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查询. 8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
信用信息查询. 4.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 2020 年 月 日下午 14:00 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信用中国(江苏)”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 )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2020年12月8日13点30分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查询. 24.1 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将对本次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或“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供应商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信息查询. 25.1 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将对本次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供应商若被《信用中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信息查询.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注:通过打“√”,不通过“×”。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应予以废标;评标小组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分法打分。
信用信息查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6 〕 125 号) 的要求, 根据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
信用信息查询. 供应商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