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1015001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1015001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采购人: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卫生应急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受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卫生应急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1015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40,000.00 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 1(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640,000.00 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1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 备 | 电动病床 | 2(张) | 详见第二章 | 260,000.00 | 否 |
1-2 | 手术器械 | 气管插管 用喉镜 | 2(套) | 详见第二章 | 260,000.00 | 否 |
1-3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 备 | 有创呼吸 机 | 4(台) | 详见第二章 | 1,720,000.00 | 否 |
1-4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 检测仪器设备 | 中央监护 系统 | 1(套) | 详见第二章 | 2,400,000.00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质量保证期满验收之日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2、提供 2021(或 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1(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若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需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材料的复印件】。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涵盖所投标医疗器械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x.xxxxxxx: 0.xxxxx
名称: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卫生应急医院)
地址: xxxxxxxxxx 000 x联系方式: 0757-82283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址: xxxxxxxxxx 000 xxxxx 00 x
联系方式: 0757-8312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xxx: 0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属于 货物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本章“2.技术标准与要求”标示。
采购包 1(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用户)所在地,地址为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卫生应急医院)指定 地点。 |
付款方式 | 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总额的 30%作为预付款项。 2、第二期:中标人收到采购人送货或安装通知,采购人的全部货物到货且安装完成,中标人提交货物交付凭证、请款申请文件和有效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3、第三期:本合同全部货物到货并安装,且验收合格,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向采购人预支本合同总额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并提出本合同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报告、结算清单和有效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合同总结算金额的 100%。货物和服务全部验收合格,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中标人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售后服务商出具的质量保证承诺函或保修协议,采购人在验收合格 180 日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如有中标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中标人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中标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 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
验收要求 | 1. 交付验收标准:在货物交付初步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双方或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为此可无偿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 如果中标货物属于《计量法》规定的强检计量器具的或属于压力容器的,应在验收交付前提交当地法定专业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检定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②符合磋商文件和采购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④双方 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 5% 说明:1. 本合同全部货物到货并安装,且验收合格,经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见索即付)等非现金方式提交)给采购人。2.若没有因中标人原因引 起的质量问题,中标人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售后服务商出具的质量保证承诺函或保修协议,采购人在设备验收合格满 180 日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如有中标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3)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4.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 3‰的数额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 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
其他 |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设备的操作维护简便性、配置情况、质量和效能等相关内 容进行说明或描述。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1)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且不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交付验收价,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报价中必须包含设备、零配件的购置、包装、仓储、运输、保险、安装、与系统对接费用(如有)、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伴随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及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等合同 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 |
2 |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 | 质保期≥3 年。设备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20 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计算或对故障设备予以重新更换。在质保期内,设备整体及其维修的费用全免;保修期后维护和维修厂家以最优惠价格提 供。 | |
3 | 售后服务要求 | 1.中标人应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 2. 质保期内须提供周期上门免费服务:周期为每 2 个月一次;形式为预约上门,服务内容为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3. 中标人负责向采购人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4. 中标人须提供常设 7 天×24 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接报后 24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到达现场,36 小时内处理完毕。如 36 小时内未处理完毕,中标人需提供相同档次备用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5. 提供完整的厂家维修手册、维修软件、开放维修密码;提供代理商及厂家售后服务机构联络方式;提供完整安装软件,用于日后系统重装;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提供使用人员操作培训。 6. 设备安装调试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检验报告(或相关合格证书)、全套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手册;外文资料均需有中文译本 7. 免费为采购人提供设备操作培训,直到采购人能熟练操作为止。 8. 属于以下设备的要求: 8.1.检验设备:需开通通讯接口(单向、双向)。并负责设备接入LIS 的接口费、接口程序修改费用。 8.2.影像设备:开通 Dicom 和 Worklist 等数据通讯接口,并负责设备接入PACS 的接口费、接口程序修改费用。 8.3.电生理设备(心电图、心电监护等)、重症监护设备、麻醉呼吸机等设备:必须开放所有数据通讯接口。并负责设备接入对应系统的接口费、 接口程序修改费用。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 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 品目 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分项预算单 价(元) | 分项预算总 价(元) | 所属 行业 | 技术要 求 |
1 | 电动病床 | 张 | 2.0 0 | 260,000.00 | 26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 表一 | ||
2 | 气管插管 用喉镜 | 套 | 2.0 0 | 260,000.00 | 26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 表二 | ||
3 | 有创呼吸 机 | 台 | 4.0 0 | 1,720,000.0 0 | 1,720,000.0 0 | 工业 | 详见附 表三 | ||
4 | △ | 中央监护 | 套 | 1.0 | 2,400,000.0 | 2,4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 |
序 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 品目 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分项预算单 价(元) | 分项预算总 价(元) | 所属 行业 | 技术要 求 |
系统 | 0 | 0 | 0 | 表四 |
附表一:电动病床
参数 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本采购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2 | 一、主要参数要求: 1.床面尺寸:长≥1950mm, 宽≥800mm; 2. 床体尺寸:长度≥2180mm,床体可延长≥200mm,宽度≥1000mm 3. 床面升降范围≥400mm; 4. 安全工作负载≥200Kg; | |
▲ | 3 | ▲5. 采用三立柱电机升降结构设计 |
▲ | 4 | ▲6. 电机数量≥5 个,具有电动控制背板、腿板升降,电动整体升降,电动控制整头倾、 脚倾重症病床五功能;电机通过国际安规认证,安全、恒速、静音、无静电; |
5 | 7. 床体电动调节头倾与脚倾角度≥12° 8. 背靠板电动抬升倾角度 0-68°; 9. 大腿板电动抬升倾角度 0-28°; 10. 配备功率≥4.5AH 蓄电池,在断开交流电后也可实现对床体的电动调节,满足病人转运需求; 11. 电源:交流电 220V/50Hz; | |
▲ | 6 | 专业重症设计: ▲12. 床面为U 型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 |
7 | 13. 整床床面采用可透 X 光材料,背板配有侧入式X 光片盒,尺寸:长度不小于 680mm-72 0mm,宽度不小于 380mm-470mm;具有不移动病人即可拍胸片的功能; | |
▲ | 8 | ▲14. 具有双回退防褥疮功能:背、腿板上升过程中向后延展 10cm 以上,增加盆骨和腹部 空间,提高舒适性,减少卧床病人背部和骶尾部的压力,实现床体防褥疮功能; |
9 | 15. 采用分体式护拦,护栏具备气动缓释,有效保护操作人员及减少噪音; | |
10 | 16. 背板护栏和腿板护栏之间距离≤60mm,有效降低病人夹伤风险; | |
▲ | 11 | ▲17.病床具备电动 CPR 与手动CPR 两种方式; |
▲ | 12 | ▲18. 床体左右两侧各有一个手动CPR,手动 CPR 采用背板与腿板双 CPR 设计,触动一个 C PR 开关,即可同时将背板与腿板调节至水平位置,方便对病人抢救; |
▲ | 13 | ▲19. 具备智能侧翻功能:病床床面可以左右侧翻,侧翻角度≥25°,并可进行设定程序, 设置定时侧翻,有助于减少病人褥疮发生与体位引流; |
14 | 20. 具有对床体头倾、脚倾进行程序设定,设置定时体位调整; | |
▲ | 15 | ▲21. 具备称重功能,称重可精确到 100g,并有重量冻结、差重读取功能; |
16 | 22. 具有离床报警功能,对病人坠床或离床发出报警; 23. 具有背板和整床倾斜角度显示器,方便医护人员确认床面角度; 24. 快卸床头板、床尾板,无需操作开关装置,上提式快卸结构。 25. 具有尿袋/引流袋滑轨。 26. 具有缓冲防撞装置 27. 具有≥4 个输液杆插孔,配伸缩式输液杆≥1 支; 28. 具有床底灯 | |
▲ | 17 | ▲29. 需同时具备以下重症 14 功能:重症基础 5 功能(背板升降、脚板升降、整体升降、头倾、脚倾)+5 个一键体位(一键心脏椅位、一键特氏位、一键中凹位、一键电动 CPR 位、 一键检查位)+床旁拍片+手动CPR+床体自动翻身+自动称重; |
18 | 脚轮及刹车系统: 30. 采用≥4 个医用防静电双面脚轮,脚轮直径≥150mm,易推、耐蚀、耐磨、静音 31. 具有联动刹车:四轮均有刹车,且刹车为联动,锁定一轮,即对所有脚轮锁定,减少操作人员工作量; 32. 脚轮为三段式控制:万向,锁定,直行三种状态,方便医护人员根据需要调整控制模 式; |
33. 第 5 轮设计,方便医护人员推动控制;床体控制器: 34. 具有彩色触摸屏中央控制器,中文界面,方便医护人员操作,触摸屏尺寸≥7 寸; 35. 彩色触摸控制器,配有位置固定装置,方便固定在病床上,同时控制器可以拆下,以适应不同操作习惯; 36. 具有护栏控制器 4 个,控制器有防止误操作引发意外的锁定键; | ||||||
▲ | 19 | ▲37. 具有脚踏控制器 2 个,位于床两侧,使医护人员在护理病人时,方便对床体位控制; | ||||
▲ | 20 | ▲38. 病床具备病人呼叫装置; | ||||
21 | 床垫: 39. 床套材质:尼龙材质、防水、透气、阻燃; 40. 泡棉材质:高密度泡绵、抗菌、不易燃; | |||||
22 | 二、基本配置要求: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1. | 床主体 | 1 张 | ||||
2. | 床头板、床尾板 | 各 1 个 | ||||
3. | 电动病床嵌入式控制软件 | 1 套 | ||||
4. | 专用输液杆 | ≥ 1 支 | ||||
5. | 分体护栏 | 4 片 | ||||
6. | 中控脚轮 | 4 个 | ||||
7. | X 光片床板与片盒 | 1 套 | ||||
8. | 中央液晶控制器 | 1 个 | ||||
9. | 护栏控制器 | 4 套 | ||||
10. | 脚踏控制器 | 2 个 | ||||
11. | 称重系统 | 1 套 | ||||
12. | 侧翻系统 | 1 套 | ||||
13. | 内置电源 | 1 个 | ||||
14. | 专用四折海绵床垫 | ≥ 1 张 | ||||
15. | 专用加长床垫 | ≥ 1 张 | ||||
16. | 人型翻身床垫 | ≥ 1 张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 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附表二:气管插管用喉镜
参数 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本采购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2 | 一、主要参数要求: 1、显示屏:≥8 寸全视角高清显示屏。 2、屏幕分辨率:≥1024*768。 3、成像原理:电子 CMOS 成像技术,LED 灯数≥2 个。 | |
▲ | 3 | ▲4、空间分辨率:≥10.10 lp/mm。 |
4 | 5、摄像景深:3mm-50mm。 6、光源色温≥2300K,光源照度≥400 lux。 7、去雾时间:开机即可防雾,无需预热。 8、视野角度≥100°。 | |
▲ | 5 | ▲9、内通道≥2.6mm |
▲ | 6 | ▲10、插入管可选配有效工作长度≥650mm。 |
▲ | 7 | ▲11、插入管软管前端弯曲角度:向上弯曲≥180°,向下弯曲≥160°。 |
8 | 12、显示屏幕上下旋转角度≥120°,左右旋转角度≥190°。 13、具有一键拍照功能和录像功能。 14、配备内存功能,支持同步视频输出功能,可配合外接显示器使用,方便教学和显示。 15、具有图像冻结功能。 16、具有白xx调节功能。 17、电池连续工作时间>3 小时。 18、镜体防水等级:≥IPX7 | |||||
9 | 二、基本配置要求: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1. | 显示主机 | 1 个 | ||||
2. | 操作手柄 | 1 个 | ||||
3. | 电源适配器 | 1 个 | ||||
4. | USB 数据线 | 1 x | ||||
5. | HDMI 线 | 1 x | ||||
6. | 防水盖 | ≥ 1 个 | ||||
7. | 工作通道密封帽 | ≥1 个 | ||||
8. | 吸引按钮 | ≥ 1 个 | ||||
9. | 测漏表 | 1 个 | ||||
10. | 测漏接头组件 | 1 个 | ||||
11. | 清洗灌流器 | ≥1 个 | ||||
12. | 清洗刷 | ≥ 1 个 | ||||
13. | 吸引清洗刷 | ≥ 1 个 | ||||
14. | 口垫(中) | ≥ 1 个 | ||||
15. | 口垫(大) | ≥1 个 | ||||
16. | 镜箱 | 1 个 | ||||
17. | 插管镜衬芯 | 1 套 | ||||
18. | 说明书 | 1 份 | ||||
19. | 合格证 | 1 份 | ||||
20. | 保修卡 | 1 份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 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附表三:有创呼吸机
参数 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本采购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2 | 一、主要参数要求: 1、基本特征: 1.1 适用于对成人、小儿和婴幼儿患者进行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的呼吸机,中文操作界面。 1.2 采用≥18 英寸彩色 TFT 触摸控制屏幕,分辨率≥1920*1080。 1.3 气动电控呼吸机,备用空气气源,可在断气断电状态下继续工作 1.4 自检功能,检查系统管道阻力、泄漏量和顺应性,测试流量传感器、呼气阀和安全阀等部件 1.5 具备实时气源压力电子显示;具备有创通气模式,同时配置了无创通气模式;具备高流量氧疗功能。 1.6 呼气阀组件一体化设计,并能高温高压蒸汽消毒,以防止交叉感染。 1.7 屏幕显示:5 道波形同屏显示,支持短趋势、动态肺图、波形、监测值同屏显示;可提 供 6 种环图,支持呼吸环图、波形和监测参数同屏显示。 |
1.8 病人信息,当前的设置参数、报警限和趋势,日志等数据可导出。 1.9 具备截屏 U 盘导出功能。 1.10 配置顺磁氧监测功能; 1.11 具备图形化显示阻力、顺应性和自主呼吸等生理参数变化,并实时显示其趋势 | ||
▲ | 3 | ▲2、呼吸模式及功能:2.1 标配模式:容量控制/辅助通气模式 V-A/C 和容量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V-SIMV(容量模式流速波形可调xx、50%或 100%递减波);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 P-A/C 和压力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 P-SIMV;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压力支持通 气模式CPAP/PSV、窒息通气模式; |
4 | 2.2 无创通气模式,包含 P-A/C、P-SIMV、CPAP/PSV、DuoLevel、APRV 和 PSV-S/T 等模式。 2.3 氧疗模式 :具备高流速氧疗功能,氧疗流速和氧浓度可设, 2.4 配置高级模式:自动适应性压力调整容量控制功能;压力释放通气APRV 和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同步间歇指令模式、自适应分钟通气量通气 AWV、容量支持通气 VS、PSV-S/T. 2.5 其他功能:手动呼吸、吸气保持、呼气保持、雾化、增氧、吸痰程序,NIF、PEEPI 及 P 0.1 测定 2.6 配置低流速 P-V 工具,帮助确定最佳PEEP 值。 2.7 具有自动插管阻力补偿(ATRC)功能,选择不同孔径的气管插管,呼吸机可以自动调节送气压力,使插管末端的压力与呼吸机压力设置值保持一致。 2.8 具有智能同步技术,可以将呼气触发灵敏度设置为[Auto],自动调节至最佳值,提高 人机同步。或者在 5%-85%范围内手动灵活调节。 | |
▲ | 5 | ▲2.9 配置脱机功能,用户可定制脱机指征,提供信息全面的脱机功能看板,一键启动 SB T,规范脱机流程。 |
▲ | 6 | ▲2.10 配置肺复张功能,提供控制性肺膨胀法(SI)进行肺复张。 |
▲ | 7 | ▲2.11 配置辅助压监测,提供两个辅助压采样口,可同时监测双通道辅助压。 |
8 | 2.12 具有单位理想体重输送的潮气量(TVe/1BW) 的设置及监测功能 2.12 基础流速可自动调节,范围: 3L/min-40L/min(有创) ; 10L/min-65L/min (无创) 3、设置参数: 3.1 潮气量:20ml—4000ml 3.2 呼吸频率:1 次-100 次/min 3.3 吸气流速:6L-180L/min 3.4SIMV 频率:1 次-60 次/min 3.5 吸/呼比:4:1—1:10 3.6 最大峰值流速: 180L/min 3.7 吸气压力: 1--100 cmH20 3.8 压力支持: 0cm H20--100cm H20 3.9 PEEP: 0cm H20~50 cm H20 3.10 压力触发灵敏度: -20 一- 0. 5em H20,或 0FF 3.11 流速触发灵敏度: 0.5- -20L./ min, 或 0FF 3.12 氧浓度: 21--100vol.% 3.13 叹息功能:有 4 监测参数: 4.1 具备气道压力: PEEP、 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压等监测 4.2 每分钟呼出通气量:具备呼气分钟通气量、吸气分钟通气量、自主呼吸分钟通气量、泄漏分钟通气量的监测 4.3 潮气量的监测:吸入潮气量、呼出潮气量、自主呼吸潮气量 4.4 呼吸频率监测: 具备总的呼吸频率、自主呼吸频率、机控呼吸频率的监测 4.5 可选波形显示: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容量/时间,二氧化碳/时间,脉搏波/时间 4.6 吸入氧浓度的监测 4.7 具有压力/容积、流速/容积、流速/压力环,V-CO2 曲线,4 种呼吸环监测。 4.8 肺的力学:吸气阻力、呼气阻力、静态顺应性、动态顺应性、时间常数、呼吸功的监测。 4.9 实时监测压力-时间曲线形态,并量化为牵张指数Stress Index 以提示肺损伤风险. |
4.10 实时监测压力/容积环形态,并量化为肺过度膨胀系数C20/C 以提示肺损伤风险 4.11 可监测参数≥96 小时的趋势图、表分析,不少于 5000 条报警和操作日志记录。 5 报警参数: 5.1 具有智能逻辑判断及报警链管理,报警可采用图形化指引进行故障提示 5.2 分级报警和声光报警 5.3 气道压力:过高报警 5.4 每分钟通气量:过高/过低报警 5.5 自主呼吸频率:过高/过低报警 5.6 潮气量:过高/过低报警 5.7 吸入氧浓度: 过高/过低报警 5.8 EtCO2: 过高/过低报警 B 5.9 窒息报警,时间可设置(5-60s) 5.10 智能识别呼吸管路脱落.泄露、阻塞,关键器件故障 5.11 电源、气源中断报警 5.12 电池低压报警 6、其他功能: 6.1 信息互连:能够和监护仪互联,支持同一品牌模块化监护仪连接,把呼吸机的监测信 息参数和波形实时显示到监护上,继而连接中央站和CIS 系统,满足科室信息化的需求 | ||||||
▲ | 9 | ▲6.2 具备跨肺压监测功能。 | ||||
10 | 6.3 便利的锁屏功能,漏气自动补偿,管道的顺应性和 BTPS 补偿功能 | |||||
▲ | 11 | ▲6.4 能够通过 4G 网络联网实现信息互联和呼吸机管理 | ||||
12 | 二、基本配置要求: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1 | 氧气气源软管(国标 3M) | ≥1 根 | ||||
2 | 空气气源软管(国标 3M) | ≥ 1 根 | ||||
3 | 国标电源线 | 1 条 | ||||
4 | 成人模拟肺 | ≥ 1 个 | ||||
5 | 机械臂 | 1 根 | ||||
6 | 台车 | 1 台 | ||||
7 | 湿化器 | ≥ 1 个 | ||||
8 | NIV 面罩(中号) | ≥ 1 个 | ||||
9 | 氧疗鼻塞导管(中) | ≥ 1 条 | ||||
10 | 一次性细菌过滤器 | ≥ 1 个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 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附表四:中央监护系统
参数 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本采购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2 | 一、主要参数要求: 一)中央监护系统参数: 1、中央监护系统支持中英文操作语言,支持同时集中监护病人数量≥64,单个屏幕同时集中监护显示病人数量≥16,最多可支持 4 个显示屏显示。 2、中央监护系统配备备用电池,可支持无市电供应状态下运行≥30min。 3、中央监护系统配备两台液晶屏幕≥24 寸,分辨率≥1280x1024。配备两台巨屏彩色高清 显示器,≥55 寸,分辨率≥1280x1024。 |
▲ | 3 | ▲4、支持与支持有线、无线、遥测多元化的组网方式混合联通至中心监护系统,实现护士 站的集中管理。 |
▲ | 4 | ▲5、中心监护系统支持中央站集中监护, 可升级工作站, 浏览站, 远程查询系统等多种产 品形态互连。 |
5 | 6、支持病人监护信息显示,可显示无创血压、心电参数、血氧参数、脉搏、心率、呼吸等参数和波形。 7、支持监护端无创血压、心电参数、血氧参数、脉搏、心率、呼吸等监护参数设置,并实 现实时同步。 | |
▲ | 6 | ▲8、支持监护仪患者信息查询、修改、新增、删除、分组等管理功能。支持病人端与中央 站数据管理的双向控制。 |
7 | 9、可实时显示监护仪报警、提示信息,配备声、光、文字报警提示装置。并支持报警优先 级、报警音量、报警范围等功能设置。 | |
▲ | 8 | ▲10、支持显示呼吸机、除颤仪、输注泵等设备的参数和波形的显示,支持输注泵用药信 息显示。 |
▲ | 9 | ▲11、支持病人关联设备统筹管理、集中显示,便于医护人员对病人健康状态的直观查看。 |
10 | 12、具备五种计算功能:药物计算、血液动力学计算、通气计算、氧合计算、肾功能计算。 13、支持病人数据回顾,包括:所有病人、病人信息、波形回顾、报警回顾、趋势回顾,支持数据的导入、导出。数据回顾包含支持≥240 小时长趋势回顾和 4 小时短趋势回顾,≥2 40 小时全息波形回顾,≥720 条报警事件回顾,≥720 条 12 导分析报告回顾,≥240 小时的 ST 片段回顾,≥720 条 C.O.测量结果回顾,≥100 条呼吸氧合事件回顾,支持≥75 条药物计算结果回顾,≥100 条血液动力学计算结果回顾,≥100 条氧合计算结果回顾,≥1 00 条通气计算结果回顾,≥100 条肾功能计算结果回顾。 14、波形储存回顾:每个床位可同时存储 10 道全息波形,存储时间≥168 小时,支持≥2万个历史病人数据存储与回顾。 15、支持各病区中央监护病人信息统筹管理,转科后可通过信息索引搜索数据库无缝衔接,方便医生查阅既往监护数据。 16、使用权限管理,数据的导入导出、病人数据删除、用户设置、系统修改设置等敏感问题需得到密码授权才能操作,充分保证数据安全。 17、监测参数: 中心监护系统可支持:ECG,ST,QT/QTc,RESP,SPO2,PR,TEMP,NIBP, IBP,C.O.,CCO,ScvO2,ICG,BIS,RM,CO2,AG,EEG,NMT,rS02,TcGas 等参数的监测显示。 18、中心监护系统支持Window7 中、英文操作系统 19、支持重点观察某床病人,双屏和多屏时可支持固定一个辅助屏显示重点单床观察;重点观察床支持≥11 道波形显示 20、支持激光打印机输出病人报告,支持报警报告、波形报告、趋势报告等 二)监护仪参数: 1、≥12 英寸高清彩色触控屏幕,分辨率≥1280*800 像素,8 通道显示,显示屏亮度、色调自动调节。 2、监护仪内置锂电池供电时间≥4 小时,具有单独的电池仓,便于拆卸更换电池。 3、配置USB 数据接口≥4 个,支持连接存储介质、鼠标、键盘、条码扫描枪等 USB 外设。 4、软键盘可支持中文手写、拼音、英文 3 种输入法。 5、具备高速数据传输速率,通信网络接口千兆网络接口。 | |
▲ | 11 | ▲6、基本功能模块包含 12 导联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通 道体温和有创血压的同时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
▲ | 12 | ▲7、监护功能具备 Masimo/NellcorSPO2、NIBP、ETCO2、CO、AG、麻醉深度、氧浓度、窒 息唤醒等参数模块,以上参数均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
13 | 8、无创血压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四种测量模式。 | |
▲ | 14 | ▲9、监护仪脱离中央监护连接状态后,达到条件自动连接中央监护系统,并自动同步病人 监护数据。 |
15 | 10、具有强大的心电抗干扰能力,耐极化电压±850mV,系统噪声≤25μv。 |
11、实时连续自动进行QT 及 QTc 分析,并可显示ΔQT 和ΔQTc 数值。 12、支持房颤心律失常分析功能,标配支持≥20 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包含房颤、室颤、停搏等。 13、支持≥4 通道心电进行多导心电分析。 | ||||||
▲ | 16 | ▲14、提供 ST 段分析功能,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支持在专门的窗口中分组显示心 脏前壁,下壁和侧壁的 ST 实时片段和参考片段 | ||||
17 | 15、具备≥24 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支持≥120 小时ST 波形片段的存储与回顾。 16、NIBP 成人病人类型收缩压测量范围:25~290mmHg,舒张压测量范围:10~250mmHg,平均压测量范围:15~260mmHg。 17、支持双通道有创压 IBP 监测,支持升级多达 4 通道有创压监测,IBP 有创压测量范围: -50~360mmHg。 18、血氧监测抗摔式设计,保证测量稳定性,提供灌注指数(PI)的监测。 19、具有双通道体温监测,测量范围 0-50℃ 20、支持升级模块,与主流呼吸机品牌的呼吸机相连,实现呼吸机设备的信息在监护仪上显示、存储、记录、打印或者用于参与计算。 21、支持≥120 小时趋势表和趋势图回顾,≥1000 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能够存储≥3 2 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 22、患者离开科室,监护仪状态由接收患者到解除患者信息,患者数据不删除,支持在监护仪搜索回顾历史病人数据。 23、具备≥40 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支持≥120 小时ST 波形片段的存储与回顾。 | |||||
▲ | 18 | ▲24、标配具备血液动力学,药物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和肾功能计算功能。 | ||||
19 | 二、基本配置要求: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1 | 中央站 | 1 套 | ||||
2 | 监护仪 | ≥12 台 | ||||
3 | 结果打印输出设备 | ≥1 台 | ||||
4 | 中文说明书 | 1 套 | ||||
5 | 快速操作指南 | 1 套 | ||||
6 | 合格证 | 1 套 | ||||
7 | 保修卡 | 1 套 | ||||
8 | 无线路由器 | 1 套 | ||||
9 | 网线 | 1 套 | ||||
10 | 无线信号接收器 | 1 套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 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卫生应急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 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 1 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 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 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 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 1:保证金人民币:0.00 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 务 中 心 "(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 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 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 1 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0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0 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 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 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 数 | 采购包 1: 1 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 1: 1 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 1:3 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 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 | 无:- |
兼中)规则 |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收费标准×93%收取。 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1、融资贷款,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 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 54号),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2、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否则会影响公布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服务费(如有)的缴纳,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服务>办事指引”,咨询电话:网站客服(QQ): 3151435402,热线电话:400-150-3001。 3、开标过程中,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不进行签章(签名)、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各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 “签名”环节签章倒计时结束前提出;签章倒计时结束后项目开标会议 即结束,相关异议不再受理。 4、关于进口产品的说明: 4.1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 号): (1)关于关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 (2)关于已在境内多次流转进口产品认定:对经过多次流转、无法提供报关单证的产品,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查证:①通过正常渠道进口的产品,无论在境内流转多少次,尽管中间商业环节没有保留进口报关单证,但通过层层倒推,最终可以找到进口代理商或者进口收货人,从而可以向海关查询进口报关记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生产设备、机械、汽车等大宗商品。②通过走私违法方式进口的产品,由于未进行进口申报,不存在进口报关记录,因此,应当通过商品或者其包装上的原产地标识等其他证据来间接证明其为境外生产的产品。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30 分钟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
法规、规章、政策。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 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
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 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 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 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 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
(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 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有关指引,递
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 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6.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投标有效期
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 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
(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 U 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 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 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 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 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 tps://gdgpo.czt.gd.gov.cn/)、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zebid.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
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 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7-83126108
传真:/邮箱:/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 148 号华美大厦 10 楼邮编:528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系统自动生成】地 址:【系统自动生成】
电 话:【系统自动生成】邮 编:【系统自动生成】传 真:【系统自动生成】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
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 30 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1.2 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 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 1(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 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 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 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 1(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 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货物由小微企业制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 工程由小微企业 | 10% | 【货物类项目】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 【服务类项目】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 【工程类项目】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时: |
承建 | 给予价格扣除 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 | |||
-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 比例 | 计算公式 |
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 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本项价格扣除】 | ||||
2 | 节能、环保产品 | —— | 5% | 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的产品给予 1%-5%的价格扣除,具体扣 除比例根据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项目中的重要性、所占比重等因素确定。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 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 1(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 1(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投标保证金(如要求) | 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如要求)。 |
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没有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如有)。 |
3 | 投标函 | 已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填写《投标函》, 并按要求签名和/或盖章。 |
4 | 投标文件有效盖章和/或签署 |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要求盖章和/或签署 的地方已按格式要求盖章和/或签署。 |
5 | 投标文件有效授权 | 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或签字人已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授权(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6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7 | 实质性响应(如有) | 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条 款(带“★”号条款(如有))。 |
8 | 其他被评定为无效的情况 | 没有发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被评定为无效的情况。 |
2.投标文件澄清
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
正。
3.详细评审
采购包 1(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评审 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 15 分 技术部分 55 分 报价得分 30.0 分 | |
技术部分 | 技术参数重要条款 (带“▲”号)响应 程度 (15.5 分) | 根据《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带“▲”号条款(重要技术要求,共 31 条):完全满足或优于技术性能要求的得满分;每一条负偏离(未响 应或不满足)的扣除 0.5 分。(注:若技术要求相应条款注明需提供证明材 |
料的,需按技术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否则视为负偏离) | ||
技术参数一般性条款 (非“▲”号)响应程度 (9.5 分) | 根据《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响应情况,非▲”号条款(一般性技术要求,共 27 条):完全满足或优于技术性能要求的得满分;每一条负偏离(未响 应或不满足)的扣除 0.35 分。 注:“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附表一”至“附表四”的“序号”栏中包含多级编号的内容,无论多级编号的内容负偏离多少 项,仅以“序号”栏的一项作为计量项,计算一次。 | |
操 作 维 护 简 便 性 (10.0 分) | 根据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简便性、安全稳定、环保节能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设备能满足招标要求,设备操作简便,安全稳定、可靠的,得 10 分; 2)设备稳定性基本能满足招标要求,具有一定的可靠性,操作复杂的,得 5 分; 3)设备稳定性、可靠性仅部分满足要求,操作复杂的,得 1 分; 4)没有提供说明的得 0 分。 | |
配置情况评价 (10.0分) | 根据设备配置情况、配置技术先进、使用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所投产品配置高、技术先进、材料优质的得 10 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配置较高、技术相对先进、材料相对优质的得 5 分; 3)供应商所投产品配置低、材料差,得 1 分; 4)没有提供说明的得 0 分。 | |
质 量 和 效 能 评 价 (10.0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货物质量和效能的资料进行评价: 1)所投货物材料优质、安全稳定、节能高效,得 10 分; 2)所投货物材料尚可、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得 5 分; 3)所投货物用料不足、不稳定、耗能大,得 1 分; 4)没有提供说明的得 0 分。 | |
商务部分 | 市场业绩评价 (3.0分)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完成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进行评分(以对 应项目的合同书复印件为准)。每提供 1 项业绩得 1 分,未提供或提供资料 不完整者得 0 分。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 面、采购内容或货物清单页及双方签章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
售后服务方案 (6.0分) |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响应、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全面,且可行性强的,得 6 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较全面,且可行性较强的,得 3 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详细、不全面,且可行性较差的,得 1 分。 4)没有提供方案或说明的得 0 分。 | |
培训方案 (6 分) | 根根据投标人的培训方案(对采购人使用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安排、培训课程安排、培训结果跟踪评价方法)进行综合评审: 1)培训方案详细、全面,且可行性强的得 6 分; 2)培训方案较详细、较全面,且可行性较强的得 3 分; 3)培训方案差、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 1 分。 4)没有提供方案或说明的得 0 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 价和投标报价。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 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
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 7 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合同书参考文本(货物类)
第五章 合同文本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1015001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202X 年 XX 月 XX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人或负责人:
电话:0757-83105359
乙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联系人或负责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 M4400000707021015001)的要求,并依据该项目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确定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1015001
设备清单 | 型号规格 | 生产企业名称/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合计:小写金额: ¥元, 大写金额: 元整 |
第二条 项目标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标的内容
2、项目标的技术参数以及配置清单见本合同后附件 1。
3、技术条款响应表及商务响应表见本合同后附件 2;
4、本项目《中标通知书》见本合同后附件 3。第三条 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
2.均涵盖报价要求的一切费用。合同金额包含设备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调试、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额的 30%作为预付款项。
2.第二期:乙方收到甲方送货或安装通知,甲方的全部货物到货且安装完成,乙方提交货物交付凭证、请款申请文件和有效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3.第三期:本合同全部货物到货并安装,且验收合格,经甲方确认,乙方向甲方预支本合
同总额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并提出本合同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报告、结算清单和有效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合同总结算金额的 100%。货物和服务全部验收合格,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售后服务商出具的质量保证承诺函或保修协议,甲方在验收合格 180 日后,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交付地点及时间
1.服务地点:地址为: 。
选项:1.总院: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 106 号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卫生应急医院) 2.和顺院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安康路 7 号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卫生应急
医院)(和顺院区)
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自 202X 年 XX 月 XX 日至 202X 年 XX 月 XX 日止。
第六条 验收标准与要求
1. 交付验收标准:在货物交付初步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由双方或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为此可无偿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
如果中标货物属于《计量法》规定的强检计量器具的或属于压力容器的,应在验收交付前提交当地法定专业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检定费用由乙方负责。
2.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②符合磋商文件和采购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④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
3.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合法注册有效周期内最新生产的产品。全新合格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4. 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第七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全部设备整体验收合格后,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个月。如设备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20 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计算或对故障设备予以重新更换。在质保期内,设备整体及其维修的费用全免;保修期后维护和维修厂家以最优惠价格提供;
2.质保期内须提供周期上门免费服务:周期为每 2 个月一次;形式为预约上门,服务内容为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4.乙方须提供常设 7 天×24 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甲方的售后服务通知,乙方接报后 24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到达现场,36 小时内处理完毕。如 36 小时内未处理完毕,乙方需提供相同档次备用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5.提供完整的厂家维修手册、维修软件、开放维修密码;提供代理商及厂家售后服务机构联络方式;提供完整安装软件,用于日后系统重装;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提供使用人员操作培训。
6.设备安装调试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检验报告(或相关合格证书)、全套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手册;外文资料均需有中文译本
7.免费为甲方提供设备操作培训,直到甲方能熟练操作为止。
8.属于以下设备的要求:
8.1.检验设备:需开通通讯接口(单向、双向)。并负责设备接入 LIS 的接口费、接口程序修改费用。
8.2.影像设备:开通 Dicom 和 Worklist 等数据通讯接口,并负责设备接入 PACS 的接口费、接口程序修改费用。
8.3.电生理设备(心电图、心电监护等)、重症监护设备、麻醉呼吸机等设备:必须开放所有数据通讯接口。并负责设备接入对应系统的接口费、接口程序修改费用。
9.乙方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及地址
9.1.代理商售后服务机构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和手机:,传真:
9.2.厂家售后服务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30%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逾期交付的服务,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 3‰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按全额赔偿。
3.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到期拒付货物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10%的违约金,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3‰累计。
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后如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有权不予接受。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 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 份,甲方 份。
5.本合同共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专户如下(须与乙方名称一致)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开户行:
附件 1: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附件 2:《技术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件响应表》附件 3:《中标通知书》
附件 4: 《廉洁协议》
廉政合同
甲方:乙方: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保证物资购置质量与安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物资购销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物资购销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向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或解除合同。
2 甲方义务
2.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2.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推销物资,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以外的物资。
2.5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得从事与本物资采购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本物资采购有关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乙方义务
3.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5 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进行查询;
(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 | 标 | 文 | 件 | 封 | 面 | |
( | 项 | 目 | 名 | 称 | ) | |
投 | 标 | 文 | 件 | 封 | 面 | |
( | 正 | 本 | / | 副 | 本 | ) |
采购计划编号:【计划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1015001
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承诺函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
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
格式一:投标函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你方组织的“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 M4400000707021015001],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_ __ _邮政编码:_ _ _
电 话:_ __ _
传 真:_ __ _电子邮箱:_ _ _
代表姓名: _ __ 职 务:_ _ 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_ __ _
投标人名称(盖章): _ __ _ 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_ __ _ 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_ __ _ 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 制 造 商 (开发商) | 制 造 商 企 业 类型 | 节 能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 | 认证证书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
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_ __ _ 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_ 年龄:_ _ 身份证号码:__ _ _
注册号码: _ __ 企业类型:__
经营范围: _ _
投标人名称(盖章): _ __ _ _
地址: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 _ _
职务:_ _ 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_ _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 _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____ ________。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 M4400000707021015001]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_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_ _ _
地址: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 _ _
职务:_ _ 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_ _ _
职务:_ _ 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格式十: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致: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佛山市卫生应急医院)
对于_ _ 项目(项目编号: ),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_ __ _ _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 _
_ _人,营业收入为_ _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 _
_ _人,营业收入为_ _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_ _ _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 _ ___ _ _人,营业收入为 __ _ ___ _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 _ ___ _ _人,营业收入为 __ _ ___ _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_ _ _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单位的___
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_ _ _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
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
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 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
_ _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
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 份,送采购人_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_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 _份。
甲公司全称: __(盖章)_ _ ,乙公司全称: __(盖章)__ _ ,……公司全称: (盖
章)_ _,
年 __月 _ _日,_ 年_ 月 __日, __年 __月 日
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五: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六: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 应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 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 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 容 | 是否偏 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 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_ 年___月 _日 | 签订合同并生效 | |
2 | _月 _日—_ 月_ 日 | ||
3 | _月 _日—_ 月_ 日 | ||
4 | _月 _日—_ 月_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二十: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1015001),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M4400000707021015001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__
电话/传真:__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_ _ 邮编:__ _
联系: _ _ 联系电话:__ _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_ _ 邮编:_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_ _ _ 包号:
采购人名称:_ _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_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_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_ _ _ _ _ _
签字(签章):_ _ _ 公章:__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_ __ _ 邮编:__ 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 __ _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_ __ 联系电话:__
地 址:_ __ _ 邮编:_
被投诉人 1:_
地址: _ __邮编:__
联系人: _ _ _ _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_
……
相关供应商:_ _
地址: _ __邮编:__
联系人: _ _ _ _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_ _ __
采购项目编号:
_ __ _ 包号:__ _
采购人名称:_ __ __
代理机构名称: _ _ __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__ 年_ _月__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 年_ _月__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_ __ _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_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_ _ __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_ 公章_ ___
日期:_ _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四: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_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 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
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 _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
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__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
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
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_ (公章)_ __
联系人: _ _ _ _ _
联系电话:_ __ _ _
_年_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