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风险披露声明 样本条款

额外风险披露声明. 14.1 顾客同意承担与投资海外证券或持有任何币值之现金相关之所有风险和费用。顾客承认,银行将不负责因国家风险而产生之特定国家损失或价值风险或其他限制,包括投资和持有特定国家或市场的海外证券及现金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i) 任何战争、恐怖主义、暴动或内乱行为; (ii) 任何政府机构的投资、遣返或汇兑控制限制或国有化、征用或其他行为; (iii) 任何货币之贬值或重新估值; (iv) 适用法律及规例的变更,以及 (v) 该国家的金融基础设施和做法,包括市场规则和条件。 14.2 顾客承认海外证券交易属投机性质,涉及高风险。外国市场和交易所对顾客之交易保护程度及类型或与香港交易所有所不同。在一般市场时间以外进行交易亦存在特殊风险,包括流动性较低、波动性较高、价格变动、无关联市场,以及影响价格及造成更大利差的新闻消息之风险。顾客表示了解并能承担此等风险。顾客在交易前,应熟悉相关司法管辖区内与其交易有关之任何规则。顾客应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建议,包括有关其本地司法管辖区和其他相关司法管辖区提供之纠正类型详情。 14.3 银行根据本条款采取之任何交易、结算行为或步骤之所有货币兑换风险,应由顾客承担。 14.4 顾客确认,已阅读并全面了解银行向其提供之风险披露声明。
额外风险披露声明. 4.1 顾客应留意与投资美国产品相关之以下风险: (a) 立法和监管风险 因应《多德-弗兰克法》已在美国通过,相关规则制定及监管已作广泛变更,并已影响并将持续影响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参与者。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条款,SEC 已强制增加额外报告要求,并预期将强制新增记录要求。在美国联邦监管机构实施《多德-弗兰克法》所有新规定之前,尚未能确定有关规定之繁重程度。《多德-弗兰克法》将广泛影响市场参与者,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评级机构、按揭经纪人、储蓄互助社、保险公司及证券商。市场或需数年方能厘清《多德-弗兰克法》对整个金融业的影响,因此,相关的持续不确定性或会令市场更为波动。此外,最近亦有立法建议对《多德-弗兰克法》作出大量修改。因此,美国金融行业之监管环境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在美国,部分衍生产品必须在受监管市场执行,而大部分场外衍生产品必须提交予受监管结算所进行结算。提交予结算之场外交易,将受制于相关结算所设定之最低开仓及变动保证金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强制保证金要求。监管机构亦拥有广泛之酌情决定权,可对未结算场外衍生产品施加保证金要求。场外衍生产品交易商亦已受制于新的业务行为标准、披露要求、报告及记录要求、透明度要求、持仓限制、利益冲突限制及其他监管责任。保证金及监管要求将增加场外衍生产品交易商的整体成本。预期交易商将会尝试以较高之费用或比较欠理想之经销商标价,至少将部分增加成本转嫁予顾客等市场参与者。《多德-弗兰克法》及相应的全球监管对衍生产品市场整体影响非常不明确,而场外衍生产品市场将如何适应此监管制度亦尚未明朗。
额外风险披露声明. 进行上市前交易(暗盘交易)须承担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交易对手风险、证券最终未能在交易所上市的风险、流通性较低及波幅较高相关交易并不保证能够结算,阁下须承担您及/或您的交易对手无法结算所招致的任何亏损或开支。在上市前(暗盘)交易的证券价格,可能与其在交易所上市后于正规市场时间内的开市或交易价格出现重大差距。上市前交易(暗盘交易)显示的证券价格可能无法反映相同证券于其他同时运作的自动化交易系统交易的价格。上市前(暗盘)交易市场不受交易所监管,亦不获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直至该证券上市后,相关交易正式记录于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阁下在进行上市前交易(暗盘交易)之前,必须了解上市前交易(暗盘交易)的性质、交易设施及您可承担的风险程度,才可进行交易。如有疑问,阁下应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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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利和义务 根据协议约定和做市义务履行情况,做市商可以享有交易手续费减收等权利。

  • 附件五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表 致: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了贵方招标项目 ,在此我方说明, 请按下表账户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 交易对方声明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3

  • 乙方承诺 1、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依法获得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 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 31 条、第 32 条、 或第 33 条规定的情形; (2) 乙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 34 条规定的要求; (3) 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 乙方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 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 50%; (6) 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 1 年以上未偿还; (7) 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8) 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或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10%; (9) 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 (10) 乙方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11) 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 初次确诊 指自被保险人出生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而不是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其中恶性肿瘤确诊之日为手术病理取材或病理活检取材日期,未经手术治疗但后续行放射性疗法或化学药物性疗法的,以首次放疗或化疗日期为恶性肿瘤确诊日期。

  • 投資契約參考條款 相關規定及說明 同意外,乙方應於契約期間屆滿前取得所有權或其他權利,以移轉予甲方或其指定之第三人,不得因無償而拒絕資產移轉。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起第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 净值差错处理 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先行支付赔偿 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 如采用本协议第八章“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复核”中估 值方法的第 1-8、10、11 进行处理时,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算出错,基金托管 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由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工程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健龙小学校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