 6125#-6133#、 6135#-6140#及中心会 所) 2010.8.25 5. 建字第 650104201100810 号 1477.82 安宁渠路 中航翡翠城项目(物管用房) 2011.6.14 6. 建字第 650104201100769 号 40057.68 安宁渠路 中航翡翠城项目橡树林 B 区 2011.7.15 7. 建字第 650104201100536 号 2287 安宁渠路 幼儿园 2011.8.15 8. 建字第 650104201300649 号 39268.25 安宁渠路 中航翡翠城四期 2013.2.2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 650101200607 150101.0322 123720.45 乌鲁木齐市安 宁渠 00 号 中航翡翠城 一期 自 2006.7.6 至 2011.7.6 2006.7.15 2 650101201008 270101.0411 41440.86 乌市安宁渠路 999 号 中航翡翠城 6101-6103,6 105-6113,61 15-6123,612 5-6133,6135 -6140#及中 心会所 自 2010.7.1 至 2011.9.30 2010.8.27 3 650101201187 200101.0281 41535.50 乌市安宁渠路 中航翡翠城橡树林B 区 6201-8235 联排住宅及 物管用房 自 2011.5.15 至 2012.9.14 2011.7.20 4 650101201108 150201.0325 2287 乌市安宁渠路 幼儿园 自 2011.5.15 至 2012.9.14 2011.8.15 5 650101201305 160201.0171 39268.95 乌市安宁渠路 999 号 中航翡翠城四期 8101-8103、 8105-8113、 8115-8123、 8125-8133、 8135-8139、 8150-8153、 8155-8158 自 2013.4.15 至 2014.8.30 2013.5.16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新疆中航投资提供的《中航翡翠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清单》,项目一期已取得新建房许字第 2008001360 号-2008001390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新建房许字第 2008001906 号-2008001976 号预售许可证共 102 份;项目二期已取得新建房 许字第 2011000157 号-2008001397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 41 份;项目三期已取 得新建房许字第 2012000138 号-2008000168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 31 份;项目 四期已取得新建房许字第 2013000577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新建房许字第 2012000580 号-2008000621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 42 份。
项目和土地使用权. 岳阳建桥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岳阳中航翡翠湾项目,岳阳中航翡翠湾项目分两期进行开发,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项目一期处于预售阶段,项目二期尚在施工建设中。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岳阳建桥投资共持有四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情况如下: 1 岳市国用 (2007)第 K099 号 滨湖油路与排鸭冲路交叉口的西北 角 住宅 出让 24132.4 2073.1.27 2 岳市国用 (2007)第 K100 号 排鸭冲路以 南,珍珠山路以西 住宅 出让 67635 2073.1.27 3 岳市国用 (2007)第 K101 号 对门山路以南,珍珠山路以西,滨 湖油路以东 住宅 出让 36829 2073.1.27 4 岳市国用 (2007)第 K102 号 滨湖油路以东,珍珠山路以西, 12M 支路以 南 住宅 出让 28258 2073.1.27 根据岳阳建桥投资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岳市国用(2007)第 K100 号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上设定有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茅岭支行,被担保人为岳阳建桥投资,担保的贷款金额为 9300 万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岳阳建桥投资已偿还全部上述贷款,上述土地及地上在建工程的解除抵押手续亦办理完毕。 1 地字号岳规经 2009-047 号 186571.29 狮子山路以南, 珍珠山路以西 翠碧山庄 2009.9.8 岳阳中航翡翠湾项目已取得的资质证书情况如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和土地使用权. 赣州中航置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中航公元城项目,中航公元城项目分三期开发,现已全部开发完毕,进入尾盘销售阶段。 根据赣州中航置业提供的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赣州中航置业共持有三份《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情况如下: 1 赣市章国用 (2010)第 A3010193 号 章江新区 K25 商业、住宅 出让 307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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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侧袋账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申购、赎回或转换侧袋账户基金份额的,该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将被拒绝。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 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 武术比赛 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この特約は、保険証券にこの特約を適用する旨記載されている場合に適用されます 保険契約の継続)

  • 通 知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 合同当事人 (1)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 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 风险提示 2.1 甲方知晓并理解,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2.2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由甲方购买的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和《理财产品说明书》揭示。甲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相关理财产品文件的详细条款及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风险。 2.3 甲方通过代销机构购买乙方理财产品时,乙方仍应承担设计发行理财产品及管理人的相关义务和责任。代销机构面向投资者实施销售行为过程引发的相关投诉与纠纷,或因代销机构及其人员过错造成的投资人损失,甲方有权直接向代销机构投诉、索赔。 2.4 对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约定应以该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甲乙双方不得以包括签署补充协议在内的任何形式另行约定。 2.5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公布的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仅供甲方参考,不代表甲方可获得的实际收益,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亦不构成乙方保证甲方获得业绩比较基准反映的收益率的承诺,甲方是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凭借自身判断,独立、自愿购买理财产品,谨慎投资。 2.6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及代销机构向甲方介绍的产品投资建议、产品收益表现和业绩比较基准等市场化分析和预测信息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据此作出的任何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认(申)购和赎回决定及其他)出于投资者自身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不构成乙方对投资本金及收益承诺。

  • 磋商报价 30 分 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价格权值×10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