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性原则 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远大生命科学(辽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263334053N法定代表人:黄岭 注册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东路 00-0 号注册资本:47341.862975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7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药品、医疗器械、生物制品研发;精细化工研发及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Ⅲ类医疗器械(6858 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生产(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农副产品收购(自用,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品种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远大生命科学是一家具有深厚工业布局和国际化视野的综合性医药企业集团。其中:远大辽宁专注于止血、麻醉镇痛及创面管理等领域,拥有国家一类新药注射用胶原酶和国内独家品种胶原酶软膏等多个上市产品,以注射用矛头蝮蛇血凝酶为代表的止血产品连续多年销量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远大蜀阳立足高端血液制品领域;杭州远大、重庆远大和青岛益昊共同构筑益生菌大健康产业链;远大赛威信聚焦于治疗性疫苗、新型改良型疫苗和新佐剂的研发,正在建设疫苗产业化基地;远大医学营养公司战略布局医学营养广阔市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远大生命科学和远大辽宁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远大生命科学和远大辽宁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远大生命科学和远大辽宁未发生业务往来。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2.1 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
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 1.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基金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专户进行。 2. 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 基金托管专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有关规定。
错误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4.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4.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4.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4.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响应报价 2.1 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2 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响应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2.4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注: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業務の内容 (1) 預金業務、為替業務、両替業務、融資業務、外国為替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 (2) 投信販売業務、保険販売業務、金融商品仲介業務、信託業務、社債業務等、法律により 信用金庫が営むことができる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 (3) その他信用金庫が営むことができる業務およびこれらに付随する業務(今後取扱いが認められる業務を含む)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1)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 比例 Y<7 日 1.50% 100%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