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1009-2141HOLLY38F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1009-2141HOLLY38F
采购人:南京市六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前附表 4
一.总则 5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5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6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9
五.无效标、废标条款 10
六.谈判程序及最终报价 11
七.成交及合同签订 13
八.质疑与投诉 15
九.评分办法 16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7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19
第五部分 附件 23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南京市六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xxx xxx 00 xxxxx 00 x 0000 x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021 年 3 月 10 日 15 点 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9-2141HOLLY38F
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 | 是否接受进口 | |||
01 | 实验室设备 | 一批 | 72 万 | 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9 或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0 年 6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信用江苏”(xxx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二)其它: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 3C 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 3C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1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9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xxxxxx 00 xxxxx 00 x 2008 室方式:网络报名
1、关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选择招标服务或扫描公告附件中二维码;
2、选择报名项目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
3、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如是小微企业,请选择相应选项,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4、支付标书费:800 元/份
附:如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招标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
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1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 00 xxxxx 00 x 0000 x(开标室)。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3 月 1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 00 xxxxx 00 x 0000 x(开标室)。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六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xxxxxxxxx 0 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 00 xxxxx 00 x 0000 x联系方式:025-52278371
传 真:025-52278761
0.xxxxxx
项目联系人:xx晓电话:000-00000000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4 日
前附表: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项目 | 内 容 |
1 | (1)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 自筹 |
2 | 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
3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文件 1 份(盖章的 pdf 扫描件 U盘 )。 |
4 | 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5 | 响应时携带资料: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响应,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资料:(1)响应文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6 | 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照经评审后的有效响应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或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报价。 |
7 | 中标通知书领取:领取地址:xxxxxx 00 xxxxx 00 x 0000 x。 需提供材料:中标服务费缴纳截图 |
8 |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本项 目中标 服务 费参照 发改价 格 [2011]534 号文收取,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市中华路支行 账 号:527460884999 |
9 | 不管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响应所需一切费用。 |
一、总 则
(一)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二)合格的供应商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谈判文件履约合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三条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法律
本次谈判及由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四)响应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
(五)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响应,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谈判文件构成
1、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技术响应;
4、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
5、附 件。
(七)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按文件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下同)要求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澄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
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 1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
4、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八)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响应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九)响应文件构成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2019 或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4
2020 年 6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拒绝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
其他
1.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
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 3C 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 3C 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附件四);
(2)分项明细报价表(附件五)。 3、技术文件
(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2)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填写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
(附件六);
(3)特色服务承诺方案(格式自拟)。 4、商务文件
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件七);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1)以上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
标单位法人公章(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或加盖的为非投标单位法人公章的响应文
件将被拒绝)。
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需按照上述响应文件构成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函、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等材料。为方便评审,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和页码。
(十一)响应报价
1、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以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价。
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响应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响应报
价应包括:设备本身、配件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代理服务费、人工费、服务、税收等所发生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报价注意事项:
(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固定总价合同;
(2)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十二)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十三)响应有效期
1、响应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将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有响应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要求
1、响应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文件 1 份(盖章的 pdf 扫描件 U盘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响应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十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装订
1、除特别说明外,全套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 A4 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2、供应商应将全套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并应在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件外层正面需注明供应商名称、响应项目名称等字样,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六)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
1、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谈判地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或过早启封的概不负责。
2、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议,供应商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出席会议。
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谈判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的截止日期为准。
(十七)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与谈判会议的。
4、未按本谈判文件前附表要求份数递交的响应文件。
(十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的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
3、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响应认定条款
(十九)无效响应条款
1、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书的;
2、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3、响应文件份数、签署、装订或盖章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4、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参加谈判仪式及质询事宜的;
5、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谈判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项为实质性要求);
6、其它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响应文件;
7、供应商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响应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十)废标条款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十一)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十二)恶意串通响应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
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响应或者放弃成交;
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谈判程序及最后报价
(二十三)谈判仪式
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采购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监管。
2、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活动,参加谈判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
3、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主持。
4、谈判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等情况。对检查未通过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响应文件。
(二十四)谈判小组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于谈判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建谈判小组,其组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独立完成评标工作,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推选成交候选人。
(二十五)谈判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竞争” 为谈判的基本原则,谈判小组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
(二十六)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首先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
响应。
资格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供应商的财务报表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供应商资质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信用信息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⑴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符合性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投标函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其他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⑵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述的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
3、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4、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签到顺序通知有效供应商谈判。
5、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有效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原则上为一轮,具体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6、谈判文件有较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7、供应商未及时参与谈判或多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
(二十七)最后报价
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后报价及服务承诺,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评审的依据。
2、参与二次(多次)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核对身份证)。
3、在采购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次轮报价及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并按总价下调比例,调整各分项价格(不可竞争费用除外)。
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①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如需享受该政策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委可登录“ 小微企业名录” ( 网址 xxxx://xxxx.xxxx.xxx.xx/)进行核查。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折扣,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复印件)。
监狱企业享受折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或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折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二十八)推荐成交候选人
在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谈判小组按有效诚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前 3 名成交候选人。(参与最终报价的不足 3 家的除外)
(二十九)谈判过程保密
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谈判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负有保密责任。
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谈判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3、在谈判期间,采购代理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七、成交及合同签订
(三十)确认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根据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十一)标后审查
1、采购人将在签订合同前对成交候选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包括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及补充承诺中涉及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对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风险的其他因素。
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在响应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由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3、采购人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三十二)成交通知书
1、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
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三十三)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次报价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十四)履约保证金:无。
(三十五)验收
采购单位组建验收小组,质量应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出具验收报告。
八、质疑与投诉
(三十六)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
3、质疑起算时间
(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届满之日;
(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本项目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发出之日。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质疑函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
(3)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质疑函的必备内容
(1)质疑函必须注明质疑人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联系人及电话;
(2)所参加项目的具体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6、在法定质疑受理时限内,质疑人将质疑函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送达采购单位。
7、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认为质疑函内容、格式等不符合本规定的,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
8、对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三十七)投诉
1、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
2、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
3、对不符合质疑投诉条件及虚假、恶意质疑投诉、举报将予以驳回,并记录诚
信管理档案,降低诚信等级。
九、评分办法
(三十八)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后的响应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候选供应商。
1、除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为主要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主要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即不满足)将导致投标被否决,采购需求条款非加注星号的负偏离超过三个
(含)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量 | 交 货 期 | 交货地点 |
品目一 | 空间消毒器 | 1 套 | 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到货 | 医院指定地点 |
品目二 | 全自动顶空仪 | 1 套 | ||
品目三 | 高压灭菌器 | 1 套 | ||
品目四 | 移动式紫外消毒灯 | 1 套 | ||
品目五 | 尿碘、水碘分析仪 | 1 套 | ||
品目六 | 低温冰箱 | 1 套 | ||
品目七 | 恒温培养箱 | 2 台 |
实验室设备
二、技术规格
品目一:空间消毒器
编号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一 | 空间消毒器主要性能及参数要求 |
1. | 原理:采用非闪蒸法汽化和非高压风机扩散技术。压缩气体通过喷嘴产生文丘里效应,将过氧化氢等消毒液形成干雾状态进行彻底灭菌。 |
2 | 适用于实验动物房,生物安全实验室,重症监护病房、传染病房、手术室等消毒,达到广谱灭菌效果 |
3 | 灭菌适应空间≥150 立方米 |
4 | 控制系统:采用 PLC 控制系统(具备彩色触摸屏)可延时启动,也可远程遥控启动,人员可安全撤离 |
5 | 材质:设备轻便易转移,外观材质为耐腐蚀聚乙烯材质,便于清洁消毒 |
6 | 消毒效果:杀菌效果≥99.9% |
7 | 可装入第三方核酸清除剂进行空间核酸清除。 |
★8 | 保修期: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 2 年,维护响应时间:接到报修通知 后 24 小时到达现场 |
品目二:全自动顶空仪
编号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一 | 全自动顶空仪设备主要性能及参数要求 |
1 | 样品容量:不小于 12 位样品瓶容量 |
2 | 进样方法:顶空进样系统采用阀和定量管的进样方式。 |
3 | 样品瓶:可采用 10ml,20ml 尺寸的顶空样品瓶; |
4 | 流量的设定点可调节的增量为 0.01mL/min,在 0.0 到 200mL/min 之间的控制精度为± 0.01 |
5 | 顶空进样器可与气相色谱仪联用,与化学工作站一体化,具有顶空条件设置与控制功能 |
★6 | 人员培训:除现场安装和使用培训外,还须为采购人 1 名操作人员提供前往生产商在中国测试实验室进行相关软硬件的操作培训。仪器设备安装后,应长时间无条件提供采购人需要的设备方法开发及应用资料。 |
★7 | 维护响应时间:接到报修通知后 24 小时到达现场 |
品目三:高压灭菌器
编号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一 | 高压灭菌器主要性能及参数要求 |
★1 | 容积:≥70L 设计温度:140℃以上 使用寿命:6 年以上。 |
2 | 门板:拉伸门板,材料厚度≥2.5mm |
3 | 水位检测报警功能:灭菌器内水位未达到规定水位,低水位报警,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
4 | 超压自动泄放装置:超过安全阀开启压力,安全阀开启泄压; |
5 | 过流保护装置:设备电流过载时,过流保护开关动作,系统自动切断电源; |
品目四:移动式紫外消毒灯
编号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安装方式:落地式可移动。保修期: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 2 年, 维护响应时间:接到报修通知后 24 小时到达现场 | |
一 | 移动式紫外消毒灯主要性能及参数要求 |
1 | 设备持续工作 2 小时,对白色葡萄球菌(8032)的杀灭率≥99.90%,达到消毒合格要求。 |
2 | 功能性方面,具有如下功能: (1)消毒选择功能,具有手动消毒、程控消毒、自动消毒; (2)消毒设置功能,具有手动消毒设置、程控消毒设置; (3)运行参数,具有风速调节、紫外线强度; (4)待机参数,具有累计工作时间、灯管使用时间清零、过滤网使用时间清零、时钟设置 |
品目五:
编号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一 | 尿碘、水碘分析仪设备主要性能及参数要求 |
1 | 碘分析原理:可全自动检测尿液、水及盐中碘元素含量,采用《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整个实验过程严格符合国标使用手工法标准 (WS/T107.1—2016),适用于各类碘实验室的碘含量分析研究等。 |
2 | 线性:在碘含量 2μg/L—1200μg/L 之间,相关系数(r)≥ 0.9995;灵敏度:最小响应值≤2μg/L 的碘含量; 重复性:相对偏差(RSD)不大于 4% ; |
★3 | 试剂:仪器使用开放试剂;准确度:测定国家尿碘标准物质,测定值在其允许范围内; |
4 | 可容纳≥48 个比色皿;比色皿可一次或多次重复使用;恒温反应温度:30℃±10℃可调; 恒温精确至+/- 0.1ºC。 |
5 | 检测器:24 位高精度数字检测器;线性范围:0-3.5Abs;波长范围:波长范围:380、400nm、420nm、600nm 四个测量滤光片。 |
★6 | 设备整机保修两年。 |
品目六:低温冰箱
编号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一 | 低温冰箱设备主要性能及参数要求 |
1 | 有效容积:不小于 300L(冷藏不小于 180L、不小于冷冻 100L)。冷藏 2-8°,冷冻零下 20 ° |
2 | 内部结构:冷藏室 3 层钢丝搁架,冷冻室 3 个 ABS 抽屉,便于存放物品。 |
3 | 冷藏温度和冷冻温度同时显示,冷藏室、冷冻室可分别单独关闭。 |
4 | 双压缩机双系统,上冷藏室和下冷冻室可独立控制运行,其中一个出现故障不影响另外一个正常运行使用。 |
★5 | 设备整机保修两年。 |
品目七:恒温培养箱 2 台
编号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一 | 恒温培养箱主要性能及参数要求 |
1 | 容积不大于 90L 功率不大于 345W 温度控制范围:+5--85℃,温度波动(℃)±1(@37) 3.5 寸触摸屏 |
★2 | 整机质保两年。 |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除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规定外,下列各词语定义如下:
1.1 “买方”是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买方。
1.2 “卖方”是指响应文件为买方接受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被指明的卖方。
1.3 “检验当局”是指位于工作现场或其附近的中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地方分支机构,或“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情况下确定的检验方。
1.4 “工作现场”是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合同货物座落的地方。
1.5 “合同货物”是指卖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备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详见合同附件 1。
1.6 “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货物的检验、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以及维修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文件。
1.7 “技术服务”是指在合同货物的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维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卖方给予买方的技术指导、协助以及监督等。
1.8 “技术培训”是指在合同货物的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维修以及其他工作等方面卖方给予买方的培训。
1.9 “安装”是指有关货物、备件和材料的安装工作,包括按照设计图将零部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并连接起来。
1.10 “试运行”是指为验明合同货物的机械性能,在安装完毕后对单台货物和一系列货物分别进行的测试。
1.11 “性能考核”是指根据合同附件 3 的规定进行的,用以确定合同货物是否达到合同附件 2 所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的考核。
1.12 “验收”是指合同货物在性能考核中达到合同附件 2 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之后,买方对合同货物的接受。
1.13 “保证期”是指自验收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卖方保证合同货物的适当和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货物存在的任何缺陷。详见合同附件 2。
1.14 “合同货币”是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中所使用的货币。
1.15 “合同价格”是指在卖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买方根据合同
规定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16 “合同生效日”是指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得到履行时的日期。
1.17 “日”是指日历日数。
1.18 “月”是指日历月数。
1.19 “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 合同范围
2.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和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合同货物”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
2.2 合同货物的原产地国家和制造商规定见“合同专用条款”中。
3. 价格
3.1 本合同总价为“合同专用条款”标明的金额。合同总价是固定价格。
3.2 合同货物的分项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 1。
4. 支付
4.1 买方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5. 履约保证金
5.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5.2 如果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卖方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追索。
5.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本合同货币,或“合同专用条款”中所规定的买方可
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并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银行保函:由买方可接受的的银行。其格式采用谈判文件中提供的 格式或买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或
B. 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现金。
5.4 本合同第 11.5 条规定的保证期期满证书签署日期起 60 日后,履约保函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买方将退还卖方。
6. 交货和保险
6.1 合同货物大约净重、总毛量、总体积规定见“合同专用条款”。
6.2 卖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交货期限、批次和交货条件交付合
同货物。实际交货日期的规定见“合同专用条款”。
6.3 装运地点规定见“合同专用条款”。
6.4 卸货地点规定见“合同专用条款”。
6.5 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物的名称、装
运数量、金额、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以及货物准备发运和预计到达卸货地点的时间以传真方式通知买方。如果有易燃货物和危险货物,亦应注明有关细节。
6.6 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有关规定装运并交付合同货物。
6.7 卖方应向一流的保险公司投保金额为装运的合同货物的发票价值 110 %
的货物运输保险。若交货地点为买方项目现场,则以卖方为受益人;若交货地点为卖方工厂,卖方代办货物运输及保险,则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合同货物在运输途中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协助买方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或者代表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并根据买方要求尽快以原合同价格补供丢失或损坏的合同货物。
6.8 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间交货,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
的规定支付迟交违约金或提供其他救济。迟交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货物的义务。
7. 包装与标记
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货物应由卖方用新的坚固的木箱进行包装
并采取 防潮、防雨、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证合同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
7.2 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标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内
容。 根据合同货物在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应在包装箱上显著地标明 “轻放”、“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以及其它国际运输中通用的标记。对于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合同货物,还应在包装箱上标明重量、重心和挂钩位置。
7.3 在合同货物的每件包装中都应附有下列单据:
A. 装箱明细单副本一式两份;
B. 质量合格证副本一式两份;
C. 相关合同货物的技术资料一份;
D. 需要组装的部件及机器的系统装配图一式两份。
7.4 如果使用集装箱运输,卖方应在装箱以前对集装箱的状况进行检查,以确保用于运输合同货物的集装箱状态良好。集装箱内应备有充足的货物支架和包装垫木,以防止合同货物在集装箱内移动。卖方应对因其疏忽而导致的合同货物的任何损坏负责。
7.5 凡由于对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唛头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事宜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
8. 技术资料
8.1 卖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交付技术资料。
9. 检验
9.1 卖方或制造商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合同货物进行出厂检验。9.2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买方应申请检验当局就合同货物的
外观、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检验。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交付的合同货物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其它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情形,检验当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应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9.3 如果在保证期满前发现合同货物存在缺陷,不论该缺陷是由于归咎于卖方的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隐蔽性缺陷或使用不适当的原材料引起的,买方均有权提请检验当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9.4 如果技术资料中规定的检验标准和规格不完全,检验当局有权自行决定按照买方国家的现行标准和/或检验当局认为合适的其它标准进行检验。
10. 技术服务和考核验收
10.1 合同货物的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
10.2 在安装工作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合同双方应在安装结束后 5 日内签署安装证书。该证书的签署日期应视为安装工作完成日。
10.3 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合同货物进行性能考核。
10.4 如果合同附件 2 所规定的所有保证指标在性能考核中都已经达到,双方授权
代表应在性能考核后 5 日内签署合同货物的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10.5 如果在本合同第 10.3 条规定允许的最后一次性能考核中仍有任何指标未达到合同附件 2 规定的要求,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 12 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10.6 如果安装和/或试运行和/或性能考核因卖方原因发生迟延和/或在其它情况下发生额外费用,双方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质量优越的、没有设计上和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符合合同附件 2 的规定并且适合于合同规定的用途和目的。
11.2 卖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应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确的,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货物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11.3 卖方保证及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合同货物运行必需的专业的、正确的和高效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11.4 卖方保证它是与合同货物和技术资料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如果买方因使用合同货物而被诉称非法使用或侵犯了知识产权,买方应通知卖方,由卖方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费处理与第三方的诉讼事务,卖方应补偿买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花费、赔偿或损失。
11.5 合同货物保证期的期限和内容为“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和内容。保证期满后,买方应出具合同货物的保证期期满证书正副本各一份。
12. 索赔
12.1 如果合同货物在检验、安装、试运行、性能考核和保证期内,卖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救济方式,救济方式包括:
A. 由卖方自负费用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或消除合同货物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工作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B. 由卖方自负费用以新货物替换有缺陷的合同货物或用新的技术资料替换有错误的技术资料,或者补供遗漏的合同货物或技术资料,同时卖方应在重新起算的保证期内对替换后的货物作出质量保证。卖方应自负风险和费用将替换后的货物或补供的货物运抵工作现场。对于急需的货物,卖方应自负费用将其空运到工作现场。
C. 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合同货物进行降价。
D. 拒收货物,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合同价款和承担相关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全部保管和维护被拒收货物必需的其它费用。
E. 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
12.2 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提出的,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12.3 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作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有权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3. 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4 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
13.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传真的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
13.3 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14. 合同的终止
14.1 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不妨碍买方采取其它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
A. 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最终期限交付合同货物和/或技术资料;或者
B.卖方未能使合同货物达到合同附件 2 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或者 C.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
14.2 如果一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合同另一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合同的终止不妨碍或影响行使任何可能的其它救济手段。
14.3 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或执行合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A. “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的行为。
B. “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买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其旨在使投标价成为人为的、无竞争的价格,并使买方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14.4 在买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买方给予补偿。
15. 争议的解决
15.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有权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或提交法院判决。
16. 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的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7. 合同生效及其他
17.1 本合同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7.2 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合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年限。合同到期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到期的影响。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履行其义务。
17.3 双方应各自承担中国税务机构向其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17.4 合同双方除非“合同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所有合同文件及相关的修订和合同双方之间的书面联络,应使用中文书就并按中文解释。
17.5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17.6 没有另一方的事先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7.7 任何一方在执行任何合同条款和条件时准予另一方的放松、宽容、延迟或放纵或时间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那一方在合同之下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合同的任何违背、任何免责也不应导致对任何后面或延续的合同分项的免责,或弃权。
17.8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文件中的单数含意包括复数,复数也包括单数。
17.9 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仅供参考使用,不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文的解释。
17.10 合同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就合同主要内容方面的完整协议,并且取代合同签订前所有关于这方面的通讯、协商、协议(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17.11 合同双方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地址发往合同另一方。有关重要事项的传真应及时用挂号信或快件确认。
18. 合同附件
附件 1 供货范围和分项价格清单(略)
附件 2 技术规格、性能、保证指标和保证(略)
附件 3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验收考核(略)
附件 4 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 | 内容 |
1.1 | 买方:南京市六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2 | 卖方:待定。 |
1.4 | 工作现场:南京市六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
1.14 | 合同货币:人民币 |
2.2 | 合同货物的原产地:待定 合同货物的制造商:待定 |
*4.1 |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 100%。 |
8.1 | 买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说明书。 |
11.5 | 质量保证期: 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两年。 |
12.1 | 根据卖方违约的程度,买方有权采取 A、B、C、D、E 五种救济方式中的任何 一种或几种。 |
12.3 | A.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 14 天内给予回复。 |
14.1 | C.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并且在收到买方违 约通知后 14 天内仍未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 |
增加 14.1D | D.未得到买方许可,擅自将本合同货物或服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合同通用条款的主要内容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与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合同通用条款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第五部分 附 件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附件一
竞 标 函
**********************************:
经研究, 我们决定参加编号为************************** ( 招标编号)
**********************************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并响应,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谈判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谈判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2 份;电子版文件1 份(盖章的pdf 扫描件U盘或光盘)。
三、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并按我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履约方;
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贵方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五、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六、我们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遵守贵方有关谈判的各项规定;
七、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 天。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附件二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出席响应会议的提供,未出席的可不提供。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招标编号)
**********************************采购项目谈判活动的一切事宜。特此授权
(按响应文件要求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附件三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单位名称)在参加**************************(招标编
号)**********************************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附件四
报 价 一 览 表
标题 | 内容 | 单位 |
投标总价 | 元 | |
交货期 | 天 | |
投标声明 | ||
是否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是否为环保节能产品 | ||
备注(品牌、国别) |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附件五
分项明细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价(元) | 数量 | 合 价(元) | 备注(符合小微企业等规定的请注明) |
响应 报价总计 | ¥: 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 |
注:供应商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响应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表中明细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响应总价一致。
在“备注(符合小微企业等规定的请注明)”栏内,填写“符合 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产品 报价”,“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产品报价总计”填写汇总价,如果未按上表格式填写或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均不予折扣。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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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 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注:1、小微企业应完整填写此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非小微企业不需提供此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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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完整填写此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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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供应商项目管理、服务人员一览表
姓名 | 本项目拟任岗位和职务 | 学 历 | 身份证号 | 办公电话 | 备注 |
注:如供应商中标,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谈判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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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及简介 | 合同签订时间 | 获得的相关奖项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注: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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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响应偏差表
(一)投标技术响应偏差表
谈判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差内容及说明 |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凡响应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谈判文件有偏差的(包括正偏差,负偏差),均应在此
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采购需求须点对点应答。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谈判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注明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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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差内容及说明 |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凡响应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谈判文件有偏差的(包括正偏差,负偏差),均应在此
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须点对点应答。
2、投标人商务条件如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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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
其他材料 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