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Clause in Contracts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监理人应派遣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监理人员进驻现场,监理人不得随意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监理人员,不得配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否则,将导致监理人违约。 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并常驻现场。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 严重过失行为的; (2) 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 涉嫌犯罪的; (4) 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 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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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onstruction Contra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监理人应派遣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监理人员进驻现场,监理人不得随意更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监理人员,不得配置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否则,将导致监理人违约监理人需按投标文件所填报的人员名单组建满足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监理工作所需要的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并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本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按本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并常驻现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监理工作所需的办公用房外,其他监理工作开展所需条件由监理人自行准备,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应保证其所报成员名单内的人员🎧勤情况(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及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周应驻施工现场不少于 5 天),如监理人员无故连续 3 天 或累积 7 天未能驻工地施工现场,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并按考核办法进行扣罚。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 严重过失行为的; (2) 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 涉嫌犯罪的; (4) 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 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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