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FB-2021-167)
涿州市博物馆日常保洁(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FB-2021-167)
采 购 人:涿州市博物馆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涿州市博物馆日常保洁(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交易系统自主下载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09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BFB-2021-167
项目名称:涿州市博物馆日常保洁(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3220 元最高限价:1803220 元
采购需求:为涿州市博物馆提供为期两年的保洁服务工作,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 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策、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0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交易系统自主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和更正等。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09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线下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
时间:2021 年 11 月 09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线下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单位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 CA 秘钥咨询电话:000-000-0000 CA 秘钥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后供应商凭 CA 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bdzf)。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 xxxx://xxx.xxxxx.xx/)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
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
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bdtf 格式)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上传时认证检查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因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电话:0000000000。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涿州市博物馆 地 址: 涿州市华阳西路 49 号 联系方式: xxx 0312-3970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 0000 x未来微墅 7 号楼 705 室联系方式: xx 0312-3215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
电 话: 0312-321577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采购人 | 名称:涿州市博物馆 地址:涿州市华阳西路 49 号 联系方式:xxx 0312-3970030 |
1.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 0000 x未来微墅 7 号楼 705 室 联系人方式:xx 0312-3215777 |
1.1.4 | 项目名称 | 涿州市博物馆日常保洁(二次) |
1.1.5 | 项目实施地点 | 涿州市博物馆 |
1.2.1 | 资金来源及出资 比例 | 财政资金 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 | 为涿州市博物馆提供为期两年的保洁服务工作,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 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
1.3.2 | 服务期限 | 2 年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 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有的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经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 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策、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1.4.2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5 | 费用承担 |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标准和市场价收取。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
1.9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10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xxxx://xxx.xxxx.xxx.xx)、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供应商投标货物含有上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清单(只打印出投标货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3)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4)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xxxx://xxx.xxx.xxx.xx)、中国绿色采购网 (xxxx://xxx.xxxx.xxx)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2.2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与修改的通知 | 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无法获取潜在供应商信息,因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只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 体上发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发布之时即视为送达至各潜在供应商,请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的 相关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
3.2.2 | 最高限价 | x项目最高限价为 壹佰捌拾万叁仟贰佰贰拾元整(1803220 元),报价超过此限价的视为超出采购人的支付能力其响应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
3.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 天 |
3.4.1 | 磋商保证金 |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 冀财采 【2021】7 号文件规定,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全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故不采用保证金。 |
3.5.4 | 响应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bdtf 格式); |
4.2.1 | 响应文件提交的 截止时间 | 2021 年 11 月 09 日 14 点 00 分 |
4.2.2 | 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 |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在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响应文件上传” 递交加密的 “*.bdtf”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 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的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4.2.3 | 响应文件开启地 点 | 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5.2 | 解密要求 | (1)解密时间为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起 30 分钟内; (2)供应商可远程解密,供应商远程解密的操作流程详见“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远程解密操作手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000 c4a6d-746c-4fb9-92b0-b4f9e2aaac93.html)”。 (3)响应文件解密时供应商需使用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的河北 CA锁。 注: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时间截止后,仍然 未解密的,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不能参与后续评审。 |
5.3 | 最后报价的提交 | 在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二次报价”菜单处提交,提交后无法修改。操作流程详见“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远程解密操作手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000 c4a6d-746c-4fb9-92b0-b4f9e2aaac93.html)” |
6.2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磋商小组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4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 商 | 否,磋商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 3 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
8.2 | 成交公告 发布媒体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8.3.2 | 履约担保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
11.1.3 | 接受质疑电话 | 0000-0000000 |
11.2 | 采购监督部门 | 涿州市采购办 0312-3660031 |
12.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供应商请随时关注“澄清回复”模块,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在“澄清回复模块”以书面形式 (扫描并在线传输由磋商小组接收)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
2、供应商因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或是自身原因,出现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等操作问题时,或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异议,均可在工作时间与平台联系,联系电话: 0000000000。 | ||
3、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 ||
13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1.1 采购项目概况
1.1.1 采购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供货期限及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采购项目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采购项目有关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对联合体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需要承担的其他费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由供应商自行根据需要对项目现场及xx环境及条件进行考察。
1.10 磋商前答疑会:本采购项目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1.1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附件:最终报价函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 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5 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无论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予以澄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不足 5 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自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关注有无澄清或者修改,及时下载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自身原因延误下载获悉最新资料导致的所有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发出的澄清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
2.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发出的电子版信息为准。
2.2.4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3.1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2 响应文件报价
3.2.1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单的格式进行报价,最后报价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最后报价和格式填报,最后报价在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最后报价后,单独填报,并在磋商小组或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前提交。
3.2.2 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超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超出采购人支付能力,其响应文件无效。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具体天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 冀财采【2021】7 号文件规定,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全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不采用保证金。
3.5 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供货期限、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5.3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体编制要求
(1)供应商凭 CA 秘钥登录保定市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bdzf”。
(2)供应商应通过“(xxxxx://xxx.xxxxxxx.xxx/)”,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下载“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
(3)供应商应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CA 秘钥和企业 CA 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bdtf 格式和*.nbdtf 格式)时,只能
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秘钥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4)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xxxxx://xxx.xxxxxxx.xxx/)”网站提供的“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保定版)全包”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
3.5.4 响应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
x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无需现场递交文件。
4.2 响应文件的提交
4.2.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4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时间: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具体时间根据磋商情况由磋商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酌情安排。
4.3 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如需对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务必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重新递交。
5.1 响应文件接收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5.2 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对所有接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开启,开启程序如下:
(1)宣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各供应商可自行开始解密, 解密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时间以响应文件开启时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显示为准,供应商需使用制作响应文件时的河北 CA 锁解密;
(2)主持人宣读会场纪律;
(3)介绍参会人员及响应文件递交情况;
(4)查看供应商解密解密情况;
(5)公布供应商响应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并对开启情况进行记录(如果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则第一次响应报价不宣读)。
(6)供应商确认开启内容。
5.3 最后报价的提交与宣读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提交后无法修改。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所有参加最后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提交完毕,或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到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公开宣读所有参加最后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已经宣读的最后报价不可撤回,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修改与补正。
6.1 磋商小组
6.1.1 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1)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2 磋商小组组成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本次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 磋商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章中规定的磋商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与供应商进行磋 商,磋商小组应当依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
审。
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8.1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先到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8.2 成交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8.3 合同签订
8.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3.2 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担保金额,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3.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3.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先到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9.1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先到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2 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9.3 采购任务取消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10.3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效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2)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1.1 质疑
11.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11.1.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11.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接受质疑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采购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 供应商联系信息
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2.2 其它需要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评标原则
1.1 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1.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3 评审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评标组织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评标库内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与供应商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三、评审办法
x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评审程序
4.1 评审工作准备
磋商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磋商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熟悉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磋商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2 资格审查
首先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附表一、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条件”。其中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应当告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3 符合性审查
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见“附表二、符合性评审内容及合格条件”,其中有一项不通过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4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争性磋商响应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5 响应文件的澄清补正
4.5.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6 磋商
4.6.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6.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6.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7 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4.7.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7.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2 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4.7.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4.8 综合评分
4.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详见附表三、综合评分表)
4.8.2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4.8.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评分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其中技术方案最终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分值的平均值。
4.8.4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最终报价表中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表中金额不一致的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并按比例调整单价。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中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评审报告
5.1 推荐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5.2 评审报告
5.2.1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5.2.2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附表一、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条件
序号 | 审查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是否通过 | |
通 过 打 “√” | 不通过, 说 明 原因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详见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 1.4.3 要求 | ||
2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 2020 年度经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2018 年 10 月至开标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格式自拟 | ||
6 | 信用查询结果 |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为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由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现场查询) | ||
7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具备并有效 | ||
结论(通过/不通过) |
注:“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条件”资料不再审查原件,除第 6 项外,其他以响应文件中附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为准,供应商需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原价扫描件清晰可辨。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核验而使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附表二、符合性评审内容及合格条件
序号 | 审查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是否通过 | |
通过打“√” | 不通过,说 明原因 | |||
1 | 签字盖章 | 按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 求签字盖章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 | 有效,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本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方案 | 不允许备案方案的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4 | 一次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 ||
5 | 响应文件完整性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6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规定 | ||
7 | 服务期限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规定 | ||
8 | 质量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规定 | ||
9 | 付款方式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规定 | ||
10 | 服务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 ||
11 | 其他情形 | 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 | ||
结论(通过/不通过) |
附表三、综合评分表
序 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 | 磋商报价 (10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10 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 |
2 | 企业业绩 (6 分) | 每提供一项类似业绩得 3 分,满分 6 分。 类似业绩是指 2019 年 9 月 1 日至今的保洁服务类业绩,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3 | 人员配备及培训 (15 分) | 人员配备充足,培训方案完善,各展区人员分工科学合理,责任明确,且具备相关展馆工作经验的得 10-15 分; 人员配备充足,培训方案较完善,各展区人员分工较合理,责任较明确,具备相关展馆工作经验的得 6-10 分; 人员配备一般,培训方案较差,各展区人员分工欠合理,不具备相关 展馆工作经验得 0-5 分。 |
4 | 拟投入器材、设备、工具配备情况 (9 分) | 拟投入器材、设备、工具配备情况数量充足、多样性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要得 7-9 分; 拟投入器材、设备、工具配备情况数量较为充足、多样性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需要得 4-6 分; 拟投入器材、设备、工具配备情况数量一般、功能较单一,部分满足 x项目需要得 0-3 分。 |
5 | 服务方案(30 分) | 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内容全面,优于采购人要求得 20-30 分; 服务方案针对性较强、内容较全面,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 11-19 分; 服务方案针对性一般、内容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得 0-10 分。 |
6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2 分) | 针对性强,措施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9-12 分; 针对性较强,措施较完整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 5-8 分; 针对性一般,措施不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差,得 0-4 分。 |
7 | 应急方案 (8 分) | 方案科学完整,响应及时,处置合理,得 6-8 分; 方案较科学完整,响应较及时,处置较合理,得 3-5 分; 方案基本完整,响应时间一般,处置措施一般,得 0-2 分。 |
8 | 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措施(10 分) | 充分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环境保护措施科学完善,得 7-10 分; 良好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环境保护措施较为科学完善,得 3-6 分; 基本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具备基本的环境保护措施,得 0-2 分。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对小、微企业判定的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标准标准为准。供应商需根据上述文件中的标准来判定其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相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对其声明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保 洁 承 包 合 同
项目内容: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保洁承包合同
甲方:涿州市博物馆(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涿州市博物馆卫生日常管理,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甲方 委托乙方 负责涿州市博物馆日常保洁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 保洁区域、内容、期限
1、 保洁区域和范围:博物馆东楼、西楼室内及室外广场、走廊、过道、坡道、停车场等所有部位的日常保洁。
2、 保洁内容:博物馆东楼、西楼室内及室外广场、走廊、过道、坡道、停车场等所有部位的日常保洁。
3、 承包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保洁标准
三、 承包费用及付款方式
1、 保洁服务费用:
2、 结算方式:
(1) 保洁服务费用按月支付,甲方每月付给乙方保洁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
具体支付时间以区财政资金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
(2) 每月付款时,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以转账方式向乙方结算。如乙方不能按时出具,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合格的票据,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作业和相关义务。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合同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合同下的保洁区域由乙方管理。
2、 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保洁管理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管理标准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 甲方如遇市、区领导检查或其他重大活动、临时性和突击性任务加班时,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做好保障工作。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合同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 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及行业有关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区域环境保洁工作。
3、 乙方所使用的扫帚、簸箕等工具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
4、 xx在保洁中岀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时,需及时改正。
5、 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环境保洁管理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6、 乙方雇佣的员工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与企业员工确立合法的劳资关系,签订用工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为企业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和必要的工伤人身意外保险。乙方与工人签订的用工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及人身意外保险手续应送甲方备案。若乙方员工发生事故,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和各项费用的支出均由乙方自理。若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7、 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乙方不得阻扰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活动的突击任务,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一年中如不服从安排达二次(含)以上的,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
8、乙方必须对企业员工进行道德教育和工作培训。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环卫作业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经环卫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若
乙方员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六、 违约责任
七、 合同的续签、变更与终止:
1、 本合同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合同。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合同终止。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如遇上级政策变动需变更或终止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八、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
1、 在甲方辖区内,如因城市开发建设致使保洁范围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协商调整保洁范围及保洁费用,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涿州市博物馆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五章 采购需求
博物馆保洁工作内容、范围及标准
一、 保洁范围
1、 博物馆东楼、西楼室内及室外广场、走廊、过道、坡道、停车场等所有部位的日常保洁。
2、 其中室内保洁 9129 平方米,室外保洁 7976.77 平方米,共计 17105.77 平方米。
二、 保洁内容
1、 提供合同保洁服务所需要的详细科学合理环保的保洁服务方案。
2、 具备科学先进环保的保洁机械设备及工具和清洁用品。
3、 提供对突发和临时事件预处理方案。
4、 釆购方有权根据突发情况(如:恶劣天气、重要政治任务)要求保洁员工进行临时加班、应急服务。
5、 保洁人员男员工 60 周岁以下,女员工 55 周岁以下。
6、 日常在岗职工不得少于 27 人。
7、 成交供应商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依法给保洁人员缴纳人身保险,如工作中出现任何意外(如:伤、病、残、亡,包括上下班途中一切意外等),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 全部保洁范围包括:博物馆东楼、西楼室内及室外广场、走廊、过道、坡道、停车场等所有部位的日常保洁。
9、 保洁要求:保洁公司必须保证博物馆东楼及西楼室内外的 24 小时干净整洁无杂物,在此原则下执行以下要求:每日 9 点 30 分之前完成全部保洁范围的保洁;之后随时保证博物馆东楼、西楼室内及室外广场、走廊、过道、坡道、停车场等处的清洁;每日 5 点半之后须进行全部保洁范围的彻底清洁;如遇重要活动,如领导视察、大型团体参观等情况,保洁人员应根据具体要求时刻保证全部保洁范围的干净整洁。
10、 保洁员工的要求:遵守《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爱护文物,供应商对 保洁人员做好教育和正确的引导工作,防止违法的事件发生;保洁员在日
常工作中应爱护公共设施,清洁异形区时对相对容易损坏的物品应加倍小心,如有损坏须赔偿;保洁员不能与解说员、工作人员和参观群众发生正面冲突,如有违反者,立即辞退。
供应商负责对保洁员工进行礼仪培训,对保洁员工的行为举止予以规范,提出具体要求,并统一着装上岗。
11、 所有低值易耗品如:洗手液、洁厕灵、卫生纸、纳米布、化学试剂、拖把、扫帚等由保洁公司承担。所使用的各类易耗品不能对博物馆设施产生腐蚀等损害。
12、 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明确一名保洁工作的负责人,就日常保洁的监督和具体事务进行接洽和沟通。
13、 保洁范围不包括每年一次的高空玻璃幕墙保洁费用,及博物馆规划展厅的保洁工作。
三、保洁标准
(一) 室外每日的清洁卫生,标准是:
1. 路面无污物,无垃圾,无杂物。
2. 绿化带内无杂物,无垃圾。
3. 玻璃围档表面无手印无油渍等污物。
4. 玻璃围档的不锈钢扶手无锈渍,无污物。
5. 裸露的大理石面每日擦拭。
6. 室外垃圾桶保证内外无污渍,及时清理内部垃圾,并全部清运。
(二) 室内每日的清洁标准是:
1. 地面无污渍,无污物,办公区内无杂物堆放。
2. 墙壁无水痕,无污渍。
3. 玻璃表面保持清洁,无污渍无污物。
4. 门窗每日擦拭保持清洁。
5. 垃圾桶每日清洁三次表面无污渍污物,内部垃圾及时清理。
6. 轻钢龙骨吊顶每三个月清洁一次,保持无灰尘。
(三) 展区日常保洁,标准是:
1. 展区地面无杂物堆放,无污物。
2. 展区内玻璃柜表面不能有手印,油污及其它污物。
3. 展区内垃圾桶随时清洁,确保表面无污物,痰池内保持清水。
4. 每三天对展区内玻璃墙及玻璃围挡和其它公共设施进行擦拭,保证表面无污渍。
5. 每两个月对特型展示区进行一次全面清洁。
6. 因特殊原因人为或非常情况下岀现的污染,保洁员必须在五分钟内到位并及时进行补救处理。
7. 对展区内的电器,电子设备表面的手印和污渍进行擦拭,保持清洁。
8. 展区内墙面根据质地不同做好日常保洁,及时清扫,擦拭,除尘。
(四) 卫生间的日常保洁,标准是:
1. 卫生间 24 小时无异味。
2. 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堆放。
3. 面盆内无积水,无水垢,无污物。
4. 便池内无污物,无污垢,及时冲刷保持空气无异味。
5. 厕纸篓无污物纸外落,及时更换垃圾袋。
6. 玻璃镜面,无水垢,无污物,无污垢。
7. 及时加注洗手液及更换抽纸。
8. 卫生间内墙面及围挡无污渍,无污物。
9. 如卫生间内有跑,冒,滴,漏现象及时通报并做好现场清洁。
10. 夏季防止冷凝水滴落形成积水造成人员滑倒。
11. 冬季注意如遇低温防止水管冻裂。
(五) 电梯日常保洁,标准是:
1. 轿厢内无杂物地面无污物,不锈钢内墙无污物,手印。
2. 电梯间内地面无污物,无杂物,墙面无灰尘无污物。
3. 垃圾桶内外无污物,痰池内保持清水。
4. 通道门窗无污物,无手印,无灰尘。
(六) 楼梯间日常保洁,标准是:
1. 每日施行一次清热,一次拖净。
2. 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打蜡养护。
3. 楼梯间痰桶内外无污物,痰池内保持清水。
4. 扶手、通道门和窗户内部每日进行擦拭。
(七) 滚梯日常保洁,标准是:
1. 滚梯护挡的内外保持无污渍,无水痕。
2. 滚梯保持无土,无污水,无小杂物。
3. 进入滚梯前后保持的地面无污水,无污物,无土。
4. 滚梯扶手做好清洁表面应无污物,无油污,无污水。
(八)长廊日常保洁,标准是:
1. 地面地胶表面无尘土,无污物,无积水,无油渍。
2. 长廊内的不锈钢保持清洁明亮,无锈渍,无油污。
3. 长廊内侧玻璃随时做好清洁工作,无手印,无油污。
4. 长廊内的铝扣板列死角处无垃圾,表面无污物,无污渍。
5. 长廊内顶定期保洁,做到无尘土,无污物。
6. 长廊内垃圾桶表面无污物,内部垃圾及时清理,痰池保持清水。
7. 两侧的玻璃门保持清洁,确保无手印,无污渍。
(九)地下庭院维护,标准是:
1. 定期对水池进行放水同时清洁池内的污物,保持池壁无污物,藻类等。
2. 对水池内的漂浮物进行日常打捞,水面有油污用吸油布及时吸出,保持池水清澈。
3. 如水体因其它原因造成污染或发出异味应及时做清洁工作,防止滋生蚊虫。
4. 对池水照明灯进行擦拭,保持表面无水垢,无污物。
5. 地面石材容易沾污,应及时用相对应的清洁用品或释剂进行补救处理防
止石材破裂。
6. 地面上的垃圾桶保持表面清洁,垃圾及时清理。
7. 玻璃围挡随时保持表面清洁,无手印,无污物。
8. 不锈钢扶手位置因露天易造成锈点和污损,应及时进行清洁维护工作。
9. 露天位置四周的玻璃窗分散在水池对岸的必须涉水极难清洁,保持其日常的清洁,每周定期进行保洁,保证无污物,无水垢。
10. 露天位置四周是仿木小板,斜面容易留下尘土和污物应定期进行清洁,保证无污物,无尘土。
11. 露天位置居中有绿化带,容易积水并使土外透,在及时清除杂草的同时保持xx的卫生。
(十)坡道随时清洁,标准是:
1. 因玻璃的三面容易留下水垢,手印,油污,尘土等,每日应设专人进行保洁。
2. 玻璃间坡道两侧出口没有封闭门内部裸露部分的大理石每日进行清洁,防止落尘,墙面防止人为污物。
3. 通道地面石材因设计防滑槽沟式容易留下大量杂物和土,保洁员要及时进行清理。
4. 通道内角处积水现象严重遇雨天应及时进行清理。
(十一)临时展厅的日常保洁,标准是:
1. 每日做日常保洁工作确保玻璃门窗的清洁做到表面无污渍,无手印,无油污。
2. 室内的地面和活动展墙每日设专人进行日常清和到表面无油污,无污渍地面无杂物无积水,室内无异味。
3. 如遇临时布展,随时保持室内卫生,做好布展后保洁员进行彻底保洁使临时展厅使 用方正常开始使用展厅。
4. 撤展后因杂物和污物等遗留物品较多,应及时进行清理,方便其他单位进行临时展 岀。
(十二)消防控制室,监控室通道,休息室,杂物间,和气瓶间,水泵心,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等定期时行清洁。标准是:
1. 每月定期视污染程度的不同进行清洁,及时清理死角和竖井保证无杂物。
2. 消防室和发电机房内不可用沾有油污的布擦拭保持机体表面无油污。
3. 带电房间内确保保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吸除尘土。
4. 杂物间内的物品及时调整保持室内卫生和环境整洁。
5. 有大量人员出入的控制室和监控室及时清理通道和产生的垃圾防止有异味。
(十三)会议室、报告厅及接待厅保持内部的清洁,标准是:
1. 所有室内的会议桌椅和其它家具物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以便可以随时使用。
2. 室内的烟缸和垃圾桶如有污物及时清理,防止在室内产生异味。
3. 保持地面的清洁,确保无杂物、无污渍、无积水。
4. 报告厅和接待厅有较大的使用随机性,必须由熟悉环境和流程的保洁员负责。
5. 确保接待室内的摆放物品到位,如有不足及时补充。
(十四)休息区随时进行清洁工作,标准是:
1. 因此处是面向公从开放的消费场所和休息、休闲活动的区域,人员流动量相对比较大,应设若干名保洁员对口工作。
2. 保持地面的清洁,确保无杂物、无积水、无污物。
3. 保持休息区长椅的卫生对放置的废弃物及时清理,以方便其他游客正常使用。
4. 对此区域内的垃圾桶必须随时清理,因垃圾较多要注意防止产生异味,痰池也要比其它区域的清理次数有所增加。
5. 因陶艺吧内的互动环节比较多,易掉落陶土和其它污物,要随时施行清除,防止粘连到地面上无法清除。
6. 此区域内的玻璃门窗较多要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做到玻璃面无手印,无油渍,无污物。
7. 区域内的立柱巨大且相对比较多,对柱体表面要及时擦拭,保持清洁。
如验收不合格,釆购人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并由中标方赔偿釆购人相关损失。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皮格式
涿州市博物馆日常保洁(二次)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BFB-2021-167)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鉴)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一、开标一览表及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报价清单
四、商务情况偏离表五、服务方案
六、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七、拟投入设备汇总表 八、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九、供应商业绩
十、其他材料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 ||
第一次响应报价(人民币元) | 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响应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备注: 1、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总报价不得超🎧磋商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
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印鉴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响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第一次响应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最终愿意按经磋商后我方的最后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合同中的全部合同内容,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
2.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 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3)我方承诺履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其他义务。
(4)我方承诺按磋商文件约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响应文件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必出具此授权书,保留格式
即可
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报价内容 | 报价金额 (元/年) | 备注 |
1 | 员工工资 | ||
2 | 员工保险、福利费 | ||
3 | 保洁劳保及工服费用 | ||
4 | 保洁物料费用 | ||
5 | 管理费 | ||
6 | 税金 | ||
... | ...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元/年 | ||
投标总报价合计(服务期两年) | 大写: 小写: 元 |
备注:
1、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总报价不得超🎧招标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 况 | 偏 离 情 况 |
1 | 签字盖章 | 按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 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有效,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本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方案 | 不允许备案方案的只能有 一个方案投标 | ||
4 | 一次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 超过最高限价 | ||
5 | 响应文件完整性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7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的相应规定 | ||
8 | 服务期限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的相应规定 | ||
9 | 质量标准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的相应规定 | ||
10 | 付款方式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的相应规定 | ||
11 | 服务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 需求要求 | ||
12 | 其他情形 | 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 的情形 | ||
... |
注:“偏离情况”栏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应列明所有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的偏差情况,此表可扩展。
格式自拟,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可以根据需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扩充增补:
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3、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措施
4、人员配备及培训方案
5、应急方案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年龄 | 职务 | 备注 |
…… |
注:1.本表默认排名第一的为项目主管;
2.本表后附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如有)、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的缴纳证明(如有)等相关证明文件;
3 本表可扩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 注 |
x表联系方式填写正确,如因联系方式不正确导致无法联系供应商,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本表后附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2020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等资料。
序号 | |
项目名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
合同金额 | |
合同开始时间 | |
合同完成时间 | |
承担的工作 | |
工作描述 | |
备注 |
备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
4、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5、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评标办法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只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附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备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不符合的可不填写。
监狱企业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未提供本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价格扣除。
单位名称(xx):日期:
备注:后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不符合的可不填写。
序号 | 二 次 报 价 一 览 表 | 备注 | |
1 | 项目名称 | ||
2 | 项目编号 | ||
3 | 二次报价 | 大写: 小写: 元 | |
备注 | 本报价包含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是经磋商后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表(不需要在响应性文件中附此表),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后上传 PDF 格式到指定地点(具体操作请查看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远程解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