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分 样本条款
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最后报价将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策性加分情况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 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
3.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综合评分. 2.2.1 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
综合评分. 3.4.1 本项目综合评分的各评审因素权重为:详见评审标准。
3.4.2 评标基准价和价格得分计算 投标价格经过 3.3 条所述的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后,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 其他价格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扣除后的投标价格)×价格权值×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综合评分.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S215线台超限检测站及非现场执法点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细则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30 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综合评分. 2.2.1 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 (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4)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综合评分. 评分方法和评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