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 样本条款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 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 3 个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均被否决的;
(5) 有效投标人不足 3 个,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否决本次招标的;
(6) 所有中标候选人依法均不能确定为中标人的。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2.1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12.2 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后,将投标人的投标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经招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继续进行评审。经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2.3 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
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 评标过程中,除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情形外,评标委员会认为因招标文件缺陷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重新招标. 8.1.1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1.2 经评标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 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重新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