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组及项目负责人 样本条款

项目组及项目负责人. ‌ 3.3.1 承包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及需求组成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勘察设计开展的需要。 3.3.2 项目负责人应为承包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 3.3.3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 3.3.2 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承包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3.4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及更换限期。承包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期限内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提交至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 3.3.2 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14.2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3.5 承包人委派到工程项目中的勘察设计服务人员应相对稳定。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 3.3.6 发包人对于承包人投入的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人员的,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14.2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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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 3.2.2 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 3.2.1 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 3.2.3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 3.2.1 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资料员 取样员或试验员 其他人员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禁止事項) 当施設では、多くの方に安心して療養生活を送っていただくために、利用者の「営利行為、宗教の勧誘、特定の政治活動」は禁止します。

  •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計の変更 市は、必要があると認める場合、事業者に対して書面により設計変更を要求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ものとする。

  • 特約事項 この契約が地方自治法第234条の3に規定する長期継続契約の場合、甲は、翌年度以降の甲の歳出予算においてこの契約の契約金額が、減額又は削除された場合にはこの契約の一部又は全部を解除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ものとする。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按约定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或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上述存放机构及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有价凭证不承担保管责任。

  • 投资设立 湖北长投惠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 100.00 100.00

  • 工业用地 出让 2072 年 12 月 19 日 无 2 包头晶澳科技 蒙(2023)包头市不动产权第 0019 675 号 青山区装备园区新规划区 A 4 路以东、B5路以北、A3 路以西、B6 路以 南 171,070. 70

  • 特記事項 談合等の不正行為による契約の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