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20A00327 采购项目编号:HC2020竞磋11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争性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
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20A00327
采购项目编号:HC2020竞磋11
项 目 名 称:海绵城市建设监测设备安装
采 购 人: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一年一月
目 录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7
(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27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27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27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7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27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27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7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27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7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28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28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9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29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29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29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对海绵城市建设监测设备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备注 |
海绵城市建设监测设备安装 |
650000 |
10000 |
1、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进入“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1月28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五)报名(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六)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开标当天现场报名,不需提前报名。
(七)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2月10日北京时间14:30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10日北京时间15:00
(九)开标时间:2021年2月10日北京时间15:00
(十)开标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十二)为确认投标人身份合法有效,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报名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注:(十一)(十二)要求的资料须在现场报名时单独提交一份进行验核和收取,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投标人将视为以他人名义投标,其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五、磋商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支付至投标保证金账户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重庆银行合川支行
银行账号:470102029000203436-100021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021
(三)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开户银行账户按规定金额一次性支付至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内,并于2021年2月10日15时前到账,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视为未缴纳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特别提醒:
1、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核查,请各投标人把银行进帐单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https://www.cqggzy.com/hechuanweb/)(注册名称应与银行开户名称一致)。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持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鲜章)到合川交易中心财务室(501室)进行核验。(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帐户信息,无需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到财务室进行注册变更和核验)。
3、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注册核验的,应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带至开标现场审验。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送至区交易中心进行合同鉴证,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流标项目的保证金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4、因故未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注册或未进行合同鉴证等自身原因而耽误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3)42757282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张珍胜
电 话:13883662555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1号行政服务中心A区三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蒙渝
邮 编:401520
电 话:(023)42757305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文化艺术中心五楼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招标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配置明细表。
在线监测设备主要包括: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雷达流量计、压力液位计、在线SS检测仪、翻斗式雨量计等。其中,在线监测设备要求应满足《《重庆市海绵城市监测技术导则(试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08)》。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 |
套 |
10 |
(一)水位监测设备 1 水位监测设备宜采用静压液位计。 2 水位监测设备应具有数据预警报警功能。 3 水位监测设备的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量范围:0m-10m。 (2)测量误差:不大于全量程的1%。 (3)分辨率:不大于1mm。 (二)流量监测设备 1 流量监测设备宜采用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 2 流量监测设备应具有数据预警报警功能。 3 流量监测设备原理为速度面积法,流速的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范围:-5.0m/s-5.0m/s。 (2)测量误差:不大于0.03m/s。 |
悬浮物(SS)监测 |
套 |
7 |
1 水质监测设备宜具备清洁刷自动清洗装置和保护测量窗口的装置(本导则中水质在线监测指标仅指悬浮物SS)。 2 水质监测设备应具备设备故障报警、水质超标报警、测量值超限报警等功能。 3 水质监测设备的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范围:0mg/L-2000mg/L。 (2)测量误差:不大于全量程的5%。 (3)分辨率:不大于1mg/L。 |
雨量计 |
套 |
1 |
1 降雨监测设备宜采用翻斗式雨量筒,量筒应具有防雨水滞留涂层。 2 降雨监测设备在非降雨期应具有休眠模式,在监测到降雨数据时应及时恢复工作模式。 3 降雨监测设备的技术指标,除满足《翻斗式雨量计》GB/T 11832的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范围:0mm/min-8mm/min。 (2)测量误差:不大于全量程的4%。 (3)分辨率:0.2mm。 |
现场显示终端 |
套 |
18 |
满足水文及水资源通讯规约,带485接口或4-20mA接口等各标准接口,可匹配国内主流厂家传感器;供电DC12V;内置4G通讯模块 |
数据卡 |
套 |
18 |
4G数据卡,每月不低于100M,五年 |
立杆组件 |
套 |
18 |
立杆规格:管内径不小于100mm,壁厚不小于4mm,露出地面高度不低于4.5米,带底板;带避雷针和基础;设备箱:材质:冷轧钢板;不小于1.2mm;防护等级:IP66; |
供电系统 |
套 |
18 |
太阳能供电,12V/30W;蓄电池:不低于65AH;带充电控制器 |
防雷系统 |
套 |
18 |
信号电源防雷,最大持续工作电流:2A,标称放电电流:5KA,最大放电电流:10KA,响应时间:≤1ns,最大操作电压:12V |
土建施工 |
套 |
18 |
立杆基础施工,深1000mm*长600mm*宽600mm;接地网采用DN40*40*5热镀锌角钢和DN40*5热镀锌扁钢,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
安装辅材 |
套 |
18 |
不仅限于少量信号电源线缆、内部安装端子、螺丝、塑料套管 |
售后运维服务、设备调试 |
项 |
1 |
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完成手机APP数据系统开发,并在接入市级平台前存储数据 |
1、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及附属设施
(1)设施组成:感应器、主机和太阳能电池
(2)设备原理:
★原理:流速面积法测流量,同时测量流速、水位,流速测量采用超声波多普勒法,水位测量采用压力传感器。
(3)技术参数及要求:
传感器部分:
★被测水道类型:地下污水管道,雨水管道、渠道;
设备结构:分体式;
用途:在线式测量;
★测量种类:流速、流量、水深、水温;
防护等级:IP68 ;
流速测量范围:0.03m/s~5.00m/s(传感器以上水深:20cm);
流速测量分辨率:1mm/s;
流速测量精度:测量流速的±2~4% ;
水深测量:0.02m~10.00m;
分辨率:2mm;
精度:±0.5 %;
温度范围:0~60ºC;
分辨率:0.1ºC;
流量范围:10 升/秒~99999999 立方米/小时
测量频次:可设置 1 分钟、5 分钟、10 分钟、15 分钟……120 分钟
变送器部分:
输出信号(电池供电):RS485;
★RS485 输出信号内容:流速、瞬时流量、累积流量、水位、温度
★数据存储与传输:本地可缓存 1年以上的数据,现场采集的数据需传输到服务器,同时支持云端存储和 web 访问,在出现通信故障期间可缓存数据并在通信恢复后自动上传。
输出信号(外供电):4-20mA;
4-20ma 输出信号内容:瞬时流量
传感器和变送器之间电缆长度:20 米以上;
供电:市电或太阳能电池供电,12VDC;
功率:<2.5W;
★太阳能要求:太阳能供电系统可满足连续30个阴雨天的情况下为系统设备供电。
配备40W太阳能板;65AH的胶体蓄电池;配备专用的蓄电池地埋箱并做好保护措施;具备太阳充放电控制器;避雷器功能、安装支架及设备机箱,符合户外安装条件。
2、悬浮物浊度(SS)传感器
(1)设施组成:感应器、主机和太阳能电池
(2)设备原理:
★原理:双光束近红外光/散射光,90°和140°检测器,不受样品颜色干扰。测量方法:电极法;
(3)技术参数及要求:
传感器部分
★被测水道类型:地下污水管道,雨水管道、渠道;
设备结构:分体式;
用途:在线式测量;
防护等级:IP68 ;
★测量范围:0.001mg/L-500g/L;
响应时间:1-300秒可调;
重现性:<读数1%。
测量精度:<读数1%或±0.001NTU;
工作环境:0~55℃,0~95%相对湿度、无冷凝;
测量频次:可设置 1 分钟、5 分钟、10 分钟、15 分钟……120 分钟
变送器部分:
输出信号(电池供电):RS485;
★RS485 输出信号内容:悬浮物浊度(SS)
★数据存储与传输:本地可缓存 1年以上的数据,现场采集的数据需传输到服务器,同时支持云端存储和 web 访问,在出现通信故障期间可缓存数据并在通信恢复后自动上传。
输出信号(外供电):4-20mA;
4-20ma 输出信号内容:瞬时悬浮物浊度(SS)
传感器和变送器之间电缆长度:20 米以上;
供电:市电或太阳能电池供电,12VDC;
功率:<2.5W;
★太阳能要求:太阳能供电系统可满足连续30个阴雨天的情况下为系统设备供电。
配备40W太阳能板;65AH的胶体蓄电池;配备专用的蓄电池地埋箱并做好保护措施;具备太阳充放电控制器;避雷器功能、安装支架及设备机箱,符合户外安装条件。
3、雨量计
(1)设施组成:承水器、上翻斗、计量翻斗、计数翻斗、干簧开关、主机和太阳能电池
(2)设备原理:翻斗式
★承雨口径:φ200mm
★测量范围:≤30mm/min
分 辨 率:0.2mm
误 差:±2%
工作环境温度: -20~80℃
供电电压:7V~24V DC
★通信协议:Modbus-485 RTU
设备要求
体积小,安装方便;精度高,稳定性好
线性度好,传输距离长,抗干扰能力强
★漏斗处要有网孔,防止树叶等杂物阻塞雨量下流
翻斗部件翻转灵敏,性能稳定,工作可靠
★仪器外壳用不锈钢制成,承雨口采用不锈钢皮整体冲拉而成,要求光洁度高,降低因滞水产生的误差
底盘设有水平调节装置,确保将设备调整到最佳水平度
★RS485 输出信号内容:雨量
★数据存储与传输:本地可缓存 1年以上的数据,现场采集的数据需传输到服务器,同时支持云端存储和 web 访问,在出现通信故障期间可缓存数据并在通信恢复后自动上传。
功率:<100W;
★太阳能要求:太阳能供电系统可满足连续7个阴雨天的情况下为系统设备供电。
配备60W太阳能板;100AH的胶体蓄电池;配备专用的蓄电池地埋箱并做好保护措施;具备太阳充放电控制器;避雷器功能、安装支架及设备机箱,符合户外安装条件。
4、手机APP
数据无线远程传输
(1)自动定时上报采集数据,可设置上报时间间隔
(2)基于 Tlink 物联网平台实现远程管理,数据记录&分析、历史查询、报警。
(3)支持安卓版手机APP方式随时随地远程管理
(4)DTU 设备 2G/3G/4G/5G 可选
(5)移动网络支持: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
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其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具体安装位置由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从采购人处获取。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以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审验,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完成最终验收。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属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①.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
②.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③.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④.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包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因包装不当引起的损坏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二)售后服务内容(包括发生故障作出的响应时间、伴随服务、附件及零配件、备品备件要求等)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提供有偿终身维护,接到设备使用人反馈后响应和处理时间与质保期相同。
2.2中标人将对该设备维修材料、零配件费、人员的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完全按照成本价格收取。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自定)。
四、培训
中标人需对该项目使用方进行专人使用培训。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培训,且保证被培训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培训包含系统常见故障处理,以及相应应急响应措施;各个设备使用、软件使用、设备配置调试等。
五、付款方式
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保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以内收取)
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金额的10%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建行合川支行
银行账号:50001153600050003762-0006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合川区财政局,备注3005001住建委海绵城市建设监测设备安装履约保证金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九、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磋商程序及方法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磋商。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注: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得分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与商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磋商报价 (40%) |
40 |
满足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 |
技术部分 (35%) |
35 |
A起评分: 有效供应商的起评分为25分。 |
|
B加分条款: 1、投标货物相应技术参数高于招标货物重要技术参数(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要求的每条可加2分。 2、一般性技术参数(非(※)号标注的部分)高于招标要求的每条可加1分。 3、以上两款总加分不超过10分。 |
||||
C扣分条款: 1.重要技术参数带(★)部分有一条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 2.一般性技术参数(非(★)号标注的部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每负偏离一条从技术部分中扣除3分;有3条及以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交货期、质量保证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
||||
3 |
商务部分 |
质保期 (6%) |
6 |
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一年加2分,最多可加6分。 |
服务 能力 (9%) |
9 |
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重庆市建立售后服务机构,且机构有固定办公地点,得2分(提供书面承诺,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关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2.投标人参与过城镇排水管网监测技术导则编制的,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进行评分(包含现状及需求分析、设备选型依据、物联网架构搭建、安装点优化选型、售后服务等内容):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提供相关方案) 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分(对可能出现的复杂、疑难问题是否有具体解决方案建议):优的,得2分;良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提供相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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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5%) |
5 |
1.投标人有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认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需涵盖水质在线监测设备)。 2.投标人有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01认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需涵盖水质在线监测设备)。 3.投标人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 18001认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需涵盖水质在线监测设备)。 4.投标人所投流量在线监测设备或悬浮物浊度(SS)有产品专利或省级及以上获奖文件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业绩(5%) |
5 |
投标人有本项目类似业绩,且在线监测的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或悬浮物浊度(SS)传感器数量:15套以上的,得5分;10-15套的,得3分;10套以下的,得1分(提供合同复印件、采购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4 |
政策性加分 |
5 |
1.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加2分; 3.所投分包的所有投标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得1分。 说明: 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注③: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微型企业的,应提供微型企业承诺书(详见第七篇 五、其他资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以上资料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三、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最后报价超过第一次报价的;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一、磋商费用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 五、磋商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 “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和“经济文件”二部分组成,每一部分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一页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响应文件按照“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两部分分别封装,“经济文件”的正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不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封装和密封的磋商,交易中心拒绝接受。
1.2、响应文件的制作:文件的每一部分各自装订成册,应按照第七篇规定目录的顺序编写目录,并应逐页编制页码。在每一本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文件”、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
1.3、密封袋的封面可参照第七篇规定格式制作。
如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制作和标记,采购机构对竞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拆封不负责任。
2、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集中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成交通知
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后,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中标或成交结果,公示时间1个工作日。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异议,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期间和中标结果公示截止时间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4、质疑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质疑书提供一正本,二副本,并提供质疑书电子件。未按附件格式要求和未提供附件要求材料的,我中心将拒绝受理。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之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将合同提交1份给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
7、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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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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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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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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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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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提货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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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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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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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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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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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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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经济文件
(不准提前启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地址:
目录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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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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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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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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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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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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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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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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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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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资格及商务技术文件
(不准提前启封)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地址:
目录
二、服务需求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需求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服务地点、质量保证等。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材料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二、服务需求部分
(一)服务需求应答(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服务响应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服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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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中所列各项需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三、商务需求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服务地点、质量保证等(格式自定)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采购商务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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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各项需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
磋商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可以将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附后(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资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投标人认为本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提供的标的物为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须进行声明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按附表格式填写,格式附后)。
2.若投标人提供了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且该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还须提所涉及其它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附表)(若涉及多个制造商的,每个制造商均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小微企业投标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企业制造且符合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他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4.若中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人投标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小微企业承建(承接)的将一并进行公告。
5.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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